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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门太急,连个同伴都没喊,走到半路,就被一只野狗追赶,吓得摔在河边,继而发生后来的事。
    现在想想,那只野狗也蹊跷得很,多半是人精心设计。
    张翠茹故作惊讶:“叶知青,你的衣服怎么湿了?你和进武……怎么单独出来?”
    现场明明还有三个“意外”出现的男知青,张翠茹却自动忽略他们,故意煽风点火。
    叶龄仙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借着村民的火把,她终于看清了,那位“程司令”的脸。
    男人很瘦,却也健壮。乌黑凌乱的短发下面,眼底微青,目光凌厉,又带着散漫。
    他额头有新伤,明显刚和人干过架,像一个投笔从戎的书生,英俊,意气,还有一点阴戾。
    原来是他,老树湾大队的男知青,程殊墨。
    叶龄仙死死盯着他,眼眶瞬间红了。
    程殊墨比叶龄仙大两三岁,来插队的时间,比她提早一些。
    老树湾很大,山很多,水也绕。男女知青分开劳动,为了避嫌,一年到头也说不上几句话。
    加之叶龄仙谨小慎微,有意躲避男同志,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和程殊墨都不熟。
    上辈子,知青们陆续返城,叶龄仙等不到通知,性格柔弱的她,只能留在高家。
    十年的艰苦劳动,使她累垮了身体,无法受孕。加之感染肺病,她像一块陈旧的抹布,被高家人抬到山庙里,自生自灭。
    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叶龄仙渴求高进武,死后哪怕火化,也要把骨灰送回京市。
    然而,高家忙着迎娶新人,哪有功夫管她。城里的父母又嫌弃她辱没门楣,不肯接纳这个女儿。
    有人看不下去,联系了几个当年插队的老知青。
    只有程殊墨一人,当天就乘飞机,从京市赶到老树湾,狠狠揍了高进武一拳。
    最后,他花重金,同高家人协商,带走了叶龄仙。
    可惜当晚,人还没送到县医院,叶龄仙就永远闭上了眼睛。
    弥留之际,病痛和哀怨都化作尘土,叶龄仙唯独记住了程殊墨。
    这张脸,哪怕只看一眼,她也能记住一万年。
    那是她历经世态洗礼,唯一还能感受到的,人性的一点光辉。
    然而此刻,相比叶龄仙的“含情脉脉”,程殊墨的表情非常平静,甚至还有一丝疏离。
    张翠茹眼看状况有变,立即抬高了音调,明里暗里引导是非。
    “叶知青,不是我说你,你和我们进武,男未婚、女未嫁,就算看对眼了,也不该偷摸谈恋爱!打个报告,公社会给你们做主嘛……”
    围观的村民,也开始指指点点。
    张翠茹有些得意,按照往常,这姑娘面皮薄,肯定会吓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反而坐实了指摘。
    然而,想象中的面红耳赤没出现。叶龄仙不顾冰凉,扶着石头,倔强地站了起来。
    “张主任,我看你是年纪大了,有点健忘。什么恋爱不恋爱的,你有脸说,我可没脸听。今天晚上,不是你找人通知,叫我去大队拿家信吗?!”
    叶龄仙指着张翠茹,“所以,我爹娘给我写的信呢?”
    张翠茹一时没准备,支支吾吾,“信、信……对不起啊小叶,想是我看错了,要不,明天再找找?”
    果然,骗子!
    叶龄仙气不打一出来,很想撕烂这张虚伪的脸。上辈子在高家,她可没少受这位“大嫂”磋磨。
    但现在,她必须当着所有人的面,解释自己的清白,把流言扼杀在摇篮里。
    “张主任,东西能乱吃,话不能乱说。要不是你胡乱通知,我也不会摸黑过河,被石头绊倒,半个身子落水。好在,程知青听见呼救,及时赶到,见义勇为救了我!至于高同志,为啥这么巧,也出现在这里,我就不清楚了。”
    这番话逻辑通顺,加上叶龄仙楚楚可怜的表演,可信度极高。
    毕竟,男知青住的院子,就在附近,如果有人起夜,听见女同志呼救,跑过来救人,的确很正常。
    至于程知青的衣服,为什么是干的,下河救人,自然是要先脱掉的。
    可是高家,住在大队西头,离桥十万八千里,就是桥炸了也听不见。今晚高进武又不当值,出现在这里,实在匪夷所思。
    高进武不自在,干巴巴解释:“我看大家值班辛苦,夜里睡不着,所以去农场转转,防着黄鼠狼偷粮食。”
    这解释,听上去牵强附会,不过,大家很给大队长面子,都没有深究。
    “散了,都散了吧,既然是误会,没什么好看的!天这么冷,叶知青的衣服也湿了,赶紧回去暖暖吧!”
