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到时候结合下看看吧,陈弥,把这个报告先写了。
哎,好勒。陈弥接过王老师递过来的档案袋,附耳朝曹焕低声问道,老大,怎么回事啊,这么离奇?
我们又不是警察,不负责查案,写你的报告去,三天后人要过来拿。
三天?!
你莫哥说的。
莫扒皮!
陈弥愤愤地抱着档案袋,抖着肚子肉跑回自己的工位,噼里啪啦地开始打起了鉴定意见书。
曹焕虽然嘴上说着我们不查案,但事件的蹊跷让他内心忍不住想知道真相,他也遵从了自己的心,拐出临床办公室,转头就跑去了物证档案室,把提交上来的那份染血内裤检材取了出来,直奔文书区的痕迹办公室。
此时的痕迹办公室里正热闹着,不知道哪个派出所委托来了一个鞋印痕迹的鉴定案件,痕迹助理正抱着一刀废纸,将其白面朝上,从痕迹实验室门口开始铺,一直铺到落地窗处。铺完后,痕迹助理一脸嫌弃地将检材鞋子从证物袋中取出,顿时一股臭味飘散了开来,曹焕被熏得步步后退,背抵着墙。站在实验室门口的痕迹鉴定主任哈哈大笑着,走过去拍了拍助理的肩:
可以穿上了,看到那边装着墨水的盘子了没,先踩两脚,走的时候记住了,每一步都要全面,印出来的脚印不可出现断面啊,哈哈哈哈。
助理捏着检材鞋子一角,将鞋子远离自己,一脸生无可恋地闭了闭眼。
洛老师!
哎!这不小曹吗!怎么过来了,来玩吗?
洛老师挺着啤酒肚踱了过来,曹焕离那鞋子这么远还是被熏得咳了咳,他等洛老师走到自己身边,示意洛老师借一步说话,挑了个远离风口的位置立定。
那个,洛老师,我这边有个案子,虽然没有委托痕迹,但是您看能不能查查这上面的指纹?曹焕拿出了证物和刚才那只被郑盛当做武器扔向莫达拉的纸杯,这纸杯上有五指的样本。
洛老师看了眼检材就明白了曹焕手里的是什么类型案子,他也放低了声音道:
奥哟,这可是大事啊。洛老师没敢直接接,迅速回痕迹办公室抽了双手套戴上又走了回来,我跟你说啊,布料取指纹这个前提条件挺严苛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当时手上油脂分泌不多,那基本就是提取不出来的,总之我先收了,你明天中午过来吧,到时候我给你说说。
咔啦一声,曹焕在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的失重感中惊醒,他揉揉眼睛,看了眼手机,从把检材样本丢进机器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果然是老机器了,有越来越慢的趋势。趁着这最后几分钟,曹焕翻了翻实验桌上的校准记录,算了下日子,差不多该叫厂商来校准了。等其中一台机器连着的电脑终于开始打印图谱的时候,已经又过去了五分钟,跟约好了似的,这台打印刚结束,另外一台就开始了打印输出。曹焕走过去看了眼图谱,皱了皱眉,又抽了另一台机器打印出来的图谱对照了一下,随后带着这两份图谱走去了临床办公室。
王老师,结果出来了。
此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是王老师还是等在办公室,她正戴着眼镜翻阅一本厚重的外科书籍,闻言抬起头来,朝曹焕伸出了手。
我看看。
王老师接过曹焕递来的彩色图谱,手点着上面的字,一个个看过去。曹焕指了其中一份图谱解释道:
根据等位基因的比对,郑盛的血迹样本与检材上发现的精斑比对,计算结果是大于99.99%的,也就是dna相似度大于99.99%,能够确定是为同一人。他转而指着另一份图谱说道,但是这份,检材上的血迹和赵祁的血液样本的比对,计算结果约等于0.04%,小于0.1%,可以确定不为同一人。
王老师听罢陷入了沉思:
小曹,你怎么看?王老师抬头看看沉默的曹焕,又加了句,我是说意见书的事,不是说案情,小曹你就是还年轻,总好奇这个好奇那个,但是你记住了,我们只做鉴定,不查案,查案交给警方,判案交给法院,不要被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说辞影响了判断,结果出来什么,那就是什么,一旦陷入自我怀疑,你就失职了知道吗。
曹焕因为小心思被王老师看穿而有些脸红,他清咳了下,强迫思维从自我演绎的案情全貌里抽出来。
我还留了各一份备用样本,今晚让机器再跑一次,我明天早上再来看,如果结果还是一样,那就按实出意见书。
行,今天辛苦了,早点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法医是一个统称,有很多细分的种类,比如法医临床(伤残鉴定)、法医毒物(毒检测)、法医物证(DNA)、法医人类学(参考BONES)、法医生物学等等,大家一般认为的法医,其实是指法医病理(解剖),文里讲的是第三方鉴定机构,区别第一方(自查自检)、第二方(无资格需委托),第三方是完全独立的中间机构。一般一个鉴定人能申报两个项目,曹焕在这里是负责法医临床和法医物证。关于第三方鉴定机构,各系统(如法院、检察院、警局)都有自己的鉴定部门(第一方),由不同部门(通常指司法部和公安部)管辖,适用标准略有不同,第三方属于司法部管辖下的民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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