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要衣衫无损,死也要入土为安……
原来,我竟然误会了他……误会了这么久……
是啊,我躲躲藏藏七年,见惯了尔虞我诈,生死相逼,习惯了掩盖身份,隐藏性情,逐渐变成了自己儿时最厌恶的人,却也不相信别人的善,别人的好,别人的心了。
“万大哥,都是我不好。”我恳切地望着他,想到赫缚歌对我的担心,想到他为我折损了身体,我的心没来由的酸痛起来,“是我让大家费心了,我该努力早点康复,早点回来的!大家现在都在哪,我去找他们,我去把他们都找回来!”
“傻丫头,这次筝社全体出动去找你,除去我,光天罚就是一百九十六人,还有一些后勤人员,怎么也得四百来人,你要是出去一找,怕又要过三个月才能回来,可不又得把缚歌急死了。”提到赫缚歌,万大哥又眼含深意地望着我,看得我脸又红了红,声音都变得嗫嚅起来了。
“这……这可怎么办……”
“傻丫头,你脖子上的……噫?你的社徽呢?”
“啊,什么……”看着万大哥惊讶的表情,我一愣,画了个镜面法阵,仔细一看,果然脖子上胭脂色的筝社徽章竟然消失了。
难道,难道是因为白巫成了我的剑魂,又因为白巫身体的特质,因此筝社徽章不能再烙印在我身体上了吗?
正因为世间万物都不能玷污白巫的身体,因此成就白巫后就会通体纯白,再无杂色,白巫也由此得名。
不过白雪仅仅成为了我的剑魂,所以我并不会变成和她一样雪白的人,但是别的杂质也无法沾染在我身体之上了。
“怎么了,笑水妹子,可是想起了什么。”
“是,万大哥。”我抿了抿嘴,很快编好了谎言。
说谎似乎已经成了本能,因为对于我来说,说实话,意味着我即将成为那些所谓正义人士的活靶子。
但可笑的是,即使是这样的我,依旧渴望着光明与温暖,善良与呵护。
“之前我和缚歌、蓉蓉他们去做任务的时候,碰到了白巫,也正因如此,我们三个才身受重伤。后来缚歌带着伤重的蓉蓉先走,我原本想和那可恶的白巫同归于尽,可没想到她突然神志不清,开始自残,将自己的身体一块块撕扯下来,雪白的浆汁流淌一地,雪白的瘴气也四处弥漫开。”对不起了白雪,为了取信于人,把你描述的这么惨,原谅我吧!
少来!我看当初你就是这么想的,想用天仲源元把我大卸八块吧!
咳咳,你别闹,一会万一被万大哥发现你藏身在我眼中,咱俩都吃不了兜着走。
“呵呵,真是没想到,强大又充满智慧的白巫,差点让我们三人死无全尸的白巫,竟然死于自己巫术的反噬之下。之后,我见她已经死透了,精神终于放松了些,再也没有力气撑着了,就昏迷了过去。可是因为伤太重,我甚至三个月无法动弹。可能因为我那三个月处在白巫的瘴气中,被她的瘴气污染,因此冲刷掉了我脖子上的筝社徽章。”
“原来如此,”万疾凉很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我也在缚歌喃喃自语时听到了白巫这个词,不过他一直不愿意说在山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一提起来他就像疯了一样,双眼通红,见人就打,那段时候除了越蓉,没人敢靠近他……唉,不提了,都过去了,你回来了,缚歌肯定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了。社徽没了不要紧,等晚些再印一个好了。对了,我之前就想说,我们这个社徽可不仅仅是一个标志、符号那么简单,它还有很多用处。比如,当你将法力通过指尖传到社徽之时,你脑海中所想的内容,会浮现在所有拥有社徽之人的脑海中。这样,我就可以通过这种方法,快速的告诉所有人,你回来了。不过,这种方法只能甲级天罚使用,因为消耗很大。”
说着,万疾凉举起右手,伸出食指中指二指,冥想聚力,将全身法力汇聚到指尖,散发出耀眼的黄色光芒。正当这光芒越来越耀眼,我即将睁不开眼之时,他将两根手指轻轻搭在脖子左侧的筝社徽章之上,那徽章瞬间像被点燃一样,从他指尖触碰的地方,金光开始律动,迅速四散而开,金光铺满整个徽章。
万大哥一直紧皱着眉头,想必这个过程一定比他描述的还要复杂,只是他怕我担心,才没有详细说明。
但是因为我脖子上的社徽已经被白巫的力量洗刷干净了,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只能默默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