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至韦驮也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剑修。
楼至韦驮这些年也经常外出游历,虽然多半都是在李烟罗的陪同下,但是,李烟罗也不可能事事跟着他,所以他遇到了这个人。
说起来最开始他觉得熟悉,是因为这个人的名字。
欢无心。
李烟罗的女官叫做欢无我,所以当那些追杀他的人,喊着这个名字的时候,楼至韦驮下意识的出手,然后一愣,才回过神来,这人不是欢无我,是他听错了。
就着一声错耳,他多了一个朋友。
他们就这么巧遇了,而更巧的是,欢无心居然也是禅剑修者,修的是禅心,楼至韦驮问他怎么会与人结仇,他道,不过是遭人陷害,却也懒得多做解释,因为那人已死,再无对证了。
楼至韦驮叹气道,说这么一来,吾也毁了汝最后的清白,说罢,看了一眼刚才被他一道剑气所杀的尸体,叹道:“吾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在出剑了。”
欢无心道:“汝之心澄澈,剑意凛冽,他们死的不冤。”
楼至韦驮摇头:“汝伤势甚重,还是顾好自己吧。”
“啊,吾名欢无心,不知阁下怎么称呼?”欢无心看着眼前银发抵足,上身赤裸,下身穿着薄纱腰衣若隐若现的双腿,赤着足,面容慈悲,双目垂帘不争,微笑着端正姿态问道。
“吾名楼至韦驮。”楼至韦驮答道:“吾在不远处落脚,虽是个临时居处,但是亦有人照应,不若且随吾前往?”
“甚好。”欢无心微笑。
李烟罗对于楼至韦驮外出带了个人回来没意见,但是听到这人说的事情,却有了兴趣。
“汝说是为了争夺一把剑?”李烟罗问道。
“是,此剑名为战风云,是上古神器,不知他们从哪里得知我佩剑来历,一路追杀,又是设计陷害,我也头疼不已”欢无心答道,说着将手中的剑递了过去,都到了人家的地盘了,救命之恩,给把剑看看也算是回报一下。
李烟罗从欢无心手里接过来,看了看,笑道:“不过是把秘银剑,倒也不是多难得的东西,亏得他们争夺的惨烈。”说罢就还给了欢无心,笑着问道:“汝以后有何打算?”
欢无心收起剑,他服用了李烟罗给的凝血散,伤口已经止血结痂,摇了摇头道:“我本来就是散修,这么一来若不了解此事只怕会有更大的麻烦。”
李烟罗笑道:“要不这样吧,吾帮汝处理此事,汝也帮吾一个忙。”
欢无心疑惑,看了看楼至韦驮,见后者微微点头,他便接着问道:“你要如何处理?又要我帮你何事?老实说,以你之能为,若是能妥善处理此事,我不觉得你要我帮忙的事情,我真的使得上劲。”
“不是什么大事,而且吾的方法也没有汝想得那么神奇,汝是散修,吾送汝一个打手,这是白起,他跟在吾身边三十年,心性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吾希望汝能带他出去游历一番,教他一些人情世故,若是惹祸也不要紧,这家伙的实力不差,还有一只堪比金丹期的召唤兽,可是非常好的保镖哦~”李烟罗笑眯眯的说道。
一边吃点心的白起闻言抬头看了看欢无心,然后又接着吃,他已经彻底的沦为吃货了,哪怕被安赴尘收拾的那么凄惨,也不能更改他吃货的面目,因为每次被收拾了之后他只会更饿。
欢无心闻言便答道:“此事不难,这召唤兽就是当年的那只智天使对吧,当初我也在场,想不到如今我也能看到了,呵呵,不过你还没有说你想怎么处理此事。”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李烟罗微笑着说道:“修真之路,从来都是沾满血腥的,强者为王,历史也只是强者的赞歌,至于那些喽啰的死活,汝何必在意?佛家也有怒目金刚,修罗菩提,吾的手段,汝不必评说,因为吾从来不听。”
欢无心沉默了好一会才道:“汝的心性,当真让人难易度测,若为君王则手握天下,若为枭雄,则是祸事连年,我该庆幸么?你不是我的敌人。”
李烟罗微笑:“吾的敌人下场从来不好,汝保持现状就好,因为,楼至韦驮,一定会在吾动手之前就干掉汝,他之所以跟在吾身边,便是因为吾父不放心吾。”
欢无心叹气:“你父亲所虑甚是周全。”
于是在交谈中,白起被李烟罗扔给了欢无心,跟着他一起闯荡江湖去了。
而安赴尘则一直在外,偶尔会传话回来,反正他身上有通讯盘,随时都可以联系,解决完这事,李烟罗又清闲下来了,想了想他笑着对楼至韦驮说道:“至佛,吾想去神圣大陆,汝觉得好不好?”
