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芙扑到沈纵怀里,双手紧抓着沈纵的背,咬咬唇,一脸春意:“阿芙馋你!”
沈纵有一丝奔溃,他执政多年,见过各种各样心怀鬼胎的人,但是没有一个像明芙这样,心里想着脏脏的事,说着烫嘴的话,眼神还无比纯净。
明芙笑笑:“等阿芙把身体养好,就可以和夫君……”
话未说完,沈纵羞恼地闭上眼睛,伸手捂住明芙的嘴。明芙的小嘴被大手盖住,“唔唔”地说不出话来,小脸都快憋红了,沈纵才松开手,扯开话题:“不早了,先用晚膳。”
明芙眉毛不高兴地垂了下来,委委屈屈跟了句:“好——”
心中却道,夫君干嘛不让她把话说完,她只是想说等把身体养好,就可以和夫君生孩子了,有什么不可以吗?
此刻沈纵无比烦躁,若是等明芙身子好些了,她还缠着要与他行周公之礼,到那时他该怎么办?是给还是不给?
明芙的小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再看到沈纵为她备了一桌子她馋了很久都没机会吃到的江南小点,心里立刻乐开了花。
用筷子夹起裹满蜜糖的糖莲藕,一口咬下,嘴里香糯软滑慢慢都是桂花蜜糖的香味,满足极了。明芙又夹了一块,放到沈纵嘴边喂他。
“糖莲藕,香甜好吃。夫君,啊——”
沈纵低头看了眼嘴边的筷子,在明芙的殷切期盼下,张嘴吃下。
明芙吃了好几个糖莲藕,嘴上挂满了蜜糖,亮晶晶的,润润的,咧开嘴甜甜地冲着沈纵笑。
沈纵看着她笑,眉眼柔和。他不太吃甜的东西,此刻却不自觉也夹了块糖莲藕放进嘴里。
刚把糖莲藕吞下,明芙忽然靠过来,柔柔地唤了他一声:“夫君。”
“嗯?”沈纵抬头,明芙的脸近在咫尺,呼吸打在他脸上,带着糖桂花的香甜。
下一瞬,明芙启唇在他唇角嘬了两下。
“夫君嘴角沾了糯米,阿芙帮你吃掉。”明芙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夫君好甜,比糖莲藕还甜。”
沈纵瞥了眼明芙嫣红小巧的嘴唇,心想:嗯,的确挺甜的。
夜晚沈纵看完堆积的公文,沐浴后回到卧房,一进门就被明扑了个满怀。
“夫君,阿芙在等你一起睡。”
沈纵笑了笑:“那你快去躺好。”
明芙奔进被窝里,掀开被子对沈纵道:“夫君快到阿芙被窝里来。”
沈纵走了过去,坐到床边。月光洒在明芙脸上,她的眼睛水光圆润。鼻尖挺翘,还有唇……
沈纵用指尖摩挲了一下明芙的柔软的唇,脑中划过方才她嘬在他嘴角的那两下,还有昨夜、前夜、大前夜……那数个吻。
挣扎片刻后,他小声在明芙耳边说了句:“冒犯了。”然后,压上明芙的唇。
反正都亲了那么多次了,他再多亲一次,又有什么关系。
这么想着,沈纵随自己心意加深了这个吻。
明芙被亲得迷迷糊糊,眼神渐渐迷离,小脸泛着荡漾的红色,断断续续地问:“夫、夫君……唔……我们……唔唔唔……什、什么时候……唔唔……生孩子?”
明芙的话让沈纵有了片刻清醒,他松开明芙。
明芙害羞地拿起被子遮住半张脸:“阿芙都已经想好我们的孩子要叫什么名字了。”
孩子两个字让沈纵彻底清醒,他躺到一边,离明芙远了一些,揉了揉眉心,想起躺在书房抽屉里的和离书,心中涩意弥漫。
他不能跟明芙要孩子。
明芙还沉浸在刚接过吻的甜蜜里,伸手捉住沈纵的手臂,紧紧圈住。
沈纵思绪纷乱,脑袋里划过无数个不该、不许、不可以。默了片刻,还是抵不过心中好奇,忍不住问道:“你给孩子取了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起名的水平十分烂,
只会给小孩取大傻二狗之类的名字,
请读者不要抱有美好的期待。
呜呜呜呜最后我想给自己打个call!!