    张翠茹给小叔子使了个眼色。
    眼看一场风波就要平息,有人却轻哼一声,冷笑出声。
    是程殊墨。
    叶龄仙有些心虚,她知道,程殊墨在笑她撒谎。
    撒谎是不对,但为了保住清誉,和高进武划清关系,她别无选择,只能把他牵涉进来。
    叶龄仙恳切地看着程殊墨,又想掉眼泪,“程知青,不管怎样,谢谢你救了我!”
    谢谢你,为上辈子,也为这辈子。
    “你说……我救了你?”
    程殊墨笑得吊儿郎当。
    他身后,两个跟班看情况不对,暗暗戳他后背,提醒他对小姑娘口下留情。
    很好,但没有用。
    一字一句,叶龄仙听见他说——
    “老子他妈就不会游泳。”
    第2章 知青
    叶龄仙想不明白,上辈子那个一身正气,义无反顾把她救出水火的男人,年轻时,怎么会是这副脾气?
    那时候,叶龄仙意识涣散,依然能记得,三十多岁的程殊墨,穿着得体的西服,身后还跟着秘书和司机,典型是先富起来的那批人。
    长时的奔波,使他神色疲惫,衣服褶皱,气质却是斯文的,坚韧的。
    汽车后座,他用毛毯紧紧裹着她,在她耳边,一遍遍恳求,“叶龄仙,别睡。”
    他锋利的下巴全是胡渣,眼神却很温柔,完全不像现在,冷漠,凶狠,还带着一点邪气。
    话说回来,他们年轻时,本来就不熟,既不是同学,也不是朋友,顶多一起种过地。当年,程殊墨赶来救她,也许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出于本性的善良。
    善良,任何时候,都是最珍贵的。
    回到女知青点,叶龄仙没工夫再想这些,她必须尽快换下湿衣服,如果感冒就麻烦了。
    女知青们睡的是大通铺,一到晚上,都喜欢用床单隔着。
    叶龄仙一进屋,姑娘们就掀开帘子,关切地围了上来。
    “叶知青,你这是……掉进河里了?”
    大伙七手八脚,有的帮忙换衣服,有的去拿感冒药。
    叶龄仙喝了两大碗热茶,身体才算暖和起来。
    她坐在床上,裹着两层被子,说了一遍事情经过,语气很平静,没把责任往高进武身上推。
    毕竟,这个时候,高进武还是那个道貌岸然的高大哥,没有人会相信,未来的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衣冠禽兽。
    “龄龄,这次太危险了!幸亏遇到男知青们。下次你要叫上我,千万别再单独出门了!”李青荷本来就胆小,听完都快吓哭了。
    她仔仔细细打量叶龄仙,“龄龄,你的棉鞋呢?怎么没有穿回来?”
    叶龄仙同样苦恼。
    棉衣棉裤她有两套,可棉鞋只有一双。
    好巧不巧,今晚人多手杂,她用鞋子砸了程殊墨后,不知是被猎狗叼去,还是被村民顺走,就再也找不见了。一位好心大姐,拿了双草鞋,她才走回来。
    “没关系,都开春了,天也不冷,明天我穿单鞋就好。”叶龄仙道。
    “那怎么行,明天一早,还要下地干活,多冻脚啊?”
    李青荷从柜子里翻出自己的旧皮鞋,“龄龄,你先穿我的。”
    叶龄仙看着李青荷的眼睛,没有接。
    女知青里,叶龄仙与李青荷的关系最好。她们打小住一个街道,从小学到初中,都在一块玩。
    李青荷祖上是买办出身,大运动开始后,父母被定性为“反动派资本家”,亲朋好友都与他们断绝了关系。
    从富家小姐跌入泥潭,性格柔弱的李青荷,整日以泪洗面。
    叶龄仙没有落井下石,来到老树湾后,反而处处照顾她,开导她,她俩一直无话不谈。
    上辈子,李青荷是和程殊墨他们,同一时间回城的。
    回城前,李青荷留下所有值钱的物件,愧疚地对叶龄仙说:“龄龄,对不起,我和程知青他们先回城了。你放心,以后,我会回来看你的。”
    然而,她这一去,杳无音讯。
    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叶龄仙曾偷偷写信,向父母和朋友求助,其中也包括李青荷。可惜全部石沉大海。
    高家人冷嘲热讽,嘲笑她像个孤儿。渐渐地,叶龄仙就断绝了回城的念想。
    回想起来,她并不怪李青荷食言,也许人家没有收到信,不知道自己身陷囹圄。
    可是,要让她还像上辈子一样,毫无保留地,继续与李青荷推心置腹,却是再也做不到了。
    她已经没有办法,再轻易相信任何人。
    所以,尽管知道李青荷家境宽裕,不差这一双皮鞋,叶龄仙还是婉言拒绝了。
    李青荷还想再说什么。大通铺最里面,突然传出一道严厉的女声,“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睡了?再吵滚出去!”
    这话有点双标,宿舍虽然关灯早,但农闲的时候,“卧谈会”聊到后半夜,也是常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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