楼至韦驮叹气:“汝的决定,吾能更改么?”
“哈,那就去吧。”李烟罗微笑:“三十年了,久违的力天使,吾很好奇他的成长如何,跟着什么样的主人呢?”
说着李烟罗歪着头看向已经成年的牡丹,牡丹的体型如今跟澡雪一样大了。
而澡雪又产下了两枚蛋,就连牡丹也产下了两枚。
李烟罗又孵化了一只三代夜之魔女,名为空青,是个雌性。
于是他身边跟着的召唤兽从三只变成了四只,并且这么些年,他送出去卖的召唤兽也都是一些资质差,品相不好,无法繁殖的种类,倒是空前的受欢迎,赚了不少钱。
神圣教廷的人也曾来过几次,但是因为李烟罗没有再送天使之类的过去,所以他们一无所获,袁云雅曾说他们还让他留心天使之类的召唤兽,显然力天使在他们那边非常受关注,给他们带去了很大的惊喜。
而三十年的时间,袁云雅也老了,他本就不是修士,虽然有点功体,但是依旧抵挡不住时间造成衰老,现在管事的是他的长子,袁辉。
这孩子很聪明,也善于看人眼色,只是年纪轻,难免还不够沉稳,不过袁云雅还建在,正在训练这个孩子,虽然李烟罗在拍卖会之后只跟琉璃商会送去了十只召唤兽,但是每一只价格都不高,十年,一年一只,加上袁云雅善于经营,所以琉璃商会扩大了不少。
想到这里,李烟罗打了个哈欠,想了想说道:“把那个极乐守卫送一个过去好了,反正那种只能看的花瓶,神圣大陆的神官们一定会很喜欢。”
最后的血裔【第一更】
发现自己的白发时,李烟罗以为这是他开始衰老的迹象。
但是当他某一日镜中的自己,已经一头如雪银丝,面目也越发精美之时,他才发现,这张脸与李清秐已经有了五成相似,不同的是,如今的他,看起来不过是个十五六岁,性别难辨的年纪。
白发苍苍,谁能知道,再过两年,便是他百岁之日。
白发如雪却不见死灰之气,更多的是一种宛如白玉一般的莹润色泽,就连面目也越发的貌美。
李烟罗开始头疼了。
然而最让他受不了的便是他的眸子也变成了银紫色。
楼至韦驮叹道:“可真是越来越像汝父了。”
李烟罗无言。
李烟罗遇到鹰周韶的时候,就是在这么一个纠结的情况下。
李烟罗的衣服多偏向深色系,鲜少穿白衣,要不是他不想太突兀,他也不会被欢无我蛊惑的穿上一身白衣,要不是收到安赴尘的来信,说是有趣的事情让他来一趟,他也不会下山,要不是他下山不想太引人注意,他也不会让澡雪它们飞高一点,别让人注意到,若非如此,尼玛,他也不会遭遇英雄救美的狗血桥段。
尤其是他在里面就是那个被英雄救得‘美’!
想到这里李烟罗就忍不住想掀桌,尼玛,居然还公主抱,咱只是扭到脚好么!活到现在,自从二十岁之后,除了李苏罗,就连他爹都没这么抱过他好么!
事情是这样的,李烟罗一身白衣黑羽大氅,奕奕然的下山,手拿玉折扇,头发披散,只是将两鬓的鬓发梳理了下,然后就戴上额环扣住长发,一身姿态飘逸的出现在了距离安赴尘所写地址不到百里的一个荒道上。
正好尼玛他就遇上了打劫,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反应,便听到破空之声,然后那劫匪就从马上摔下来了,然后又是几个连环的破空声,李烟罗因为看那马受惊冲向自己,便后退了一步,谁知道这一步不知怎么就猜到一个石子上,于是脚上一疼,就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喀拉的声响,扭伤骨头崴到脚了。
于是李烟罗就被这个从不远处过来,一身劲装的猎户鹰周韶给救了。
鹰周韶是个很有魅力的小伙子,麦色的肌肤,剑眉星目,生的俊朗高大,看着就是只皮光水滑的海东青。
比起这个身高在一米九左右的鹰周韶,目前因为身体异变而只有一米七五的李烟罗实在是太矮了。
于是他说没事,但是鹰周韶还是抱着他回了自己的驻地,一个树屋里面。
看着鹰周韶,李烟罗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另外一只大型野兽,白起。
这只是海东青的话,白起就是只花豹。
都是捕猎能手,但是尼玛,你可不可以不要摘了一大束花给他之后还笑呵呵的说:“你比花好看。”
李烟罗囧的连话都说不出口了有木有。
拿着一束花,又想到自己现在的模样,李烟罗真心给跪了,连解释都懒得说了,他当初跟白起解释了半年,结果呢?结果就是白起以为他觉得他不够强壮优秀,于是对于狩猎越来越狂热,压根就没想到死心好么!
