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够我解决掉这件事吧?等我回来,你就醒了。
窗外的虫叫声好像永远不会停,金边其实并不坏,就是小虫子最讨厌。陈季琰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把脸贴在叶嘉文的额头上。
救命之恩要怎么还啊。他还是个傻乎乎的小朋友呢,从来不知道开口要东西,更不像郑修齐那个老狐狸,会讨价还价跟她打拉锯战。他什么都不会,却会在生死关头毫不犹豫地冲上来,为她去死。
她埋怨似的轻声骂他:“笨蛋。”
作者有话要说:
好的我看真的没几个人在看大佬谈恋爱(但我写得好爽)
第7章
十八岁那年,索坤在暹粒的市场上帮哥哥看水果铺子。她有一张苹果般饱满的脸蛋,大眼睛,头发和眉毛一样黑而浓密,显示着少女旺盛的生命力。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在她那儿买了一个芒果,问她多少钱,她用蹩脚的中文说先生您是来旅行的么?如果明天也来我这儿买的话,这个芒果不收您的钱。
男人看了她一会儿,笑了,用柬语说:“我来做生意的。”
他丢下了五块钱,第二天又来了,对她说:“我要在这里开个酒店,你来帮我做事吧。”
这就是陈志兴。
他在这里买下一套别墅,作为在暹粒的住所,并为索坤留了一个房间。三年后,奢华的度假酒店建好了,还有配套的赌场和奢侈品商店,从欧美前来这个国家猎奇观赏吴哥窟的旅客们在此一掷千金,每年为永兴集团贡献巨额利润。
这份账单让陈志兴高兴极了,有天夜里两人躺在床上,他凑过来对她说:“索坤,你想不想要一个小孩?”
索坤知道他在金边有一个家,那个家里的人才是永兴的女主人,而她连姨太太也算不上,顶多是情妇。但她并不在意:如果不当陈志兴的情妇,她这辈子大概会听从哥哥的安排,嫁到隔壁村里去种水果,她生的孩子则将重复自己的命运。
二十三岁,她为陈志兴生下一个儿子,陈志兴给他取名叫季宁,不准她用柬语哄孩子,也不允许她给他取柬语小名。“他爸爸是中国人,他也是。”陈志兴徐徐吐出一个烟圈,“等长大了,柬语和英语一起学就行了。”
陈志兴的妻子在季宁两岁时去世,他们的女儿被千里迢迢从美国接回来送到父亲身边。次年,陈志兴第一次把索坤母子带到金边,想要让他们好好相处。那女孩当时十岁,被鸡蛋、牛奶和南加的阳光养成一只健康的小豹子,见到她就露出狰狞爪牙,把身边能砸的东西统统向她扔来。
陈志兴头痛得要死,安慰她:“她母亲刚去世,再等等。”
但索坤有自己的想法,她从少女时就习惯主动出击,从不会束手就擒。
那天晚上,她哄着季宁走进陈季琰的房间:“你和阿姐说说话,她不会对你发火的。”
五分钟后,季宁的尖叫声惊破夜空。他的手掌被划成两瓣,鲜血淋漓,浸透了长袖睡衣。
从那时起索坤就知道了,陈季琰永远不会让她登门入室做自己的继母,如果可以,她甚至乐意亲手掐死她们母子;而陈志兴一心一意要培养这个女儿当太子,眼里从来没有他们。
她回到了北部,再也没有提起过要去金边的事。
陈志兴的生意越做越大,索坤开始试探着提议由自己来帮他看管一些产业。他是很谨慎的商人,为了避免子女阋墙谇帚,早早就立好了遗嘱,公告给里里外外的下属、合作伙伴和索坤:陈季琰才是唯一的继承人。面对这个逾矩的提议,他的回答是一个耳光。
索坤没有放弃。她另辟蹊径,告诉陈志兴自己要为儿子攒一些家业,求他出一点本金、派些人手,教她开木材贸易公司,这次陈志兴答应了。
就是这样,她一点点做起了自己的小生意,并且从陈志兴派来帮她打理事务的下属入手,不动声色地跟永兴的高层有了接触。
纳隆是早年跟陈志兴一起做进出口生意的,近年来永兴业务重心转移,他混得很不得意,到了索坤的小公司才终于又有了用武之地。一个午后,他们刚签完一笔出口到中国的天价订单,他喝得醉眼朦胧,听到索坤问他:“哎,大小姐是不是要去美国上学?”
“她跟老板闹得很厉害,不知道会不会去。”
“如果去了美国,还回来吗?”
“不回来,生意交给谁?”他嘲笑这个女人不聪明,却在对上她微笑双眼时的一瞬,脑子清醒了。
索坤慢慢地说:“就是回来了也要嫁人的,嫁了人就不姓陈了。”
但是她的儿子永远是板上钉钉的陈家人,还会给他不少好处。
连一直仇视她的陈季琰也不得不承认,索坤本人非常聪明、有胆识,如果不是出身贫穷,她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商人。
陈志兴的车祸纯属意外。即便是索坤也期望着他能再多活二十年,毕竟陈家家大业大,靠着大树好乘凉;但现在这棵大树要倒了,他的女儿陈季琰不但不会再给她们母子一分钱,还会把她们现在手里有的东西统统都拿回去。
索坤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原来什么都没有。
陈志兴生死未卜,她在去医院的路上给纳隆下了命令,让他去接送陈季琰的车上动手脚。为了保险,她还另外请了一队人等候在陈公馆外面,一旦确定车里的人是陈大小姐,就立刻开枪,不要留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