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脚,本名叫做金福,男,56岁,满城人。”在乔远介绍的时候,投影上出现的是金福身份证上的照片。
皱纹遍布在脸上,鼻头略大,眼眶深深凹陷下去,眉毛以及露出的碎发都呈银白色。脸上的所有特征丢在诉说着一件事情,这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
“我查到,他有一个哥哥,叫做金正,64岁。而且金福还有一个前妻,叫做刘芳绣,54岁,三年前离了婚。”
趁着乔远顿声的时候,胖墩翻开自己的本子,补充道:“我问过他的邻居,他们说金福前先年有在外地打过工,打了没几年就回来了,回来之后就一直靠收废品维持生计。”
“还有就是,他跟他哥从几年前就不相往来,俩个人有过矛盾。”胖墩翻看着笔记本上记着的内容,继续说道:“据大妈说,这金福的脾气有点古怪,不爱说话,也没人跟他有过深交。”
“死者胸部中数刀,下/体被割,说明凶手对于死者有着强烈的恨意。而被割划的下/体…”
边楠冲着下位坐着的乔远吩咐道:“乔乔,调查一下金福的前妻。胖墩,等明天再去金福家附近问一下邻居,调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跟金福有过亲密接触的人。”
“知道了,老大。”乔远在边楠话说完之后,手指就在面前的键盘上敲打着。
胖墩也点头无声应答。
“……”
会议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在苏沁雅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比划时,就听到边楠饱含清冷的声音叫着她的名字。
“苏沁雅。”
在尾音刚落下的同时,苏沁雅自觉地应声:“是。”
边楠大致扫了一眼苏沁雅笔记本上的内容,看着隐约的娟秀的字迹,道:“去一趟法医部门,问一下红哥进展如何,如果好了就把验尸报告拿上来给我。”
苏沁雅疑问:“红哥?”
胖墩在一边解释道:“就是咱们的法医大人。”
苏沁雅道声知道了后,合住笔记走出讨论室。
“老大,人家一娇滴滴的小姑娘,上班才第一天你就让她去找红哥?”胖墩盯着苏沁雅离开的背影,啧啧道:“希望她不会被吓到。”
乔远在一边做祈祷状。
边楠起身,走向办公室:“那你跟着一起去。”
胖墩像是听见什么可怕的事情般,双眼瞪大,装傻充愣道:“啊?哦,老大,我那个突然想起来上一个案件的总结报告我还没写完,我就先去写报告了。”
不说胖墩害怕红哥,整个局里除了边楠以外几乎没有不怕的。
原因就是因为红哥会在检查完尸体后,会想要跟别人分享解剖尸体后的经验与一些其他的东西,而在这个时候上门的人,便成了红哥的‘讲课’目标。
尸体散发的血腥味与红淋淋的刺/激感,让每一个听完红哥‘讲课’的人总会三天吃不下饭。
胖墩还记得自己第一天报道的那个上午,就像苏沁雅一样,第一天报道就碰到了一起案子。
在边楠让他去法医室拿报告的时候,胖墩认为自己第一天来就受到了重用,满心欢喜的走向二楼的法医室,推开门看见的就是红哥似看到猎物般,放光的双目。
…
再之后,不管边楠怎么吩咐他去法医部分,胖墩总是能找到不去的理由。
倒不是说边楠针对他和苏沁雅,而是每一个进二队的新人,在第一天都会被派法医室找红哥。胖墩有问过原因,边楠笑着对他说:
“跟尸体打交道的,除了法医,就是我们。听红哥讲话,总能得到除了验尸报告上写着的以外的事情。”
“而红哥,就是你们,包括我在内的,在刑警路上的领路人。”
“这是成为二队队员的,必经之路。”
边楠很少笑,甚至每次笑的时候也只是咧了咧嘴角,敷衍至极。但在边楠说这些话的时候,那是胖墩第一次见边楠发自内心的笑。
后来胖墩才知道,当初边楠刚入队的时候,也被她的队长这么训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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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沁雅去法医部门的时间大概有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里发生的什么,胖墩用脚指头都能想出来。
眼看着要到下班的点了,苏沁雅还迟迟没有回来。胖墩按耐不住心中的怜悯之心,撺掇着乔远跟他一起去法医室救回苏沁雅。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妹子,这要是被吓跑了可不行。
就在胖墩用五个猪肘子劝动乔远陪他一起去的时候,苏沁雅回来了。
“呀呀呀,妹子你终于回来了。”胖墩一眼就看见了苏沁雅苍白的脸,连忙走到苏沁雅身边,把她推到椅子上坐下,还贴心的为她倒了一杯水。
胖墩将水杯举到了苏沁雅面前,“小苏快来,喝口水压压惊。哥知道,你也许也喝不下去水,但这还是得喝,不然一会儿想吐的时候都没东西往外吐。”
想当初,他从法医部门的解剖室出来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面色苍白,身体乏力,还老泛呕。一滴水也喝不进去,到最后还是去医院输的葡萄糖点滴才活了下来。
苏沁雅客气地接过水杯,轻抿了一口。将杯子放到桌子上,就要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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