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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种瘾癖,皮肤一贴上来,他的心就跟着攫紧,大脑含混,李雾忘了抵抗,任她拉着。他的把柄何止匿在眼里。
    几步后,风吹来,李雾清醒了点,反握住女人略冰的手,控于掌中,泄恨般捏得死死的,岑矜每块指骨都痛起来,她微凝起眉,却没有挣脱。后来,她也耐不住了,就用指甲剜他回击,炸毛的猫一样抠挠,力透肌理。
    两人一声不响地走着,只在袖口下方对招较量。
    最后李雾先行败下阵来,撒了手,反握回去,与她十指相扣。
    他对自己失望透顶,只能在言语上找回点自尊:“一大早跑过来聊什么?”
    岑矜停下脚步,却没有松手,走去他身前,跟他面对面:“冷静下来了?”
    李雾也不再走,看她一眼,故意逆反:“没有。”
    岑矜弯了下唇,没有说话,只拿高他们交握的手,观察摩挲着虎口处的几道红痕:“疼不疼?”
    李雾双唇紧抿,没有说话,但他心里清楚,他因这种疼痛顺服,甚至于品味出一丝快感。
    岑矜吻了吻那里,带着点疼惜的轻吮。李雾一下未防,绷直了身体,下一刻就被女人环住腰身,铐回她不知有意无意设计的笼。
    李雾喉结滑动一下,手掌在她背后悬了片刻,还是把她摁向自己。
    他们在学校附近的酒店开了间房。
    进去后,女人就脱掉长长的大衣,里面只剩件短袖旗袍,窈窕腰身勾勒无遗,银线芍药一路绣下,在摆袂处开出了大片的花。她细长的双腿与手臂都无垢无暇,似美玉。
    李雾没想到她还留了一手,在自己变重的呼吸里问:“为什么这样穿?”
    岑矜仰脸看他,语气真诚:“你高考前特意买的,我问我妈有什么规矩,她说要穿红色的旗袍,有旗开得胜的意思。但你不让送考,就没了穿的机会,一直放在家里,今天想了想,穿过来给你看好了。”
    她摸摸他左脸:“别生气了,好吗?”
    下一刻,岑矜拔地而起,被扛放到床上。纯白的被单,殷红的衣料,似血乳交融;凶兽原形毕露,啮咬撞击。惊喜与恶意相互交杂,他动作完全不知轻重,岑矜只能在喘吁呼痛里提醒:“别弄坏了,我没带衣服来换。”
    ……
    从开始到结束,李雾基本没吭声,等平息下来,他就侧过了身,背对着岑矜,一动不动,像睡着了一样。
    岑矜撑高上身,探查他状态,发现他睫毛还掀着,才问:“我怎么觉得你还在生我气?”
    李雾闭上了眼,“没生气,是想不通。”
    岑矜问:“想不通什么?”
    李雾说:“想不通我为什么没底线。”
    岑矜下巴搁上他肩头,滑来滑去:“今天是我来找你的。”
    “可我听见你在门口说话就不行了,”李雾口气充满无奈:“不是,是从你给我打电话就不行了,心里又高兴又疼。”
    岑矜听得闷闷的,双手撑他上臂,硬把他掰回来,要跟他有目光相碰:“你以为我就不难受了?我昨天一夜没睡,想着要怎么跟你说上话,想着怎么跟你求和,想你会不会来真的,从此不理我了,跟我分手。”
    李雾平躺着,漆黑的发压在枕里,眼睛因正对着顶灯而被映得亮晶晶:“主动权从来都在你手里。”
    岑矜产生了几分他在任她宰割的错觉,但她还是说:“我不这么认为,至少昨晚我慌了。”
    李雾似乎不信,直勾勾盯着她,如找寻破绽。
    “你看你眼睛肿的,全是红血丝,哪个坏蛋把全世界最漂亮的一双眼睛害得这么惨?”她坐正了身,两手去捻他眼皮。
    少年浓黑的睫毛躲动几下,把她手捉了下去,扣着,不让她再作祟,又说:“我自己,我害的。”
    他还在怄气,岑矜却笑了:“我跟周绥安没什么,衣服他放我身上来的,放完就打车跑了,除了洗干净再给他邮回去还能怎么办。我还淋回了车库呢。吃饭也是,他删微博帮了我工作上的忙,我自然有亏欠,有些事情不是想拒绝就能拒绝的。”
    她又说:“我也向你坦白,我不把大衣带回家是把你加入了考虑因素,你太细腻敏感了,我怕你不开心。”
    “你会烦吗?”李雾忽然问。
    “烦什么?”
