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不能是直接叫她离开她儿子。
也不一定。
毕竟疯子的思维不好猜。
乱七八糟地想了一通,等到病房,看到那苍白着一张脸坐在那的宁玉怜时,沈双又觉得:这不过是个犯了病的女人。
很美,即使上了年纪,也丝毫没有淡化那种美,反而像被人用丹青细细绘制裱好的一幅画,那略带了一丝偏执和疯狂的眼神,只是给画增添了令人心醉和神往的惋惜。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季城这样一个精明的人,为什么会娶一个意志里知道不能娶的女人。
沈双在看宁玉怜,宁玉怜也在看沈双。
在她看来,这个女孩有点过分得刺眼了。
她是年轻的,漂亮的,那双浅色的眼瞳又迷离又妩媚,可偏偏身上的气息太干净了,尤其她睁着眼睛好奇地看过来时,一点恶意也没有。
她就像一大捧阳光,或者,像冬天阳台上晒肚皮的懒洋洋的猫。
宁玉怜记得,他儿子小时候就养过这样一只猫。
不过被她送走了,还告诉他:她丢池子里了。
宁玉怜现在记得,当时小季远的表情。
太可爱了,白得像外面的雪娃娃,眼泪也没有。
“坐。”
她道。
沈双没坐:“您找我什么事?”
“哦,我想让你离开我儿子。”
沈双:6。
果真不落俗套。
开门见山。
很好。
“如果我说不呢。”
“啊,那我换种说法。”宁玉怜不疯的时候,连眼角的鱼尾纹都是迷人的,她弯了弯眼睛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听完我这个故事,你再决定要不要离开他,怎么样?”
似乎也不需要沈双的回答,她下一句就是:
“季城是个伪君子。”
第152章 过去 他明亮下的污浊
“季城是个十足的伪君子。”
宁玉怜用这一句话, 作为故事的开端。
然后,她讲了一个和季城口中截然不同的故事。
“我那时很红,红到什么程度呢……”宁玉怜用一种唏嘘的怀念的口吻道, “我落在酒店梳头的梳子,都能被拍出一万多的天价。那时候的一万多是什么概念呢,可以在江城买两套房。”
“啊, 季远没跟你说过吧,我老家啊,江城的。”
沈双一愣,这个她确实不知道。
宁玉怜才不在意她的反应:
“反正我很红, 港都那边很多开跑车玩快艇的公子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我为什么要看上他季城呢?”
宁玉怜撇撇嘴,这样的年纪,做这个动作竟然也娇俏无比:“他长得又不好看。”
这一刻, 沈双突然信她。
在那时的宁玉怜眼里, 天底下无不可闯之地。
她以强势的美貌进入演艺圈, 又凭着天生的演技,在短短半年时间获得许多艺人一辈子都可能企及不到的荣耀, 财富在她这,本来就唾手可得。
“……我那时候有男朋友的, 影帝方新,你知道吧?我们俩那时候感情很好。”
方新?
又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娱乐圈里的常青树, 沈双从小看他上春晚就不下八次。
“很奇怪?你也是圈内人, 难道不知道这种立着单身牌、背地里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的?不过方新不是这样的,”宁玉怜低头道,“他很好,从不沾花惹草, 是圈子里难得的干净人。”
“所以,是季先生…拆散了你和方新?”沈双问。
宁玉怜似笑非笑:“所以我说季城虚伪。”
“他先给方新安排了新女仔,那女仔天天跟在方新后面哥哥长哥哥短;又买通了狗仔,每天豪车鲜花地追求我,日报上天天写我和他如何如何……我和方新本来就是地下恋情,哪里能抵得过这精心的算计?感情如风流云散,终于在一次吵架后,我们彻底分手。”
沈双:……
事实竟然是这样的吗。
明明季城的故事里,这时,他和宁玉怜已经彼此倾心。
“和方新分手后,渐渐的,我被季城感动,一个男人要追你时没什么不能做的,我有一次恨他这样逼得紧,就跟他说,你要是现在跳下这个游艇,把我手环捡到,我就答应做你女朋友。”
宁玉怜眯起眼睛,似乎还能感受当时的风。
风吹到脸上,是燥的。
她穿着白色的裙子,是西方杂志里的希腊女神打扮,手上带着白色蔷薇花束成的手环,而季城穿了那时流行的燕尾服、黑皮鞋。
那附近据说还是个鲨海。
听到她这话,季城二话不说,就跳下了海,连鞋子都没脱。
而当他从水中冒出头,手里拿着那花环,对她畅快大笑时,宁玉怜感觉到了心动的声音。
“真奇怪啊,那个时候我突然觉得,他变得很帅。”
宁玉怜道,此时说起这个情节,她脸上还有少女的羞涩,“就那一瞬间,我觉得,方新不重要了,娱乐圈也不重要了。”
“我也跳了下去。”
两个人紧紧拥抱在一起,季城对她喊:“做我女朋友!”
