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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家庭关系,明霜从小见过很多人,不乏一些当红的明星艺人,但都没这张脸来得让她印象深刻,不完全是因为长相,这种沉静清澈的气质在十七八岁的男生身上很罕见。
    好学生,乖乖崽,从头发丝到脚趾尖,完全符合这个形容的人。
    明霜以前在国际上学,圈子里的男生大部分打扮都很潮,各种天价球鞋,头发五颜六色。
    眼前这个男生,打扮很简朴,但是有股清纯劲儿,满身冷淡的书卷气。
    明霜剥着一颗荔枝,咬了一口,闲闲地端详着他的背影。
    腰好细,腿好长,比例也好,身材没拖这张脸的后腿。
    明霜盯着看,边在心里点评。
    直到注意到美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她面前停下了,一双乌黑的眸子看着她。
    他眼瞳黑漆漆的,睫毛秾长,五官生得昳丽冰冷,雪做的一般,只有唇一点薄红。罕见的,令人过目难忘的美人颜。
    明霜后知后觉,“……”第一次见面,盯着人家腰看,是不是不太好。
    不过她也不害臊,歪头友好朝他露了个笑,“你是这里学生么?”
    女孩说话脆生生的,穿着短裙,裙下两条白生生的细长的腿,脸漂亮得夺目,气质和檀附常见的学生完全不同。
    门在这时恰好被推开,程校长和林崇之回到了办公室。
    “小槐?”程校长显然认得这个男生,满面笑容,“正好,凑巧要找你。”
    “这是我们年级第一名,很聪明优秀,品行优良。”程校长语气颇为自豪,对明霜和林崇之介绍,“我们最拔尖的学生,也在一班,你们以后可以多沟通沟通,一起学习进步。”
    “手续办好了,你就先带明霜去班上吧,书已经送过去了。”程校长说,“新同学是第一次来我们学校,你给她介绍介绍我们学校,都是一个班的,以后是同学。”
    男生安静地站在一旁,说了声好。
    一旁的林崇之有些紧张,忙看向明霜。
    明霜的脾气他是知道的,倘若不想做什么,完全不会顾及任何人的面子,他怕程校长下不来台。
    “谢谢,那就麻烦你啦。”明霜笑起来时左颊有个小小的梨涡,很甜美。
    林崇之暗自松了口气,“晚点我会过来接你。”
    见两人背影离开办公室,林崇之也轻松了起来,和程校长谈笑,“不愧是檀附学生,看起来就聪明懂事,有这样的老师和同学,明总一定不会后悔选择了这里。”
    程校长也笑,“这孩子确实非常优秀。”
    “只是家庭情况有些复杂。”
    “家境不好?”林崇之也是普通家庭出身,这几年跟着明立诚,平日里见得最多的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是明霜,那叫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久而久之,竟然都有些恍然,十七八岁的高中生,自然也会有家境困顿,早熟自立的。
    程校长顿了顿,“也不完全是这个问题。”
    “他父母已经都去世了。”程校长说,“很早就独立一个人生活,能有现在的成绩,很不容易。”
    “明家下月会给咱们学校设立一个新的助学项目,来庆祝小霜入读。”林崇之说,“明总慷慨大方,最欣赏优秀的晚辈,有困难可以找明总解决。”
    两人寒暄了几句,程校长在桌前坐下,拿起桌上江槐刚送来的那摞资料,看到第一张,愣了愣。
    资料被原封不动地退了地退了回来,是之前想给予江槐的一份助学金。
    男生没有计较她之前盯着他腰看的事情,也没问她为什么这个奇怪的时间点转学,从哪里转来的。
    电梯只剩他们两人,他比她高了接近一头,两人保持着距离。
    “你叫什么?”明霜问。
    刚听到校长叫他“小槐”
    “江槐。”少年说,他嗓音明显已经早过了变声期,不像模样那么冷,很干净清润。
    尾音带些很浅,南方水乡男生特有的,氤氲水汽般的淡淡鼻音。
    “怎么写的呀?”明霜问。
    “江水的江,木鬼槐。”
    “你的名字好拗口啊。”明霜眨了眨眼,“能写给我看吗。”
    她生得美而张扬,微微扬起脸看着他,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无理要求有什么不合适。
    一股天生养尊处优的无辜劲儿,骄傲张扬又美丽。
    江槐第一次遇到这种女生。
    他从校服口袋拿出了一个便笺本,撕下一页,垂着眼,写下了几笔。
    递给她,纸上是他的名字,“江槐”
    笔迹清劲,半点不潦草,和人一样整洁漂亮。
    他垂眼写字时显得很专注,那种很乖很纯的好学生味一下便出来了。
    她接过那张便笺时,指尖不小心在他骨节分明的指侧擦过。肌肤间直接的接触,江槐背脊像是过了一道电,他飞快收回手指,有些克制不住的生理上的不适。
    明霜很敏感地注意到了,她看了看自己手指,又看了看少年,她手指分明干干净净,又白又嫩的一双手,而且她也不是故意的。
    他这表现,弄得像是被她轻薄了一样。
    “你再读一遍给我听。”大小姐不高兴了,“我是文盲,我看不懂。”
    作者有话说:
    陪大家过夏天,来看十五追(误)小槐,第一次尝试这种类型的男女主,希望可以有些突破。
    大概就是一个黑心甜妹玩弄清纯高岭之花的心的故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by 金庸
    —
    下本《神明渡我》,求个收藏。
    文案:1.