    “烦我。”岑矜思忖一下:“想听真话还是谎言?”
    “真话。”
    “会!”她咬牙切齿:“你每次都在我最累的时候找茬,真的很烦知道吗,下次要吵架请提前预约假期时间。而且你不也开始烦我了,后悔喜欢我了。”
    李雾矢口狡赖:“我没有。”
    “碰都不让碰,电话也不接,这不是烦我是什么?”
    李雾神色有了点明快的温度:“都跟你学的。”
    还怪她头上来了。岑矜龇牙咧嘴,掐他耳朵泄恨。
    闹了一阵,两人安静下来。
    李雾又心事重重,迷惘地搓了下头:“别人谈恋爱也这样吗?”
    “哪样?”
    “这么难。”
    岑矜笑着“嗯”了声,抚平他弄乱的那爿发,好像在触摸一簇手感极佳的天真。
    李雾呵了口气:“比学习难多了。”
    “怎么可能有容易省事的爱情,”她感觉裸着的上身有些冷了,躺回被子取暖,并讲完剩余观点:“容易省事就不是爱情了,也不会是任何一种情。”
    李雾立即将她搂来怀里,捂着,熨着:“我刚刚不想说话,是因为发现只有在这种事情上,我才感觉跟你平等,有时还能占上风。”
    岑矜装无知:“什么事。”
    “就这种。”
    他从不直言床笫之欢,总能在事后飞速变回精神处男。
    岑矜笑:“做爱啊?这事很丢人很掉档吗?”
    “不,”李雾略微磕巴:“是我觉得自己……”
    “嗯?”
    “浑身上下只有这点能被你喜欢。”
    “你瞎讲什么?”岑矜伪作勃然大怒,端详起他:“我明明还喜欢你的脸。”
    李雾愉快又不满:“就没了么。”
    “还喜欢你,”她亲亲他不自知上扬的小嘴角:“全部。”
    李雾心满意足:“我也是。”
    岑矜捏捏他下颚:“所以你能不能对自己有点信心也对我有点信心?不要总把我想象成那种道貌岸然见异思迁的女人好吗,我在你之前也只谈过一个异性,也不是什么恋爱老手爱情骗子。”
    李雾声音黯了一度:“对不起,昨晚说的都是气话。我只是认为自己不够格,根本无法进入你的世界,而别的男人认识几天就轻而易举。”
    “你怎么不够格?言外之意是找你当对象的我眼光不行咯?”
    “是你各方面都比我优秀。你都要创业了,而我还是个一无是处的学生。”
    “不要拿19岁的你跟30岁的我比较,这不是可以放在一起一较高下的,等你30岁再来跟同样30的我比吧。”岑矜面容恬然,语气全无高高在上:“你得学会跟自己和解,纠正自己的想法,其实你很优秀了,我到现在都记得高考最后一门结束我去接你的那个下午,你自信地说,出分后我会很忙。那一刻的你光芒万丈,为什么一面对我这种自知就会消失,我不希望看到你这样。”
    少年如鲠在喉:“我也不知道。”
    岑矜嘘了口气:“如果你非要跟我比,那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是一个走在后面的状态,因为十一年横在那里了,它不会压缩,人生不过百年,十一年是占比很大的一部分了,会有很多变动,转折,积累,如果你总在乎这个,那你也会一直处在这种不自信的状态。”
    李雾沉默了下来,似在消化现实,有一点郁闷,也有一点颓唐。
    女人再次唤他名字,十一年的差距也注定需要她调整心态,学会引导:“李雾,你要学会降低爱情在你人生当中的权重,它只是点缀而不是指路明灯,你把爱情当灯塔的时候实际上就受困在同一片黑海里了。恋爱是你与另一个人共享的关系,但因为每个人性格,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它很难保持平衡或对半分割,你如果一直计较这个,那么一有风吹草动,你的世界就会混乱倾斜。只有你才完全属于你,不要把自己病态地捆绑在一段关系里,把自己放回首位,放在中心,你才有真正的方向。高二的时候你选择不被我接送而是坐地铁公交,那种自主自在你忘了吗?”