把花扔到面前的火盆里,看着鹰周韶疑惑的表情,李烟罗缓声答道:“吾不喜欢这些花。”
鹰周韶一愣,然后点了点头:“嗯,回头我摘更好看的给你。”
“……”李烟罗默默的扭过头,无比想念李苏罗。
吃着鹰周韶烤的果子狸肉,李烟罗看了看这个树屋,刚才进来的时候他看到这是两棵巨树上紧挨着的巨大枝干中用很多树枝建筑成的,从里面看都是清一色的圆木头,看样子外壁的那些树枝是为了遮挡这木头中的间隙所弄得,屋子很大,他现在所在的屋子里除了他坐着的一个垫着几层兽皮的木榻,还有几张木凳子,一边还有一个不高的桌子,摆着瓶瓶罐罐,面前烧火的是个铜盆已经很旧了,铜盆下面是一块巨大的长方形石灰岩,那盆子就嵌在凹洞里面,倒是个巧思,而那烤肉就是在铜盆上方慢慢的翻烤。
李烟罗崴了脚,本想着立刻就治好走人算了,但是他刚动动,尼玛那个鹰周韶就拿着一些药草过来,凿烂了给他把脚包上。
有那么一点点不好意思,李烟罗以扇掩面,有点叹气,罢了,就暂且留下看看这人究竟想干嘛。
李烟罗吃着烤肉,最后有点想哭,肉质鲜美是没错啦,但是吃多了就很腻味好吧?
“有野菜么?”李烟罗问道。
鹰周韶一愣,然后到外面树枝上扯了几把晒干的野菜,李烟罗挣扎着起身,痛啊!然后从鹰周韶哪里要了匕首,把野菜切了,把那个果子狸的头也让鹰周韶弄干净之后,又要了几个在外面晒着的剥了皮的兔子的兔头,扔到一个铁锅里面,撒了些调料,然后就吊在火盆上炖汤。
李烟罗自从经历了白起的事情后,就记得很清楚,不要轻易的接受别人食物或者给别人的食物,但是尼玛他炖汤纯粹是为了自己的胃啊!
尼玛给鹰周韶吃是因为这是他的猎物,咱不能独吞啊!
可是为什么你要那么火热的看着我!
李烟罗觉得自己似乎又做错了一件事情。
当天晚上,李烟罗的通讯盘又闪起来了。
鹰周韶看着李烟罗接通,然后那个形状一如如意造型的用询盘的晶石上方映射出安赴尘的模样。
安赴尘道:“怎么还没有来?”
李烟罗看了看鹰周韶,叹气道:“出了点意外,吾明天过去。”
安赴尘也只得点头:“那好吧,你小心点,来了联系我。”
李烟罗收起通讯盘,看着正在看他的鹰周韶说道:“明天吾要离开,汝能送吾进城么?”
于是原本沉着脸的鹰周韶眼睛亮起来了:“好,我送你去。”
李烟罗叹气,他果然出门前该看黄历的,晚上吃了一颗接骨丸和活血散,第二天脚痛就好了很多,勉强能走路了,虽然有点瘸。
出门前鹰周韶很是讨好的说:“我背你吧?”
“不要。”李烟罗斩钉截铁毫不犹豫的拒绝道。
于是鹰周韶想了想说道:“那你等下。”说着就出门了,李烟罗只听到一声狼啸。
然后……
坑爹对吧,坑爹就对了,尼玛这不是真的,这个个头跟水牛差不多的猛兽是狼?!
擦!
不过最后李烟罗还是跟着鹰周韶骑上了这头异于寻常的黑狼,鹰周韶介绍道:“小黑是父亲捡回来的狼崽子,我爹死后就由我养着,虽然看着凶,但是可听话了。”
这货不是狼,这货比较像地狼,李烟罗一边点头一边想到。
黑狼很给力,速度很快,虽然没有骑具颠颠的很难受,但是垫着鞣质过的皮子倒也还好,加上鹰周韶死死的扣住他的腰身,倒也没有多颠簸,傍晚的时候就进了一个镇子,到了安赴尘所在的野狗村。
这个名字很的很囧,但是很符合当地的情况,这里家家养狗,鹰周韶和李烟罗一进城就听到了犬吠,不过很快的,黑狼一声狼啸,那些狗都安静了下来。
李烟罗从黑狼背上下来,联系上安赴尘,没一会就看到了来人。
安赴尘看着那头狼又看到李烟罗,便知是他带来的,在看到鹰周韶,安赴尘乐了,笑道:“又一个?”
李烟罗无语,只能叹气,好一会才道:“吾出生至今,这两日叹气的次数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