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闺女的日子过得惬意又闹腾,十七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情不理我,会把自己关进屋子里(后来被我严令禁止)。
我也会做一点点饭,最拿手的就是荷包蛋。
不过有一次时间没算好,意外做成溏心的了,十七拿勺子戳开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刚想再放回锅里,她就把我拦下了。
“就这样。”她说。
我只好顺着她:“那你尝尝,不好吃就赶紧吐掉,我再去给你煎一个。”
这回我算好时间了,把荷包蛋煎的外焦里嫩,绝对不会出错,还险些煎过了火。
可等我信心满满出来的时候,发现十七已经把盘子都舔干净了,正油着小嘴朝我笑。
怎么办,我一点也不生气。
只觉得她好可爱。
渐渐地,十七也会在某个寂静的下午,坐在沙发上陪我。
我找了份教师的工作,这两天在忙着写教案,地毯上的A4纸呈地毯状散落,我头秃地在沙发上翻着书。
十七就会在我最烦躁的时候,悄没声地走过来,小身子往我怀里一靠,不吭不响地干自己的事。
这个季节起静电,她头发丝沾在我毛衣上好多根。
我真想照她小脑袋瓜揉一圈。
7.
我给她想好名字了,当时办手续的时候就想好了,只不过一直没告诉她。
等终于上小学,我告诉她,“你叫温有之。”
她问我为什么。
“因为你是天下最富裕的人。”我说,“你什么都有。”
她点了点头。
小孩子太好骗了。
其实哪有那么多原因,不过是因为这两个字好写,以后我闺女要是出名了,签字都比别人快。
8.
今天出了件大事,我要记录下来,9月6日,十七她头一次跟我分享,她小女生的心事。
卧槽这感觉太棒了。
她说她走错了教室,做到了人家的座位上,还喝了一口人家的水,她感觉自己丢死了人。
我一直忍着没敢笑。
十七问我:“什么时候能忘掉这种事?我想了下,我记不住我两岁以前的事,是不是记忆就能保持四年?那我十岁的时候估计就能忘了。”
我笑出来了。
傻孩子,长大你就知道,根本不会忘记。只会越来越觉得这件事不过如此。
我们漫步在回家的小路上,我终于能领着她的手。
其实这也是因为上了学,她看别的小孩子都领着家长,所以自己也想有人领而已。
那就领。
领到她长大为止。
领到我走不动为止。
9.
在同一个城市就是一点不好,我会经常偶遇雅凡。
前几次我都躲得远远的,后边实在躲不开了,迎面撞上了她。
明明才几年没见面,我们却恍如隔世。
她再也不扎麻花辫了,而是高高地竖起马尾,嘴唇涂得鲜红,比我更像个严师。
街上不是叙旧的地方,我们去了最近的一家咖啡店。
没什么好唠的,唠唠研究所,唠唠近况。
她说她最近教了一个男孩子,一个天才。我不干示弱,我说我有了个姑娘。
姬雅凡当时的吃惊程度,不亚于知道我逃婚隐退在乡下娶了个老婆并生下三胞胎。
她问我哪来的?我说孤儿院。
我听到了一声冷笑。
时间真是个好东西,能让我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看法,面对前女友的致命嘲讽,我能淡然一笑。
我搅弄着咖啡,接下来她说了什么我都没听进去。无非跟她先前的那些言论一样没用。
最后听到了关键一点。
她说她带的学生放学了,正在往这边赶,她要走了。
我赶紧说:“慢走不送。”
她好像听懂了我的催促,表情瞬间冷了下来,又叫我大名:“温璋。”
“在。”
“祝你女儿以后不会像你一样窝囊。”
我点了点头。
是啊,谁不希望教出来的孩子出息一点呢。
但这只是我第二在乎的。
我灿烂地朝她一笑:“祝你学生十年后,会为你泡一杯香醇的红茶。”
姬雅凡冷冷地盯着我:“他会的。”
那最好不过。
其实我没把话说得更狠,我想说,希望他以后不会恨你。
但太残忍了。
我一想想以后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十七会开始疏远我,恨我,我就浑身不通畅,好像哪根血管堵上了一样。
不知道雅凡会不会跟我想法相同。
她走后,我在橱窗里看到了她那个学生。
第一印象,是意气风发,第二印象,是高傲耀眼。穿梭在同样校服的人之间,永远都是出挑的那个。
我暗暗地收回视线,低头抿了口咖啡。
心中想着:“我们十七不比他强多了。”
悬挂在咖啡店上方的钟表指向晚上六点,我也该走了,我要去接我闺女。
我人缘不错(主要还是十七招人稀罕,别看她年纪小,说起话来嘴可甜了)(虽然我没听过几次),我说我有事可能要晚到一点,好几个家长回复我,要帮我带闺女。
我当然万分感谢,但我还是要尽快去,我不希望她喜欢上别的家长,再不跟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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