要加油要坚持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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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小花壮壮
明芙眨了眨眼,甜甜地道:“女孩子就叫小花,男孩子要叫壮壮。”
“名字是美好的期许,我们女儿叫小花,以后一定长得跟花一样好看。儿子叫壮壮,将来一定身强力壮。”
沈纵:“……”
沈纵打心底里是拒绝的,他的孩子绝对不能叫沈小花和沈壮壮这种土里土气的名字。若真的叫了这名字,将来孩子一定会怪他。
越想越觉得自己有道理,沈纵义正言辞拒绝:“这个名字不行。”
明芙弯着眉毛,有些不高兴地撇撇嘴,为什么不行?小花和壮壮听起来很可爱啊。但是将来孩子夫君也有一半,她还是要听一下夫君意见的,明芙只好道:“那、那我再想想别的。”
沈纵眼神忽然黯了黯,用被子罩住明芙的头:“别想了,睡吧。这种事还早。”也用不着。
明芙点点头,听话地闭眼,心里开始盘算起别的事。
第二日沈纵下了朝,捧着一堆奏折去了书房。书房的门虚掩着,刚到门口,门“呼啦”一下打开,从门里冲出一只明芙。
她跑过去把沈纵手上那堆奏折挪到书桌上,自己取而代之钻进他怀里。
沈纵微惊,低头看怀里的人:“你怎么在这?”
明芙:“阿芙来找夫君学写字。”
沈纵恍然,昨日他的确答应了,要教她读书识字。沈纵看了看桌上的奏折,心想时辰还早,这些奏折他大概花一两个时辰便能处理完,处理奏折也不急于一时。便决定先教一会儿明芙。
沈纵问明芙:“你想学什么?”
明芙拿出一本《千字文》对沈纵道:“从这个学起。”
沈纵点头应允,他教的很认真,明芙学得也很用心。他本以为明芙只是一时兴起,日子久了也就没兴趣学了。可接下来的日子,明芙日日都来。沈纵每日会抽出一些空闲教明芙。
大约是因为失忆前也曾经用心学过,对学过的东西潜意识里残留一点印象,明芙学得很快,一个多月就已经能看得懂简单的话本诗文了。
某日夜里,两人躺在一起,沈纵夸了明芙,说她学东西很认真也很有恒心。
平日明芙得了夸,尾巴都要翘到天上,那日却出乎意料地安静,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沈纵:“阿芙也没有夫君说得那么认真,其实还是有一点点别的小心思的。”
“夫君教阿芙识字,阿芙就能每天都和夫君多待一会儿。”明芙趴到沈纵身上。
沈纵什么也没说,伸手顺势把明芙扣在怀里。
明芙脸埋在沈纵怀里:“夫君。”
沈纵:“嗯?”
“阿芙那么认真,你都夸我了,那阿芙是不是可以要奖励?”明芙咽了咽口水,饿狼般盯着沈纵。
沈纵眼皮跳了跳,身上感到一丝寒意。
果然下一瞬,明芙扯开沈纵单薄的寝衣,眼睛放光。
沈纵:“……”
床帐内噼里啪啦一阵响动。
摄政王被饿狼啃了!
幸好摄政王骨头硬,饿狼只啃了层皮。
那日过后,沈纵谨慎了许多,生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就被明芙吃干抹净。于是明芙一直饿着,连肉沫沫也没吃到。
日子过得很快,六月初,宣诚帝沈煜带着一批王公大臣去了白灵山围猎。围猎是自开朝以来每年都必不可少的活动。
往年沈纵都是一个人去,今年沈纵本也打算只身前去,只是在去围猎的前一天,看着认认真真学认字的明芙,莫名其妙想起明芙对他说过,找他教字的私心是想每日和他多待一会儿。
于是这次围猎,他把明芙也带上了。
大队人马来到白灵山,车马和随行的人都安顿在白灵山山麓的避暑山庄内。明芙随沈纵去了他们住的别院。
别院很宽敞,后边院子还有个小热泉,可以洗浴泡汤。他们隔壁住着沈凝,闲暇之时还可以去沈凝那里串门,明芙相当满意。
安顿好行李和随行仆人,沈煜身边的小太监过来通传,说是首日围猎即将开始,请参与围猎的各位王公大臣速去山麓大道集合。
明芙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不能跟着沈纵一起去围猎,心里有些失望。只能送沈纵到别院门口,依依不舍地和他告别:“夫君去围猎,阿芙留在院子里读书,等你回来。”
“好。”沈纵应了声,“走了。”
明芙拉着沈纵衣袖撒娇:“亲一下再走。”
沈纵轻笑,按老规矩让她闭眼,用指尖在她唇上压了压。
明芙以为得了吻,乖乖松开手。刚把手放下,身后传来一声冷笑。明芙睁眼,看见一位手里拿着金扇,穿着花里胡哨的男子站在他们身后。
那男子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眉目俊朗,腰间挂着好几块金镶玉,一看就富贵。他朝明芙和沈纵走来,朝沈纵道了句:“摄政王安好。”
又转身对明芙道了句:“郡主万福。”顿了顿,勾唇一笑,又对明芙加了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明芙有些懵,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自己在哪见过。
那人问完安便扇着他的金扇子走远了,沈纵瞥了眼明芙,问:“你认识他?”
明芙摇摇头:“不记得了,兴许从前认识。”
沈纵心中莫名有些不是滋味,淡淡地回了声:“哦。”
明芙好奇地问:“夫君,他是谁?”
沈纵眼神沉了沉,冷声回了两个字:“柳晗。”
作者有话要说: 开启新副本啦。
祝大家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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