    初柚十六岁时被送到季家寄养,谨言慎行,不敢做错一事。
    季家有三个儿子,个个芝兰玉树,排行最末的季雪书却是个盲目的小瞎子。
    传闻他是季家不知来历的私生子,人人可欺。
    初柚来季家那天,撞见雪地里,少年冻得唇色发白,正一本本从地上捡起被踏脏的书,却依旧好看得如一幅画。
    年龄相近,同病相怜。她把他视为最好的朋友,细心呵护,互相取暖,一起渡过了最艰难的时间。
    2.
    大学后,初柚终于得以远走高飞。
    直到那个暮春,她不得不因故再度回到季家宅邸。
    季家权势滔天,这辈年轻男人却都不正常,她淋湿一身雨水,深夜从季家逃走。
    走廊尽头站着隐隐绰绰的人影,是那张记忆里苍白漂亮的脸,男人修长微凉的手指轻轻触到她的脸庞,温柔熨帖,指尖带着雨水的润泽。
    初柚宛如见到了救星,颤抖着牵住他的衣袖,要他把她带出季家。
    可是,再度清醒时,灯光隐绰,初柚脑子昏沉,他轻轻摩挲着她的唇,生涩珍惜地靠近,梦呓般低语,“可是,我也好喜欢你呀。”
    好喜欢你,比谁都要喜欢 /我记得你的味道,你的触感/季家现在是我的了,你也会是我的吗?
    【那一天,她从天而降,像一场繁花美梦,如是泡影】
    【神明渡我,我却肖想神明】
    【温柔病娇 x 明媚小太阳】
    第二章
    他沉默了半晌,又读了一遍,“江.槐。”
    明霜干脆直接问他,“是我手上有脏东西吗。”
    她把手举到他面前,少女的手干干净净,洁白细嫩,显然是一双没有做过任何粗活的手。
    少年别开眼,微抿着唇,“没有。”
    明霜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看着他那张秀致的面容和长长的睫毛,她气很快又消了,也不再追究了,随在他身后参观校园。
    现在这个时代,大家多少都有点怪癖。
    看他长得好看的份上,姑且原谅他了。
    明霜把那张写着他名字的便笺折了折,放在自己口袋里,她长得美,从小众星捧月,恃宠而骄,在别人面前都是充满自信的。
    高二101位于附中校园正中的u形教学楼中部四楼,明霜随着江槐上楼。
    檀附的教学风格和国际很不相同,走廊里两面挂着古今中外各种科学家文学家的画像,月考学年大榜,一股向学之风扑面而来。
    走了几步,响起了午自修下课铃,走廊里开始陆陆续续出现学生,都循规蹈矩穿着校服,明霜格外鹤立鸡群,很多人朝他们看过来。
    因为模样和家境原因,明霜从小就习惯了成为众人视线焦点,只是这次,她发现,众人目光似乎更多是因为她身边这个人。
    这么出名的?
    以前在国际时,年级出名的男生大部分是因为家境好,会玩又张扬的阔少公子哥,女朋友一个接一个换,比换球鞋还勤,包括明霜自己发小和家里兄弟,她熟悉的男生大部分都是如此。
    和江槐完全不是一种类型。
    明霜想起校长介绍,说他一直是第一名,模范学生,心里越发觉得有趣。
    高二201班教室。
    伍单买汽水回来,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刚在楼下看到江槐,和一个不认识的女生一起。”
    “那女生特别漂亮。”伍单说,“真的,明星一样,又白又好看。”
    除了漂亮,看着就很娇贵,总之和普通高中生区别很大。
    旁人来劲了,“新同学吗?”
    “哥,哪有人这个时候转学的?”
    “……那别是江槐女朋友吧?”说这话的人自己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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