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他想,听到这样的话苏钰凡现在估计正高兴地掩饰不了吧,说不定会火热地盯着他,那也太恶心太变态了,所以他才不看。
    就算是给退烧药的回报好了,他不欠人。
    但其实,苏钰凡表情淡然,对身旁从头到脚都美得不得了的Omega甚至没偷看两眼。不过现在秦怜瞳舒舒服服地坐在座椅上的状态,倒是让他挺安心的,照顾好现在的秦怜瞳是他的责任。
    第5章
    把秦怜瞳送回他那栋豪华大别墅后,苏钰凡就走了。
    其实苏钰凡离开之前,秦怜瞳还在犹豫要不要喊他进门喝个茶来着,不过苏钰凡自己不提他是绝对不会主动开口的。
    看到苏钰凡停好车摆摆手离开后,秦怜瞳蹙眉看着他的背影想,好吧,这个男人虽然很痴汉,但是个胆小鬼,一点也没有气魄。
    他也无所谓地耸耸肩,推开玻璃门,舒舒服服地在浴缸里泡了个澡后便穿上真丝睡袍休息了。
    拉上窗帘之前,他还瞟了眼对方远去的背影。
    苏钰凡身上穿的衣服是一个大众熟知的名牌,一套下来一千左右。不过在含着金汤匙长大的秦怜瞳眼里,就是个行走的土鳖,觉得很没品味。
    原来的苏钰凡,在他眼里哪哪都很让人厌烦,今天却瞧着顺眼了点,连带那套衣服看着也没那么土了,明明苏钰凡还是很痴汉。
    睡前他看了一眼手机的消息,四人小群里有消息。首先是阎宜珊他们问自己到家了吗,秦怜瞳很简短地回了个嗯。
    那边似乎已经到了酒吧,还拍了段小视频发到群里,是阎宜珊拍的,拍的舞池里一个长得挺帅的年轻男A,身材很好,一眼就能瞧见八块肌肉,而且嘴角的微笑很阳光,似乎就在阎宜珊身边。
    “这小哥蛮帅的,花钱买快乐。”这一句话后面还比了个耶。
    阎宜珊是圈子里有名的千金一掷的富婆,每次开卡座开酒她都包,顺便照顾照顾失足帅哥的生意。在首都很多酒吧里,长得好看的Alpha简直多的迷人眼,也很乐意去攀附富二代们。
    所以苏钰凡在这几个人眼里才这么没有分量,因为他那点家当不够看的,只有长相的年轻人在这座繁华都市里太容易堕落了。
    “对了,你把苏钰凡打发走了吗?”曹金炜也在群里问。
    秦怜瞳还是只回了个嗯。
    “这人着实搞笑,以为今天这样帮怜瞳说两句话就能在我们面前露脸了?谁会那么傻逼栽在一个凤凰男身上。”曹金炜嗤笑。
    他们平时都喜欢逗苏钰凡,让对方以为似乎已经慢慢融入进他们圈子里,实际上他们心里对苏钰凡的意图门儿清。一个小城市来的穷鬼,好不容易考进维尔加大学,然后就对秦怜瞳一见钟情了,还舔生舔死,不就是想攀高枝吗?
    只能说,对方眼光是挺毒的,一眼就挑中个最有分量的。
    可惜秦大少不喜欢这些幼稚的游戏,不然能和他们几个一起把苏钰凡玩死。
    “啧,你担心什么,怜瞳还能不知道?还不都是你在乱来。”周子烨也插话道。
    他今天没有太大的心情,所以也一直在一旁坐着,哪怕有Omega上来勾搭,也没有太搭理。
    家里现在已经开始张罗着给他找联姻对象了,虽然短时间内也不会拍板,但是还是让周子烨挺烦的。一来,他现在还年轻,不想太早被绑死,第二当然就是因为秦怜瞳,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挺有意思的嘛。”曹金炜继续回。
    不过秦怜瞳已经放下手机了,关于发小们的言论,他没有太在意。不管苏钰凡抱着什么心思,都和他无关,他也不关心,一个小跟班罢了。
    而苏钰凡离开秦怜瞳所在的小区,才接触到真实的世界,属于普通人的世界。没有豪车豪宅,只有拥挤的地铁,便宜实惠的小吃,行色匆匆的过路人。
    他现在账户上就一千多块,于是很干脆地选择挤地铁,不然在首都哪怕打个车都要几十上百。
    他个子还算高,可以轻松的握住头顶的把手,看着轻轨玻璃窗上关于自己的倒影,苏钰凡在心里叹了口气。
    上辈子他已经奋斗到在二线城市衣食无忧了,只要不在意外人的目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但现在,虽然他年轻了好几岁,但又变成了两袖清风的普通人,更别提他还有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他尽力搜取了原主脑海中的一些记忆,作为一个炮灰攻,原主不可能是什么好男人人设。甚至他回想起原主身上的一切,只觉得糟心。
    原主出生在一个三线小城市,是一个工薪家庭里的独子。他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原主父母都对他非常溺爱,所以在分数出来明明有更多更有性价比的大学任他挑选,但是苏钰凡父母还是支持了原主选择的一年学费六位数的维尔加大学。
    这对他家里是一个不小的压力。
    更何况现在苏钰凡父母明明都退休了,还要为了赚钱供给苏钰凡早出晚归的摆摊,每一分每一毫都是辛苦钱。
    在这样家庭的原主本来更应该自力更生,不过原主小日子也过得不差。
    虽说生活费每月只有1500,但那是纯吃饭的钱,原主会用各种名义向家里索要钱财。至于用来干嘛,自然是为了跟上同学的消费,并且包装自己。
    他身上这套衣服就是原主咬牙买下来的,衣柜里还有一套换洗的,名牌鞋也买了几双。每次出门或者出席比较重要的场合,原主就会穿这些,此时他会觉得自己也属于这座城市了。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