然后伸进自己的衣服里,“你不喜欢吗?”
年轻的肉体,你不喜欢吗?
这句话像烟花一样在徐霜脑子里炸开。她勾上他的脖子,吻他。这就是答案。梁斯逸的手摸到门锁,按指纹开门。
他托住徐霜的臀,把她抱进门。这是一个她陌生的空间,所以行为都被梁斯逸带着走。快要喘不过气了,她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紧致的皮肤之下是他锻炼的痕迹,他总是教她挑不出毛病来。
“梁斯逸。”她喘着气喊他。
男孩子声音已经沙哑,“嗯?”
“斯逸。”我们已经是共谋了。
她挑开他他衣服的下摆,衣物褪下。梁斯逸的手覆到她腹部,纽扣也被解开。而后这只手又来到她的后背,笨拙的解开内衣搭扣。
当触碰到她胸部时,她无法抑制地叫出来。金酒为基酒的dry martini味道微苦,梁斯逸通过接吻让她尝到这酒息。
身上已经没有穿戴整齐的衣物了,纯情的关系也被扯开一道口子。
然而梁斯逸的大胆就止步于此了,男孩子依依不舍地挽留,丝毫没想过收场方式。“可以吗?”他紧紧地搂住她问。
徐霜的手指在他他胸口打圈。
“你会吗?”她挑起他的“胜负心”。
激将法在这里比较奏效。
他手指下行,隔着内裤,摸到她的敏感点。下身被刺激着,几乎找不到支点。她掐着他的手臂承受这一轮又一轮灭顶的快感。
梁斯逸扯下她的裤子抱她去卧室,背后是柔软的长绒棉床品,下一秒他压上来。
他说,“你总是让人捉摸不透。”
徐霜的手贴在他额头上,“这是事前的抱怨吗?”
“不是抱怨,是坦白。”
她笑,“也有可能是你太笨。”
“你就喜欢这种有点笨的。只有这么笨的我,才能被你拿捏。”梁斯逸的唇来到她的脖颈间。每一寸的下移都带有舔舐。
梁斯逸的胳膊被掐出红痕,因为她几乎要承受不住这样的热烈了。整个身体都浮了一层汗,比她更甚的是梁斯逸。如果开着灯,她一定可以看到男孩子满脸通红,倒不是说因为性行为而羞涩,闯入一个新领地,他本能地想藏拙。
他也不是对任何事情都游刃有余的。
梁斯逸的力道很轻柔,甚至不敢换位置,怕伤到她。
她在他耳边呼气,“看来60%的男人最可爱。”
“什么是60%的男人?”
“如果说当爹级别的是100%男性,你就是60%的男人。”
但有一天,你也会变成100%男人的。
徐霜的思绪又飘到村上春树写的那个短篇小说——《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遇到百分之百的女孩》,她读完是怅然的,和张爱玲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好像是类似的表达。
“但你是我的百分百男孩。”情话到底动不动人,她是不知的,但她很少讲,应该还在起作用的范围内。
村上在最后写,“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肩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但或许情缘露水,远没有到谈论重遇回忆不起往事的地步,何谈感伤。
“honey,我爱你。”男孩子喘着粗气,埋在她身上,语气缓慢地说。
谈经验丰富与否很逊,可是不谈这个,又有什么不逊的话题呢。几年之后,他们甚至不用谈论,便能够熟稔地从脱衣到爱抚完成一整套流程。
她从包里摸出一片避孕套塞到他手心。
但见旁人谈情何引诱,问到何时葡萄先熟透。
你要静候再静候,就算失收始终要守。”
“梁斯逸,下次给我唱《葡萄成熟时》吧。”
她听过他唱粤语歌,并且是被迫的那种。鉴于之前听过发音极其不标准的人唱粤语歌,她能分辨出梁斯逸唱得不错。
“好。”他的把这个音埋进她的唇齿内,就像是一个刻下的许诺。
到底要怎么收场呢。
她自己都忘记了。梁斯逸说好困,闭着眼伏在她身上。她轻轻把他推开,裸着身体下床。地上是梁斯逸的衬衫,她捡起披到自己身上,去找浴室。她借着手机屏幕的光走到卧室中间环顾,梁斯逸走过来,问她找什么。
他从她身后搂住她,打横抱起她。
他开了一盏灯,从黑暗回到光明的一瞬间有点刺眼,以及他们彼此都是不适应的。
肉体上的坦诚相对。
梁斯逸保持在他身后搂她的姿势,吻她的脖子,红痕之上再覆红痕。
梁斯逸的吻很长久,她不得不煞风景地打断,“你不是很困吗?”
“你是不是误会了,我那是中场休息。”他边吻边说。
徐霜从身前牵上他的手,把手指一点一点地塞进他的指缝里。他的头发被汗打湿额间沾上几丝几缕,她看着面前的镜子,看着镜子里的梁斯逸,原来他染上情欲的眼眸是这样的。
迷离的,又有几点聚焦,都在她身上了。
一个男孩子的青春,她进入了。
梁斯逸一只手臂就可以圈住她纤细的腰肢。徐霜闭眼,几乎不需要她的带领,他便主动探索着。呼吸交汇,纠缠,不想放过彼此。
连喘息都变得没有规律,她再次失去自制的发颤。梁斯逸将她转过身来,拢在怀里。她吻他喉结,问他,“痒不痒。”手指又在他腹部摩挲,“这里呢。”
*
她睡醒时,身边是空的。手机连着数据线,放在床边柜上。旁边还贴着一张便条——在3F健身房,醒了给我电话。
衣服也齐整地在床边,她捞起来穿上。
光线有点晦暗,她下床拉开一截窗帘。服务式公寓和酒店绑定,布局都照搬费尔蒙那一套。梁斯逸住在这里和住酒店也没差,东西少得可怜。房间几乎没有梁斯逸住的的痕迹,跟某人倒是很像。其实他一开始住在城中,跟他们md吴总在同一个住宅区,按辈分他要喊人家一声叔叔。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地,他图清净,后面搬到河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