    “你也要相信你给我的帮助很大,不是你室友形容你的那些词汇,你让我在离婚后重拾一种被人爱也有人爱的状态,让我情绪鲜活,饱满,丰富多彩,不管好的坏的,快乐的痛苦的,我都比之前更有能量也更期待每一天了。”
    “我读过一句话,说爱情本身无尺度,只有爱,或是不爱。后来就成了我的爱情观,我希望也可以成为你的。我就是我,你就是你,只是两个人相互吸引所以拥抱在一起,享用彼此的酸甜苦辣,原本的口感与质地。别弄那些虚头巴脑的条条框框,非要什么齐头并进,门当户对,我不缺这些,我不是那种拿爱情当身份加成的人,这也是我不那么喜欢主动在外人面前提感情的部分原因,真在乎这些的话……”
    岑矜抬手,摸了下那只腕表:“我也不会把十几万的手表摘掉每天只戴这个。当然这些仅限于我,你目前还喜欢的一个女人。要有下一个也不归我负责了。”
    岑矜忽而潸然,原来她彻夜难眠就为了一大早赶过来说这些。
    她本打算给李雾写封信,让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到位,用心,理性,无可挑剔,但她还是决定当面倾诉,当作给自己的考验。
    万幸,她做到了,能好好组织语言,没有临阵退缩,没有口不择言。看来她的浪漫因子犹有余温,仍在闪烁。
    岑矜在心里为自己鼓掌喝彩,注视着少年明亮的双眼:“再告诉你我19岁在干嘛吧,我想着喝奶茶,吃零食,尝试各种彩妆,沉迷少女日漫,而你呢,你已经在学术上小有所成,还高贵地拒绝了学校保研。如果我们同校同龄,你还会喜欢我吗,系草哥哥。”
    她一席话,以及突然的称呼令李雾世界焕然,心潮澎湃,人懵了下,又疾疾问:“什么?”
    “什么什么?”
    “最后四个字。”
    “就听到最后四个字?”岑矜哼一声:“我忘了。”
    一顿搓捏揉按,岑矜举手投降,连叫三声同样的称呼后,李雾才作罢,并用力拥紧她:“会,绝对会喜欢你,看到你第一眼就喜欢你。”
    不管她信不信,喜欢她就是他的命。
    第75章 第七十五次振翅(原来在世界眼中,他们之间)
    来f大找李雾的前一晚,岑矜曾考虑过该不该继续这段感情。
    因为李雾的悲忿与伤痛也让她困惑了,开始怀疑他们两个到底合不合适。
    结果当然是,不适合。
    这是个早在开端就能预见的结论。
    从所有角度,所有方面出发,她跟李雾都是不合适的。
    但无法隐瞒与忽视的是,她喜欢他,他在她的生命里埋下了许多美好的细节,或许不那么显著,但静下心来挖掘,会发现到处是微闪的宝藏。
    她不想草率言弃。
    洗漱之后,岑矜翻箱倒柜找出了大学时代的日记本。
    那会她还喜欢用各种马卡龙色书衣的本子,足够少女,足够明亮,像一个个装着糖果的旧罐子。
    19岁的时候,她也与吴复开始了一段暧昧关系。字里行间都是浓烈如诗歌的少女情怀,会因为对方一个眼神小鹿乱撞,会对所有接近他的女生酸巴巴评头论足,吴复与她倾诉的只言片语都像是往她身体里投了一枚草莓味的泡腾片,她能在一种粉色的,肆涌的光晕里活过一整天。
    再后来,在一起了,日记内容就更不堪入目,癫狂,肉麻,要死要活,患得患失,还不时当许愿池一样祈祷,我要跟他生生世世在一起,他是最好的最值得爱的人。
    她深陷其中,为了跟吴复在一起,她完全不听父母规劝,并接受了他们给自己安排的出国考验,回国后义无反顾地选择去吴复就职的公司,挤入他的部门哪怕她不是那么喜欢。她为了她想要的“爱”披荆斩棘,甘当身穿盔甲的公主,只为与自己理想中的王子走向童话中的标准大结局。
    阖上日记后,岑矜终于知道李雾为何给她一种难以割离的既视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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