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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十三年,大唐,海州。
    郑哲觉得自己是一个唐朝精神病人。
    脑中那些奇怪念头拂之不去,他一遍一遍怀疑、否定自己。
    根本没有轮回空间、轮回者这些东西,全是他臆想出来的事物。
    也没有名为郑渣的堂兄,或是恶魔队复制体,更没有什么最终一战。
    走在海州城大街上,青石方砖铺就的路面,被前些天的大雨冲刷得很是干净。
    他每一步,都踏在青砖正中央,准确避开横平竖直泾渭分明的砖缝线。
    似乎一旦踩到这些缝隙,脚就会被从砖缝中射出的激光网切成两半。
    激光网?
    埋头走路的郑哲无奈叹了一口气。
    脑瓜子总会在他不经意间,蹦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名词。
    这些词语,在漫长时间里,逐渐混沌模糊。
    他说不清自己的真实年龄。
    作为唐朝人的记忆,从贞观元年开始,从过军,打过仗,杀过人,退伍后,还做过小营生。
    现在海州城当一名小城管,不对,是巡守。
    转眼已经十三年。
    可路边积水印出来的人影,脸上仍旧是那张熟悉的二十岁脸孔。
    可能得了这种精神疾病的人,会被时间遗弃吧。
    在一间包子铺前停下脚步。
    “郑校尉,你可来了!还是四个肉包?”包子铺老板娘看向郑哲的眼神很是热情。
    像刚出蒸笼的包子一样热气腾腾。
    郑哲找了个位置,坐在长条凳中央,从筷筒里挑了双长短粗细一致的筷子,等着享用早餐。
    包子铺老板娘扭动翘臀,端来一盘四只雪白大肉包,尺寸大小与她的两团几乎没差。
    郑哲下意识瞥了眼在一旁案桌上擀包子皮的包子铺老板。
    不愧是甩同行几条街的老司机。
    晃了晃脑袋,把这个奇怪词汇淹死在脑海里。
    正要落筷,呈平行线架在手中的一双竹筷停滞在其中一只肉包上空几厘米处。
    老板娘心思细腻,看他神情有恙,就知道哪里出了差错。
    美妇脸色有些羞红,俯身贴近郑哲,一对半露酥胸有意无意让这位年轻客人一饱眼福,口中轻轻数着数。
    “……一十六、一十七。”
    黛眉一松,手中竹夹夹起这只只有十七道褶皱的包子,转头颇为幽怨地看了眼案头上卖力的夫君。
    “郑校尉莫怪,夫君想是昨日有些劳累,今天手上没了分寸,少掐一道褶。”
    语毕,美妇从一屉蒸笼里重新夹来一只肉包,不多不少正好十八道褶皱。
    看着食盘里四只形状大小无可挑剔,十八道褶皱均匀环布的肉包,郑哲心头顿感舒畅,食指大动。
    这家包子铺是海州城生意最好的早餐店。
    皮薄馅多汁水丰盛,老板这门手艺乃是几代单传。到了他这一代,赶上太平盛世,又娶了这漂亮媳妇,生意更上一层楼。
    只是每个月总有那么天,手上的力道会有些虚浮,十八道褶皱偶尔会掐漏一两道。
    换做旁人根本发现不了,谁会天天闲着没事数包子有几道褶。
    但遇到郑哲这种精神病人,包子铺两口子心底没由来会有些紧张。
    好在盛世大唐,民风自由开放,这点小事,谁都不会往心里去。
    老板娘卖空几屉包子,有了闲暇,为郑哲倒了碗茶。
    “前些日子我夫家小叔上山劈柴,被树枝划破了脚,那伤口可不小!”
