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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真的要回来了!
    天都凉了,真真正正到了深秋,成都终于要回来了。得知这个消息的如意说是劫后重生又有点言过其实,她在城门口,望了将近五日啊,余晖和朝阳,就通通泼洒在她身上。
    如意这些日的小模样是被府中所有人完全看在眼里。说是没有什么变化吧,也确实,平日里做糕点,练药膳,学古琴,不在府中的时候,他们不知道。可也确实有一些变化,如意郡主心情总是低落波动——看如意撇着小嘴,把两道柳叶眉皱得像九月洞庭水,有意无意的发呆出神,众人又是欣慰又是心疼。欣慰她与成都二人心意相通,像颤巍巍的小青梅终于探到了竹马枝上,怜疼的蹭啊绕啊都不愿放手,也不用放手。心疼的是成都此后征战沙场,威名远播,离家之日只能多不可少了,如意怕是要时常尝尝这相思苦。
    他要回来了,自己应该干点什么?
    如意奔走到厨房,风风火火的忙碌着药膳,他若回来了,自己这道药膳可不能再失手了,多练几次总没坏处。
    这道“八宝药膳”可是脏腑经络对症的药材,荟了浓汁,又怕成都觉着苦——他若喝的时候,许是要眉头紧皱了——于是如意特意往里加了黑米和红豆,煮的软烂,香甜的豆香中和了药汁的苦意,“不错不错。”如意亲自尝了一口眯眼道。
    巧儿端着一碗如意特制的软甜红豆羹,正吃的可口,道:“小姐,加红豆好,巧儿都知道红豆是相思,宇文将军也肯定知道。”
    话音刚落,额头便遭一暴栗,“就你知道。”
    “小姐你看你,被奴婢说中了吧。小姐放心吧,将军回来肯定会不日就来府上的,一别这么久,将军肯定也思念小姐。”巧儿笑意盈盈道。
    她家小姐的心思,巧儿那日在城前遥望,早就看了个一清二楚。
    如若有人说这两人不配,那何人配?京中小姐万千,美貌高楣有之,才情斐然有之,钟情宇文将军者有之,可有谁能策马出城,迢迢远望的盼君平安归。
    如意这回倒是没有反驳,但是却又点这感觉似是揣揣不安。
    自己想了这许久,还是没想清楚这个狗男人为何突然变得冷淡疏离,自己又没招惹他,难道是,自己表现得太过了?关心太甚还是别的什么但是她以为那夜在山洞里,他能将手放在她头上轻抚——这么逾矩的行为!而且是一向不近女色的宇文成都啊!——她以为这便是两人心有灵犀的定情了呢。
    “小姐在想什么这么入神?”巧儿快吃完了汤羹,问道。
    “在想——男人怎么这么不靠谱。”如意拖长了声调感慨道。
    “可不是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说罢拿瓷勺去探最后一点底,忿忿道。猛的一抬头接触到自家小姐的眼神,立马改口道:“没有没有,除了宇文将军,小姐,奴婢说错了。”
    看着巧儿小脸一酸的可爱样儿,如意忍不住逗她:“你如何知道全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的,你上哪接触过外男去?”
    “可不就是没有一个好东西,那个陈彪,自从近日回了京城,咱们王府的护卫任务松了,便天天见不着影。有一次偶然见到影了,一身脂粉味。指定不是个好东西!”巧儿好像心里憋着气,只顾着发泄情绪,完全没有听出套她话的意思,这可太不像巧儿了。
    这话听得如意哈哈大笑,道:“好巧儿,咱不理他的招人,说不准就是那种天天泡在青楼里的狗男人,咱不要哈。”
    “就是就是,才不要呢,一看就像登徒子。”说罢反应过来,这话好像是承认了自己上心吃醋一样,在如意的笑声中,巧儿的脸红得像刚才喝的红豆羹。
    “小姐”别笑了别笑了。
    如意笑的更欢了:“听闻这红豆是相思,这还剩两碗,巧儿要不要,给陈首领送去?”
    “小姐!!”
    “是了是了,我不笑了。”如意勉强绷住笑意,道:“这一晃咱们都已经离京几个月了,正赶着成都要回来,我也该上街置办几件新衣裳了。”
    “走,跟你主子上街看看有没有时兴的布料。”说罢拖着还是满脸通红的巧儿上了街。
    说走就走,两人闲逛着就在一家成衣店前停了步。
    如意平日里鲜少穿成衣,一是因着成衣布料不属上乘,颜色也有时一言难尽,不是素净得过分就是鲜艳得过分,鲜艳得像能起舞一般。布料店中价格虽高,却既低调又华贵,一看便知道是富家子弟的衣冠样。二是因着如意腰身太细,成衣店的衣物总是不合身,腰那块能宽出一截。
    可几日成衣店门口的一套衣服,真真是戳了如意的心。
    这一套衣裳,宽袖窄腰,袖口和裙摆尤缀以黑纱,似是融入了胡服元素,光是摆在那便决定飒爽利落。腰身窄而贴肉,长成这样的衣物,显而易见,是件舞服——好在如意善舞,她自小好动,琴棋书画都困不住她,无奈只好学舞,谁成想,学得有模有样,从中原舞到外来胡旋,她自小便像玩一样学得精的很呢。——不好在这种部分只有轻纱附身的舞服,大多只有歌姬宠妾爱穿,她们名门贵女,是不屑于穿这种的。
    可是如意被这衣服勾得挪不动眼睛了,不如,就试一试罢。
    这一试不要紧,换上衣服的如意,连巧儿都觉得移步开眼——腰似柳肢,就这么信步走来便是一种风情。两边黑纱衬得整个人又白嫩又魅惑,整个身条俱显,自家主子本就唇红齿白,这一用黑色衬托,整个人更是乌发朱唇,明媚皓齿。主子本来穿许多成衣都是宽大的,可这身黑衣,腰束的极紧,像是特意勾勒出美人的曲线。
    巧儿也忘了劝不劝她主子注意身份,只觉得这身衣服,好看得紧,勾着她一个女子都移不开眼。
    “如何?”如意似也是满意极了,直接在巧儿面前转了个圈。
    “小姐,太好看了。这套咱们买下吧,这样细瘦的腰身,整个京城也就只有小姐你能穿下了,太好看了。”巧儿星星眼道。
    “刚才进来的时候不还劝着我注意端庄大方,别心动这种衣物吗?”如意笑道。
    “奴婢哪知道会这么好看啊呜呜。”巧儿看着如意拿出随身的玉佩,在额头前面比划,跟她说——“到时候可以在额前搭一个比这小一些的玉片,抑或是挂一串铃铛,啊!我知道了,在眉间点颗红痣应该也不错!”
