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一个受尽屈辱仍然心怀善念最终为了拯救世界舍生忘死整个生命奉献给救世主事业连一个女喷油都木有交过的的优秀好少年,就换成了两度受辱顺利变态一路吞吃最后在种马事业上越走越远最终坑害全世界的愤世嫉俗酷帅狂霸拽大boss——
顾白表示鸭梨很大。
当然boss主角酷帅狂霸拽地一路收妹子收到结局后,很顺畅地血祭全世界抛弃所有妹子最后一个人破碎虚空去了。所谓“众人皆死我独活,宇宙中还有更多好妹子”,主角衣袖飘飘潇洒而走,不带走一朵妹子/小弟。完毕。
经过好基友的不断鞭策,顾白的“第一次”虽然没有大红却也是小火一把,从此顺利走上种马写手的康庄大道,在无数月票推荐票x票的淹没下,笔名“我不种马谁种马”也渐渐向小神进军,和好基友一起笑傲月票榜。但是当他找到了读者的g点,写得越来越顺畅的同时,写文的快感也在逐渐消褪。那唯一一本曾经寄托了他满腔热情的“第一次”,就彻底被他封锁在了记忆的深处。
如果顾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穿越到这个地方来,那么他宁愿一直不火也会跟好基友死杠的——尼玛他一定要写拯救世界的三好少年不要写变态啊啊啊啊啊!尼玛那个非主流的吃人狂第一个吃的就是他这个壳子啊啊啊啊啊——救命!
抱住头,顾白的眼前一片黑暗。
良久,他缓缓地站起来。
好吧,已经不会有什么坏消息比他已知的更坏了,总算还有一个好消息。
顾白盯着镜子。
镜子里他幻想出来的完美男人·未来式·壳子消失,留下来的,是一个足足缩水了大半的孩童身影。
好消息是:子车书白,今年十岁。
未来神马的,大概还能筹谋一下……吧。
2、命运中的相遇 ...
红尧砖垒成的一拳围墙,大概有三米高,有些破旧,看得出年代久远。
这是一个很古老的武镇,它有一个名字,叫做青羊镇。
一个小孩站在门前,穿着半新不旧的蓝布衣裳,有点黑的小脸并不可爱,只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带着一些灵动的光彩。
他此时正看着这石门上书写的“青羊镇”三个古篆,擦了一把汗。
“终于到了。”小孩叹了口气,并锤了锤自己的小腿,“还真远啊,累死了。”
稍微休息了一下,他立刻拔脚走近这镇子里,旁边有几个扫地的妇人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又很快继续她们的工作。
像这样的小孩,每天都有不少进进出出,也许是来镇里玩玩的,也许是想找一个师父学武的,又或者只是来卖些小东小西贴补家计的,都是最普通的乡间孩子。实在没什么好让人注意的。
小孩快步小跑,一直到沿着镇子里的青石板路跑到尽头,来到了镇子的另一面,才慢慢停了下来。
然后他喘了口气,又一路从这面走出去,循着土路走到一处小山坡上。
这时候,他总算松了口气:“跟记忆里的一样。”
无疑,这小孩就是穿越到苦逼炮灰上的种马作者顾白了。
他来到的这个镇子,就是他书中主角所在亓官锐出生的地方,镇子里最大的家族,也正是这个亓官家。
不过别误会,顾白可不是来找主角的。
如果这本书按照最初构想写的是三好少年拯救世界的故事的话,他肯定立马在小时候跟主角成为好伙伴,长大后再跟主角成为好兄弟甚至生死之交,最后在主角气运的庇佑下,不说是左拥右抱坐享天下美人,起码也能混个富贵闲人快活一生。
但关键是,他改了大纲啊!
现在的主角小时候就很受欺负,从地狱到天堂然后回到地狱再上天堂,这么两度折腾下来,性格已经是妥妥儿的扭曲了。
啊你说为什么不从小去拯救主角?
亲除非顾白收养主角然后从小到大精心抚养时刻准备纠正对方的思想,否则绝壁不成啊!
而且,顾白所在的天都城,里面各种倾轧只比外头更多。
亓官锐在他的家族里,有一个庶子的身份还被欺负呢,如果顾白把他带走……一个备受少爷宠爱的乡下小子在少爷闭关修炼时会落到什么境地?只会比他在自己的家族里更惨。
而如果要闭关时也带着亓官锐……且不说顾白自己愿意不愿意,他爹肯定不会乐意让外人偷看他们的传家武诀好吗!
