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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滴泪,就好像滴到了方世安心上。
    他本不打算来这场拍卖会的,直到无意中瞥到侍应生准备给他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是他大学生活时心心念念的白月光,如今却变成一件任人鱼肉的商品。
    然后,他想都没想就丢下怀中的软玉温香,想都没想地跑到十三号宴会厅,又想都没想,喊出如此高价。
    他们对视的一刹那,方世安的眼睛都好像被灼伤。明明他们只有一面之缘,他却觉得自己为了这一刻,已经等待许久了。
    台上的人穿着色情暴露的情趣内衣,白色的布料映衬得她闪闪发光,整个人毫无遮掩地站在舞台中间任人睥睨,这一切在方世安眼里却如同堕落凡尘的天使,纯洁、美艳,又充满诱惑。
    他见过太多女人,辜负过太多女人,却从未有这样的感觉,她给人感觉神秘又美妙,干净又肮脏,今天之前都好像远在天边,现在站在这里,她又突然变得触手可及。她是世间所有矛盾的结合体,是美与恶的共同产物,是他迫切想要一探究竟的女人。
    他可以预料得到因为今天豪掷千金的举动,明天的吴江市又会是闹得满城风雨,他败家子的形象会再一次深入人心、臭名昭着,可他不在乎,他势在必得。
    随着拍卖师的最后一次落锤,方世安以五百万的高价,哦不,是天价,拍得和她的初夜春宵。
    直到现在这一刻,推开酒店总统套房的门,方世安都有一种如同醉酒的不真实感。
    甚至,他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那她,会想知道自己的名字吗?她会记住这个拿走她初次的男人吗?
    方世安不会知道的是,这个女人会记得自己的名字,但却不是因为给他初夜,而是他方世安代表着她复仇的正式开始,从此再无退路,一往无前。
    方世安脱掉外套,放在门口的衣架上,快步走过正厅,在快到卧室的时候又难得的扭捏,放缓了脚步,像是个生怕惊动主人的登徒子。
    明明,他才是这里的主人,不是吗?
    方世安自己也搞不清楚,她到底有什么样神奇的魔力,能让自己这样小心翼翼。
    也许是因为,花园里得不到的那朵花,才是永远美丽的。得不到,就会有欲望,就会想入非非,就会辗转反侧,就会记挂在心上,成为一株永不凋谢的白玫瑰。
    时间会美化和放大这种悸动,但也会逐渐磨平他的激动。
    一旦方世安得到之后,也许他会发现,那只不过是一块用过的白手帕,衣角掉落的白米粒,揉成一团的白稿纸,于其他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再无特别之处。
    可是,在未到手之前,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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