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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界”的文章能让任一莲眼前一亮的很少,所以她很少费心思到这个网站上来找文章。之前之所以给小雅推荐了庄言也是机缘巧合。
    不过这次看到的这本未写完的书,却勾起了任一莲的兴趣,因为书上的语言风格很特别,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能把人带入进去。
    先不去管这本书的写作手法,或者深层次的内涵,光是能把人吸引进去这一点就足够任一莲对它刮目相看。
    好小说的标准没有一个定性,不一而足,对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
    但是人物的丰满度一直都是评判小说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人们想到一本小说,首先想到的往往也是一个或者多个值得回味的人物。
    而小说中描述的一般都是一个人们不认识,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人。但是读完之后却能够像经历人物的人生一样去评价,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到任务丰满度在小说中的重要性。
    这个叫做庄言的作者,以前也写过几篇中短篇,任一莲有些印象,文风尚可,但是故事单调老套,人物不够饱满,所以任一莲才说作者是个没有太多经历的人。
    但是新书却打翻了任一莲所有的猜想,这本不知道名字的书,根本不可能是一个缺乏想象力,没有生活阅历的人写的。
    任一莲已经从对这本书的兴趣,进而转变成对作者的兴趣。
    不过她还没想去接触作者,因为这本书据他说还刚开始,她还想看看后面的内容再说。
    不过既然是好书,就应该被更多人知道才对。
    任一莲从床头拿来了手机,然后开始在各个社交账号上推荐起这本书来。
    她本身就是个文学爱好者,当然有很多同好,在她的社交账号上,也有很多都是跟她志同道合的文学爱好者。
    推荐书的时候,任一莲没有说太多评语,只是把文章的链接还有作者的名字给了他们,至于他们会对这么书有怎样的评价,就不是任一莲要去管的了。
    ……
    庄言坐在床上,捧着一本《如何写好小说》在看。
    这本书是原身的,庄言没有听过,看出版时间,看起来也是近年才写的新书。
    书如其名,全篇写的都是告诉人们如何写好一篇小说,不过庄翻了几页时候就感觉索然无味了。
    全书都是在写一些技巧性的东西,把一篇小说拆解开,告诉人们,一本小说怎样才能吸引人,在哪里怎样写才更打动人。
    想让人笑,该怎么写,想让人哭,又该怎么写,书里面说得头头是道。
    这本应该是庄言现在需要的东西,但是庄言却不认为自己看了这本所谓的写作技巧的书,就能给他的写作带来多少好处。
    如果心里面没有东西,那么不论你技巧再好,也无法诉说出动人的故事,一味地追求技巧,把小说变成了一件可以拆分的玩具,本身就是对文学的一种不尊重。
    庄言看得无聊,甚至有些来气,这本书跟其他书不一样,其他书都是放在电脑桌上的小书柜里面,唯独只有这本书放在了床头,可见原身对于这本书的重视,甚至于奉为圭臬。
    这就是庄言来气的原因,看来原身的写作风格都是跟这本书里面学的。
    根据原身的记忆,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一个著名的文学系老师,像这种介绍技巧性的书出了不少本,只不过这一本卖得最好。
    不过搜寻了一番记忆,这位所谓的文学大师,一天到晚教人写小说的文学系老师,自己却没有什么出名的作品。
    别说是出名的作品,他所出版的书,都是这类教人技巧的工具书,正儿八经的文学性作品几近全无。
    有人曾经质疑过他,说他自己都没有写过有代表性的小说,甚至于没有发布过中长篇小说,只有在这些工具书里面张贴的小短文。
    像他这样,真的有资格教人写小说么?
    不过这位“老师”给出的解释也是冠冕堂皇,他说他在写这种技巧性的书的时候,代入的是一个资深读者的角度,而且他教的是技巧,如何运用就要看个人。
    他说“美食家却不一定就是个好厨子,有些美食家甚至连炒饭都不会做。”
    他还说“教师自己不能做科学家,但是却能教出来不计其数的科学家。”
    这个解释似乎很让人信服,原身竟然也就信了。
    庄言却嗤之以鼻,在文学方面,一个教师教人写作技巧是对的,这一点上他没觉得有什么错误。
    但是如果他把小说的好坏,跟文学技巧直接挂钩,进行单项关联,认为故事的一切都是技巧,想让人哭,用技巧,想让人笑,也用技巧。
    真的是无稽之谈!
    “哼,这种书,还是去它该去的地方吧。”
    庄言冷哼一声,一抬手就把书甩了出去,一秒钟之后,这本书就结结实实地躺在了垃圾篓里,因为这就是它该待的地方。
    现在的庄言,因为网站上赚了一笔暂时取不出来的小钱,所以找起工作来并不是太过于急迫。
    前身的记忆碎片确实太碎,导致他对这个世界的只有一个大体印象,有许多处都还不清楚。
    现在能够保证暂时饿不死,把找工作的事情暂时放一放,等到弄清楚并融入这个世界之后再找,绝对是个明智之举。
    所以他现在才有时间躺在床上看书,而不是在电脑前面盲目地投简历。
    躺在床上看了一会书,感觉天也不早了,他就准备跑出去散散步,顺便把晚饭给解决了。
    之所以一定要出去散步,早上一次,晚上还来一次,一是为了更快地融入这个世界,二是因为他现在的这副小身板,实在是需要锻炼。
    强度太高的锻炼,他现在做不了,只能先这样散散步,慢慢恢复。
    散完步,吃晚饭,回住处洗个澡,虽然才来了三天不到,但是这种生活节奏,已经成为了庄言的生活习惯。
    至少,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这种习惯会一直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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