所以精心抚养什么的,也不可能……怎么想这一条路都行不通。
更何况……
原大纲里主角受尽苦楚还是长成三好少年,新大纲则是受尽苦楚然后变态,根本就是不同人在同一境遇里养成了截然相反的性格,属于一种恶劣环境下造成的两面。
如果原大纲的主角是阳面,那么新大纲的主角就是阴面,同样的土壤里长出了不同的植株,那么只能说明,种子本来的基因就不同,所以被诱发出来的幼苗就不同。
就好像哈利波特和黑魔王,后者16岁就去杀了他舅啊
而前者16岁的时候,虽然也在面临危险,但一边打怪一边谈恋爱不要太舒畅!
黑魔王变态起来敢于把自己切片,可新大纲的主角变态起来,特么的去吃人了qaq
顾白得承认,他很害怕。
他本来也只是个码字为生的宅男,一朝落入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勇气去跟这样的主角打交道,他更不知道如果他插手了以后反而会给主角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他宁愿远远地躲着主角,一边认真练武,一边暗搓搓地幻想主角波澜壮阔的人生,到最后主角要血祭全天下的时候,想必他也早就翘辫子了,那时候他的尸体会怎么样,他还需要关心吗?
因此,顾白来到这里,其实只是为了抢夺主角的一个机缘,一个对主角而言“有则锦上添花,无则没啥关系”的机缘。
而这个机缘对于顾白的混元武体来说,却是无比重要的。
不得不说,即使顾白再怎么害怕主角,对主角到底也有一种“亲爹”心态,他这个只想在天都城里安度余生的宅男,也只挑选一个对己有利又不损伤“儿子”的机缘拿走,而天下其他的好东西……依然全都是他“儿子”的哼哼。
畅想了一会儿未来后,顾白迈着小腿儿,循着记忆里的种种描绘往小山坡阳面的小树林里走去。
在那个小树林后面有一片山脉,而他要找的东西,就在这山脉之中。
五天后。
顾白靠在树上,肚子咕噜噜地叫个不停。
他黑着脸戳了戳面前的火堆,把用木棍串起来的野蘑菇翻了个个儿,然后抓起来,恶狠狠地咬了一口,下一刻就一下子甩了出去。
“……烫烫烫烫烫!”
忙不迭地用手指捏耳朵,又跳脚了好一会儿,顾白才重新坐下来,神情很沮丧。
也怪他自己,当时写文的时候太不详细,只大概说了一下,总结起来就类似“镇后有树林,树林后有山,主角遇到危险一阵乱跑,接着饿得不行随手乱抓东西填肚子”这样,根本就没有写具体的位置,结果他找了好几天,都没能找到真是让他不甘心极了。
想他顾白穿越过来以后,很快梳理好了原主记忆,就立刻开始谋划了。
因为他年幼,原主本身也很孤僻,所以属于很容易照顾的“少主”,相对而言他还是挺自由的。但他这一偷跑,以后城里的防备肯定会更加严密,长大成人之前是别想再有机会出来了。这就让他对此回出行十分看重说句很没面子的,避开伺候他的人不算难,无声无息地从城主府出来才是难,而他为这个连狗洞的钻了好吗!他想说真是幸亏城主府真的有一个能让几岁小孩子通过的狗洞啊……
他这么千辛万苦的,不就是为了那一株天地奇物“聚血芝”?
那是主角遇到的第一根金手指,吃了以后不仅肚子不饿了,而且很快获得了不小的好处。
不过聚血芝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的,主角是道天武体之身并含有上古吞天玄蟒的血脉,身体强度本来就不错,吃了之后就更加拓宽经脉、坚韧肌肉,没有被一瞬间爆体不说,还把道天武体被废带来的暗伤解决了,整个人又有了更大的力气。
但即使这样主角也没能逃过暗杀,被打落了悬崖,后来在生死关头爆发出玄蟒血脉,立刻让身体更加强悍,同时力大无穷,有了无比厉害的吞化能力!
后来主角忍住屈辱,韬光养晦了一段时间,其实是在不断地打磨自己的身体,很快恢复了以前的力量。之后他就不再忍耐,趁着他的前未婚妻与姘头(顾白表示鸭梨很大)成亲之日,杀上门去,第一个吞吃了子车书白,夺取了对方的混元武体全部精华。
而混元武体其实是有缺陷的,但这缺陷会在后期才爆发,聚血芝正好是解决缺陷的天地奇物,在主角遇到问题的时候,几乎是立刻就弥补了不足,才让主角顺利度过难关。
所以顾白表示,为了以后不出问题,他是非得找到聚血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