    老板娘用手比划了一下大小“原以为定要留下疤来,巧在昨日路过两位游方道长。”
    “我夫君见道长年岁尚浅,行走不易,送了几个包子当是行善。两位小道长却是道骨仙风,不肯白拿吃食,寻遍包袱,最后予了一方狗皮膏,说是能止血去伤。”
    “说来也神奇,只贴一晚,小叔腿上活血生肉,血痂尽蜕,没留半点痕迹。”
    说着,她指了指郑哲左手腕上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郑校尉生得俊俏,只是手上这疤委实可怖,不妨寻那二位道长,求上一方膏药?”
    妇人说话间,郑哲已吃下两个包子,抿了一口茶水润嘴,顺着美妇的眼神看向左手腕上的疤痕。
    五厘米宽细,环绕整个手腕。
    这疤像是一条狰狞长虫,盘绕在手腕上,有碍观瞻。
    印象中,手腕上原本佩戴着名为手表的物件。
    奇了怪了,手表会爆炸?
    话说,手表又是什么东西?
    想了想,嘴上敷衍道“这是被野狗啃的,好些年了,想来膏药也派不了用场,倒是让嫂子费心了。”
    才不是轮回空间被堂兄和复制体打爆,空间腕表破灭时留下的伤痕。
    应该是从军打仗时候,昏迷在尸体堆里,不小心被饥饿的野狗咬出来的伤疤。
    没错,是军营里的那批狂犬病疫苗出了问题。
    所以才导致他得了精神病。
    这才是正确的理解方式。
    精神病近些年愈发严重。
    天黑时分,他不止一次看到鬼魂出没。
    视觉也开始受到影响……
    鬼魂都待在地府,怎么可能跑阳间来。
    应该是狂犬病引起思维混乱的并发症。
    照这种势头发展下去,他怀疑自己没几年可活。
    桌旁的美少妇曾经多次向他提起自家闺女。
    三十出头的少妇,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在唐朝是件非常合理的事情。
    郑哲见过包子铺夫妇的女儿。
    婉言推谢了这门相亲。
    一方面,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病,连累了人家姑娘。
    另一方面,女孩子是个飞机场。
    不知怎么搞的,完全没有继承美少妇的肉包子基因。
    两口子应该带闺女去做做亲子鉴定。
    兴许是在医院里抱错了孩子……
    总之,这乱七八糟胡思乱想的病,是没得治了。
    和美少妇闲聊几句,吃完剩下两个包子,饮尽茶水,拍下两枚铜钱,正准备起身。
    “啊!~救命啊!”
    街角传来一声少女惊呼。
    这种惊呼声,等同于报警热线。
    在大唐年间,赶路基本靠走,遇事基本靠吼。
    总之,郑哲的城管身份得履行职责。
    几步飞奔向声音传来处,脑中忙着扼杀饭后剧烈运动易得阑尾炎这种奇怪念头。
    海州城这地方治安很好,平常难得遇到点事,街坊邻里都是热心肠,第一时间会出手帮衬,轮不到他赶赴现场,事情基本就能搞定。
    既不用驱赶小摊小贩,也没有钓鱼执法,他这个城管岗位清闲得很。
    今天这声少女惊呼,周围百姓都像聋了一样,除了自己似乎没别人听见。
    联想到刚才包子铺老板娘见自己慌忙夺路的古怪神情。
    要不是付了钱,别的客人非以为自己这模样是错咬了老板娘的大肉包。
    从街道上行人淡然自若的神情里,郑哲怀疑自己病情加剧,怕是得了幻听症。
    脚下却是不停。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事没事都该去看上一眼,才对得起自己的从业岗位。
    他可不想一年忙到头,最后缺个敬业。
    赶到声音传来的地方,郑哲看着眼前的画面,额头青筋直冒,没有多想,便气沉丹田,大吼出声。
    “呔!放开那个女……姑娘!”
    一身穿短袖t恤,着迷彩裤,踩着登山皮鞋的短发男子,正把一位十五六岁容貌俏丽姑娘按在地上。
    两条满是纹身的结实手臂,正撕扯着少女身上的罗衫。
    而周围的街坊百姓,对此人恶行,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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