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为从未有人教过我,在我明白这个道理之前,我一直是盲目跟从的,没有自己的思想,也不太会说话。
后来,我也学会了思考。
思考、与自己辩论的过程虽然很麻烦,但至少这么做了之后,你不会变成一个傻子,也不会被人当成傻子利用。
我希望你们在看到一件事,一些言论时,也能做到多看看各种各样的声音,角度,多去想想,思考一下,哪怕是你们憧憬的各位作者大大,包括我,还有许许多多在各种平台上的权威,也不要盲从信任,因为我们也都是普通人,一定会犯错。
这本书写到今天也有一百六十万字,我没法保证我在书里说的话都是正确的,一定会有错误的。
=。=嗯,该啰嗦的已经啰嗦完啦,我去玩啦~
明天开始更新番外~么么~
☆、第一千四百七十七章 倒霉小姑娘
当一个吃惯了家常菜的孩子,第一次在快餐店里咬下第一口炸鸡时,他会打开新世界,发现大人口中的垃圾食品原来这么好吃。
在那之前,他会一直认为,世界上最好吃的,是家人为他做的家常菜,并不会去渴求零食、垃圾食品。
当一个乖乖孩子每天九点之前入睡,某天因为一件事而晚睡了两个小时,他会发现熬夜其实也没什么,不会再拘泥于一定要九点睡着,有事没事熬熬夜,最终形成了习惯。
在那之前,他会觉得九点之后的世界是恐怖的,困倦的,习惯或强迫自己一定要在九点之前好好睡觉。
某些方面来说,萧湛觉得这些行为都很符合破窗理论。
一件坏事有了苗头时不去阻止掐灭,任由发展,那么事情只会越来越糟。
破窗理论可以应用于许多地方,哪怕不是坏事上。
1992年8月10日之前,萧湛认为自己的人生并没有任何缺失的部分,一切完美。
他并非活在象牙塔的小少爷,所以十分清楚,他比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要幸福。
他的父母和睦,家庭幸福,尽管妹妹不太省心,总的来说只要不学坏,萧湛并不会去操心什么。
在挑选朋友方面,萧湛更是谨慎,不会随意交往狐朋狗友,留在他身边的朋友虽然不多,却个个关系很铁。
工作、金钱
这些凡是能想到的方面,他更是没有去苦恼过什么。
直到1992年8月10日那天。
他遇到了一个倒霉的小姑娘,只是上山放个牛,就被野猪追的满山跑,最后撞了脑袋,昏死过去!
尽管是特种部队的精英,从野猪蹄子下救一个人并不难,可毕竟前不久刚受了伤,萧湛也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把这个倒霉小姑娘转移到附近的木屋里。
顺便把这小姑娘的牛也拉了回来。
刚回木屋,萧湛就被自己救下的小姑娘抓住了衣角
明明只是想把她挪到稻草堆上,怎么就被碰瓷了?
如果脱掉衣服,就会被人看到满身的伤,指不定要出什么事。
萧湛只得让昏迷的小姑娘枕在了自己的腿上。
烧了一堆火,潮湿的空气告诉萧湛,今晚会有一场大雨,他身上有伤,并不适合冒雨赶路,在这木屋里躲一夜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希望这小姑娘能早点醒来,离开这里。
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真要被小姑娘认识的人发现了,对这小姑娘的名声就是毁灭性的打击了!
然而,想象十分美好,现实残忍的不得了。
小姑娘到了半夜才醒来,还占了他的便宜
如果性别转换一下,萧湛感觉自己得抓着这个小姑娘的衣襟,让她对自己负责才好!
倒霉小姑娘是个很奇怪的小姑娘。
从她醒来的那一刻,萧湛就知道了。
开口就叫自己恩人,还问自己是几几年
能是几几年?
1992年8月10日啊!
难不成那一摔,把这小姑娘摔成了傻子?
哦,原来是做了噩梦啊,他就说呢,怎么这小姑娘奇奇怪怪的?
在小姑娘醒来后,萧湛感觉自己的心情就像坐了过山车一样,起起伏伏。
不过,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第一千四百七十八章 他渴望阳光
那是他与姜小轻的第一次见面。
感觉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在那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萧湛都想不明白,自己在高烧将要昏迷的时候,怎么会看到姜小轻的脸,就放松了警惕,任由她带走了自己?
从那以后,萧湛的脑海中,就多了一个名字。
姜小轻。
或许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做的饭菜很好吃,所以自己才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去到那个小山村。
他也知道,这个理由是自己骗自己。
他心里也很清楚,他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去找姜小轻,是因为
喜欢。
脑海中闪过这个词语的时候,萧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在遇到姜小轻之前,他也不是没从别人口中听过喜欢这个词语,无论是别人对别人说的,还是别人对他说的。
只是,喜欢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