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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时间,已经下午4点多了,“呵呵,四点了啊。”她写东西写得兴起的时候总是会忘记时间,今天又是这样。昨晚睡觉的时候突然来了灵感,今早上起床给皮蛋装满狗娘,自己脸都没来得及洗,随便啃了点面包就坐在电脑面前写小说,这一坐下就是一天。
    看着电脑旁自己啃剩下的小半个面包,顾千一这才觉得自己非常得饿,皮蛋也一定是因为饿了才不得不去打扰她的吧。想到这,顾千一刚刚还训诫的口气马上缓了下来:“好啦好啦,知道你饿了,今天做一顿好吃的给你补补,然后再带你出去遛弯。”
    皮蛋听到这话欢喜得尾巴都要摇掉了,一蹦一跳地跟着顾千一往厨房走去
    ☆、钓鱼
    皮蛋拖着顾千一撒欢地走在前面,这闻闻那嗅嗅,完全不顾牵着它的顾千一走得有多慢。一天也就这个机会能出来逛逛,这可是它最开心的时候,它可不会因为某人的心不在焉就扫了自己的兴。
    思绪还在小说里盘旋的顾千一被皮蛋拉扯得太用力,差点绊一跤。她用力把皮蛋拉回来,生气地说:“臭皮蛋,一出来就不是你了,给你对翅膀你都能上天了!给我老实点,要不然就把你送人,送人还是便宜你了,要么就干脆扔了,让你变一条天天被人欺负,没吃没喝,脏得要死的野狗。”
    皮蛋已经跟了她快两年了,为了能让自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小说上,她也有想过在她专心写小说的这段时间里先把皮蛋寄养到朋友那里,并且还这么干了,但是第二天又把皮蛋接了回来。没有皮蛋在她反而专心不起来,心里空捞捞的,老是想着它,所以还不如把它留在自己身边,每天因为遛它还可以bi着自己出来走走。
    皮蛋听到顾千一的威胁,耷拉着耳朵蹲在她面前,发出“嘤嘤”的讨好之声。
    看着它这卖乖的样子,顾千一戳一下它的脑袋说:“又撒娇,你不是公的吗,怎么这么喜欢撒娇?还是我把狗的雄雌辨认方法弄反了,其实你一直都是母的呀?不会吧?”她说着抬起皮蛋的前腿看了看它下面,“不行,回去得再查查你们雌雄的辨认方法,不要养了这么久,你本来是条母的我却把你当公的来养着,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皮蛋听了她的话看了她一眼,低着头转身往前走了,尾巴都懒地摇。
    顾千一跟在它后面对它说:“你这反应不会是我以前真的认错了吧,你真的是条母狗啊?”
    看着皮蛋的背影,顾千一不禁又想到了小说上,要是自己像小说里的时在风一样能和动物说话该多好啊,那样就不用每天对牛弹琴似的跟皮蛋说话了。时间过得真快,这本小说已经写了好几个月了。她全身心地投入到小说里,小说里的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是她的思想结晶。在她看来他们都真实地生活在她创作的小说世界里,她就像他们无形的伴侣一样,看着他们生活,也陪着他们生活。而她写的小说只是把他们的生活状态写出来告诉大家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于专注,时间久了她有时会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就是生活在那个世界里,跟在时在风身边,享受着他跟动物们的嬉笑吵闹。时在风过的生活本来就是根据她自己的心愿所写,就是她自己想过的那种简单快乐、无忧无虑的生活。出于乐在其中的私心,她甚至有点不愿意推进小说的进度,希望时在风就这样一直快乐地生活下去,这也就是为什么小说写到现在,该跟男主角来一场轰轰烈烈、感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的女主到现在只出来过两三回,其它基本上都是男主与动物们的日常。她知道这样不行,但是每次写到女主登场的时候就有点没头绪,而男主与动物的日常又在她脑子里不断地蹦出来。冒出的灵感自然要先写下来,没有头绪的地方有时间再慢慢想。就这样,写了这么久了,绝大部门都是脑子里不断冒出的男主的日常生活,女主的空白到现在都还没补上。对于这方面顾千一想得很开,灵感这种东西是捉摸不透的,不能勉强,哪个先来了就先写哪个,女主那方面等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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