宁玉怜就也喊:“好!”
“做我女朋友!”
“好!”
……
“你能想象吗,我们俩像个傻子,喊了一下午。也没鲨鱼来咬我们。”宁玉怜说起这,擦了擦眼泪。
“后来呢……”
沈双渐渐被这个故事吸引住。
“后来啊……”宁玉怜道,“我不知道,男人的热情会耗尽的,我以前演电影,里面有句台词,我一直不懂,后来就懂了。老先生说,‘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她念台词时,有种让人目不暇给的美丽。
沈双突然知道,当年能让人跳下鲨海,只为一个手环的美人是什么样的了。
“我感觉,他对我越来越冷淡了;他越冷淡,我就看得越紧。”宁玉怜笑,“我不知道,为什么季城的热情消失了。他曾经许过的所有诺言、爱意,都慢慢地变成了不耐烦,拒绝,冷淡。”
“就像一支蜡烛,不,比蜡烛更短。”
宁玉怜看着沈双,她那双张大的眼睛有种薄冰似的美丽,沈双这时才感觉,季远那双眼睛和她有多么像。
只是一个疯狂,一个懒怠。
“季城提了分手。”宁玉怜道,“他说害怕我。”
“怎么会害怕呢,刚在一起时,他说希望时时刻刻能听到我声音,希望想我时我就能出现在他身边,希望我们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在一起,可后来啊全变了,他说我让他窒息……”
沈双没有声音,心想,不是窒息。
只是你天生是极端而敏锐的艺术家,所以不懂,在热情之外有生活,在爱情之外有自己。
只有爱情的生活,会让人窒息。
“我怎么能分手呢?”
宁玉怜道,“所以,我想了一个办法。”
“我成功了,那个时候,我就想,老天爷还是站在我这一边的,我怀上了季城的孩子,季城答应娶我了。”
后面的事情,沈双已经知道了。
强扭来的婚姻,是悲剧。
而作为悲剧的这个纽带,季远彻底成为了这两人角力的牺牲品。
他从一开始,就不是在爱的期待里出生的。
“你既然怀上了季远,为什么又不好好待他呢?”沈双幽幽地问。
“季城害怕我,恐惧我,他不肯回家,”宁玉怜表现得像个委屈的孩子,“我只是想让他回家。”
“你想让他回家,你就逼你自己的孩子哭,逼你自己的孩子生病,高兴时哄你欢心,不高兴时就将他关在地下室?”沈双感到愤怒,“他不是玩具,也不是你的所有品,他是个活生生的人!会痛会哭会笑的的人!”
沈双说着,不知道为什么,眼眶湿了。
宁玉怜道:“可我的心太难过了,你知道吗,如果一个人的心时时刻刻都在炼狱,是没办法顾忌周围的。”
“季城说我是神经病,是,我是神经病,但是是他把我变成这样的,他娶了我,却无视我,还有季远,他明明是我儿子,却对他妈妈所遭受的一切视若无睹,他不肯哭,不肯帮他妈妈把爸爸叫回来,他就是个冷血的怪物,孽种!”
“他不该出生的!”
宁玉怜道。
“疯子。”沈双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