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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棺材挺大,有一米多高,脚踩上去,双手正好可以抓住洞顶出口的边缘。
    时值清晨,光线明亮,鸟语花香,在夜色中让人恐惧的密林,此刻却是别有一番秀丽的风景。
    洛星辰放松了紧绷的神经,手上微微用力,轻松地从洞中爬了上去。
    然而,就在他完全爬出山洞的一瞬间,天色陡然变暗,那种森然阴冷的气息如潮水一般涌了出来。
    他站起身,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脖颈上蓦然出现了一种湿润柔滑的感觉。
    几根嫩绿色的枝条从身后伸了出来,缠绕在他的身上。
    “终于找到了,亲爱的,这回你跑不掉了。”
    伴随着一阵令人战栗的笑声,一只冰凉的手掌搭上了他的肩头。
    洛星辰原本是想给对方再来一个过肩摔,谁曾想又有一只手冷不丁地伸了出来,正好遮住了他的双眼。
    “猜猜我是谁?”戏谑的声音贴着耳际飘了过来。
    视线完全陷入黑暗的同时,他的意识也跟着沉了下去。
    不是吧,又来!
    在短短的一天之内,他连续经历了两个千分之一。
    100万彩票的中奖概率,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可惜,他没时间去想更多,身体一软,就无力地向着后方倒了下去,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砰咚!”
    车子猛烈地颠簸了一下,将洛星辰从睡梦中震醒。
    他揉了揉双眼,轻轻打了个哈欠。
    面前那颗白色的毛绒小球,还在左右摇摆,疯狂晃动。
    他眨了一下眼,平静地靠在后座上,假装什么都看不见。
    目光四下游移之时,不经意扫到了车中间的后视镜,和坐在前面副驾驶座上的钱小余对上了眼。
    钱小余一路上无聊得要命,时不时瞄上两眼后视镜,见洛星辰睁开了眼,立刻兴冲冲地回过头。
    “睡美人,你可算是醒了,我们快到了。”
    钱小余和洛星辰是一起在孤儿院里长大的朋友,现在人家白手起家成了千万富翁,他却还是一个无业游民。
    他在网上挂了一家万事屋,但也不接什么复杂的大活,最多是帮别人寻个猫、找个狗,按照钱小余的说法,就是不务正业。
    之前到林中寻找纯种黑猫“可可”,也是受了别人的委托。
    原本那里地处偏僻,他是不太想去的,可雇主出手便是十万,真挚的爱猫之心感染了他,也就勉强接了下来。
    钱小余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三天两头地换女朋友,比他被绑架的频率还高,谁曾想,这次居然遇到了真爱。
    只不过是在网上聊了一个月,如今就已经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女方的家里也很富裕,在郊外有一座庞大的庄园。
    两人约好,婚礼定于五天后,就在那座庄园里举行。
    钱小余没什么亲人,朋友也不多,这次拖着他一起来,一是想要让他做伴郎,二来也是想邀请他在庄园里居住几日,放松心情,把三天前那场绑架留下的阴影全都抛于脑后。
    当日洛星辰因为黑夜嗜睡症昏倒,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医院的VIP病房里。
    据钱小余所说,他是在树林外一条小路旁被人发现的,当时还有一只黑色的猫团成了一团,趴在他的胸口上睡觉。
    看到他胸口前的一大片血迹时,钱小余整个人都吓傻了,立刻赶走了猫,把他送进了医院抢救。
    结果一抢救才发现,他只是在胸前有一道细微的伤口。
    至于衬衫上的大部分血迹,都不是他的血,甚至不是人血,而是猫血。
    洛星辰在事后讲述了他被绑架的经历,但奇怪的是,去搜索的人把树林翻了个遍,只找到了那间小屋,却没有找到他口中所说的怪物,甚至没找到放置冰棺的地下墓穴。
    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受刺激过度产生了幻觉,或是做了一场噩梦。
    但洛星辰却始终觉得,当晚经历的一切,绝对是真实的。
    他身上那些来源不明的淤痕,虽然现在已经消除,但被抢救的时候居然没一个人能发现。
    而且,自那晚以后,他时常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就好比此刻坐在他右侧的不明生物,身体呈圆润的椭圆形,通体白色,表面光洁,四肢细长,扭动起来像是一根根灵活又有弹性的面条。
    椭圆形偏上部的位置有两颗黑色的小豆,大概是那妖怪的眼睛。
    在那妖怪的头顶,还有一根二十厘米长的触角,触角末端长着一个杏子大小的圆形白色毛球。
    这个状似发酵面团的生物已经跟了他整整三天,从上车开始,就一直坐在他旁边。
    车开到半路的时候,面团怪不知为什么突然弯曲了半个身子,拉成长条状横在他的眼前,一边狂甩着头顶的触角,一边朝他不停地眨着小眼。
    洛星辰被眼前的毛球晃得头晕眼花,索性睡起了觉,这一觉醒来,那东西还在他眼前晃,甚至有越演越烈之势,整个身子都跟着摇摆了起来。
    以至于钱小余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听得有点心不在焉。
    “走开啦!”
    洛星辰右手在眼前划过,用手背将面团推到了一边。
    这是他第一次触碰那个不明生物,感觉软软的、滑滑的,还带着一点暖暖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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