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龙一神魂在水雾中相斗,法宝尽出,九只小金乌不时施以援手,为小龙女助阵。黑影在小龙女一剑之后忽然消散,无影无踪。九只金乌收了真火,重新藏到了定海珠之中。水汽迅速冷却,又化作灵雨落入凡间。
    且说道济带着青行灯、青狐和白秋练好不容易破了院中的北斗七星阵,就见奢比尸破屋而出。道济心急之下神魂出窍,打出一记罗汉翻天印,却牵动了肉身伤势。想要趁胜追击,又不舍肉身就此死去,幸而见小龙女尚能应付,便先回肉身。
    后见小龙女与奢比尸相斗,竟然有九只金乌相助,想着自己伤势未愈,还是不上前帮倒忙了。屋内红莲业火蔓延出来,道济便让青行灯等撤出别院,令三人在院外阻止怨气四散,以免怨气散出将红莲业火引出别院,同时请神下凡相助。
    红莲业火被控制在别院之内,道济见里面众鬼于红莲业火中翻腾,甚是可怜,折返为他们念经超度。红莲业火下无法以功抵罪,但若得到超度,怨气散去,也能少些苦楚。这就是为什么小龙女之前为众鬼吹奏一曲安息。
    道济念了两篇经文,就有灵雨落入别院。灵雨不能直接扑灭红莲业火,却能净化怨气,釜底抽薪。怨气消散,红莲业火也逐渐熄灭。一众尸鬼的尸身已经化为骨灰,唯有纯净的魂魄留下。只是有些魂魄受损不轻,少不得要蕴养许久。
    小龙女自空中落下,却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睁开眼睛正是自己的父亲二郎神:“爹爹?”
    “真是乱来!”杨戬看着伤痕累累的女儿又是心疼又是骄傲。
    不知从何时起,当年那个一点事儿就哭闹不休,脾气拧起来,能和她爹甩脸的熊孩子就长大了。幼时,手上破了一道小口子都要在父母面前撒娇诉苦,如今却喜欢独自撑起一切了。
    见小龙女伤势不轻,二郎神让青行灯等人留下协助道济善后,自己带着女儿回天庭养伤。回到天庭,小龙女才发现功德袋已满,少不得禀明玉帝,了结这桩历劫。
    过了些时日,青行灯等回到小龙女身边,禀明在刘家别院的神龛台子下寻到了骨女金身,让这件事有了个圆满。道济为鬼新娘一事收尾后,变回了临安。
    期间,小龙女的师祖玉鼎真人前来探视,与小龙女提起一段渊源,却是与鬼童康康有关。
    封神后,小龙女曾在师祖玉鼎真人的洞府玉泉山金霞洞住过百年。在金霞山时,小龙女每日会在师叔金霞童子陪同下于金霞洞外做早课,背诵经文。金霞洞外有一棵元果,小龙女贪吃,每日都会从金霞洞舀一勺玉泉去浇灌元果。
    玉泉算得上佳的仙泉,小龙女见惯了好东西,且金霞洞内玉泉源源不断,小龙女也不曾将这玉泉当做什么宝贝。她每日舀水去浇灌元果,多了的玉泉便随手洒在一旁的一块玉石上。
    那块玉石原得了一缕先天灵气,常年听小龙女和金霞童子读书启智,又得到小龙女玉泉浇灌,生出了灵胎。灵胎有智后,玉鼎真人便知晓了,想着这灵胎若留在金霞山,不晓得多久才能得其机缘,既然与小龙女有缘,不妨让他随小龙女而去。
    只这机缘可遇不可求,玉鼎真人觉得不便于小龙女明说,便在小龙女贬下凡间后,将蕴养了灵胎的玉石丢入了人间。
    玉鼎真人是有心送这小家伙一场机缘,特意将玉石丢在了小龙女的信徒家中,他日有缘,在人间经历一番或可被小龙女带离凡间。灵胎也如他所算,在小龙女的信徒腹中安胎。
    哪想有心算有心,玉鼎真人离开后,奢比尸盯上了这灵胎。他将灵胎从女信徒腹中取出,用禁术强行按在了鬼王之身的江氏腹中。江氏看中了刘公子的命格,故意勾引,与他相交好生下灵胎,其实是为了夺取灵胎的先天之气。
    灵胎朦胧之间便受了金霞洞的教导,修正统道法。奢比尸强行给他换了母亲,让他变成了鬼童,可是灵胎神志尚在,懵懵懂懂却从本能分辩善恶。为了夺取灵胎的气运和先天之气,奢比尸指点江氏给他喂血食,破他的道行。
    灵胎转生为幼儿,受困于躯体,虽反抗,终被他们摆布。刘公子以为康康发脾气时要喝汤,却不知道是要喝汤才发脾气。因被强迫喂食血食,康康才会仇视江氏和刘公子,一旦得了小龙女撑腰,就一副非咬死刘公子不可的凶厉。
    小龙女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么一截,她收集的功德袋已经在天庭检验过,表示历劫通过。不过这些功德,天庭是不会收走的,小龙女收的功德,除非她自己送出去,旁人是抢不走。
    在玉鼎真人的相助下,小龙女用功德洗去了康康身上的鬼气,将他重新安置在金霞洞口的元果上,请金霞小师叔每日取玉泉浇灌。百年之后,若能从草木脱胎,也能回归正途。
    处置了康康之后,小龙女又走了一趟地府,将余下的功德撒给了刘家别院的受害者,助他们早日投胎,然后将飞鸦送还鸦道人。
    至于奢比尸,大家都说他已经死了。毕竟那日小龙女不仅在他身上点燃了红莲业火,以飞鸦啄食了他的肉身,还用净水下了一场灵雨,涤荡了奢比尸的一切。可小龙女却觉得奢比尸未必就死了,毕竟是号称神魂不灭的祖巫。
    养伤期间,小龙女一直记挂着孙悟空的提醒,不要答应玉帝的任何要求。然玉帝一直没有动静,小龙女便以为孙悟空是听了假消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