    两个女人因为一件合适的裙子,高兴的欢天喜地——纵使这裙子不能堂而皇之的穿出门去,因为不够端庄——但是实在抵不住这美貌。
    两人又辗转了几家布料店,买了好几匹“端庄”华贵的布料,才欢天喜地的回府。
    两日已过,成都的队伍终于凯旋至京城。
    天子大喜,简朴为上的文帝居然想大宴几日。天子坐名堂,看着宇文成都一身戎装英姿飒爽。睥睨群臣的模样依旧帝王威严,亲手扶起成都的笑容却是和蔼可亲——可真是给陛下乐坏了——摆宫宴!
    宇文成都这一路虽大获全胜,却也不乏艰险,酒筵定是得好好讲讲,让众人一饱耳福。
    “这第一杯酒,朕来提,恭贺我们宇文将军和朕的部将凯旋,一举拿下戎狄!这是咱们大隋的功业啊!”说罢带头一饮而尽。
    众人顿樽为拍,奏北胡古韵。
    “这第二杯酒,朕敬在场所有的将领校尉,都是我大隋的好男儿!都是好样的!你们行军中是如何给戎狄那群毛子下套,又是如何杀出生路的,你们将军已经昨日路上就上了奏书跟朕说明了,临危不惧,万死不辞,好!今晚是归家了,旦管纵情喝酒高歌,朕与各位不醉不归!”
    隋朝是汉人与北胡血统的混血王朝,说的通俗些,就像串生的家畜更高大威猛一样,这些纵情饮酒的人的血脉里,就是豪放不羁,就是辽阔的能跑科尔沁草原的马。
    一时间,众人打仗的血性都煞进酒杯里,喝得尽兴的人两三聚起,勾肩搭背。宇文成都也自然兴致极好——怎么可能不好,这是他打明白的仗,他立下的功——男儿当立业时就该立业,弱冠之年讲淡泊名利就是狗屁。
    “哎哎哎,各位好儿郎!朕在咱们宇文将军没回来之前便跟朝臣许诺,要给他安排一门好亲事,众人可知你们将军心里可有人选啊?”陛下也喝得尽兴,两上泛红,朗声问道。
    众人哗然一片,喝了酒也是什么都敢说,从两三成群的小声嘀咕,到后来敢在陛下面前大声吆喝——一个个大舌头似的话里含糊的都是“如意郡主”。
    “哦?我们宇文将军,可真有心上人?成都,站到朕眼前来,你站直了跟朕说说,你爱上哪家的姑娘了,朕给你赐婚,以郡主礼。”
    被喊道的宇文成都,一口酒刚要送进嘴里。听了这话第一反应不是抬头,而是,而是从这酒杯里的倒影,仿佛看见了谁的影子——明媚皓齿,笑起来像是六月的朝阳,辣的直抵他腑脏,像一口酒一样勾得他一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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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意和成都感情线最近会超多~私心超喜欢接下来的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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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国前被狼崽子叼回了窝》
    韩元瑾从前是大燕的尊贵公主,也是纵横后宫的孩子王,整日陪她结拜胡闹的有两人。
    胞兄摸她头发:“以后我们夭夭就是有靠山的人了,有两个兄长疼爱。”
    义兄俊脸抽成一团:“嗯。”
    三人对着关二爷像,一齐磕在地上。
    暮来朝走,小姑娘云鬓酥腰,眉间却愁云不散。
    她梦见山河尽毁,胞兄死于剑戟之下。
    她伸出柔荑,想攀上未来状元郎这根救命稻草。
    念头刚一出,就被一只炙热大掌攥得粉碎。
    有人掳她上马,金镗向前,于铁骑战鼓之中穿云破月而过。
    胞兄急呼:
    “宇文彻你干什么,夭夭可是你妹妹!”
    男人玉指扣紧她腰肢,声若角弓:
    “我是有病才把她当妹妹。”
    他是有病才会当年对着关二爷,求姻缘。
    *
    从少年志满,意气风发的诸侯国世子,到流放荒野,数次追杀下遍体鳞伤的丧家之犬。
    宇文彻一直觉着,她是他阴霾里的一道光。
    他藏着一种压抑心底,疯狂涌动的欲望。灼热的翻腾在胸腹,时时刻刻要将他淹没吞噬。
    他想要她。
    于是野狼磨了爪牙,俯首称臣。
    堂堂齐地诸侯王,为了摸人小手,不惜装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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