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文的一席话把大家说得频频点头。
见大家有被说服的迹象,雨文接着说:“大家刚才不是已经同意我是族长了吗?我说小翔当族长,只是吓唬吓唬那些外族人,你们有什么可担心的?”
雨文很有说服力,大家一想:‘娘娘考虑事情自然比我们周全,我们管那么多干什么,还是应该继续说同意。’
于是在一片‘同意’声中,会议的讨论就这么结束了。
只有长老羚是反对的,可是在雨文的众多支持者面前,她的声音也就被忽略了。
这次会议结束以后,河溪翔就正式开始了他的卖货生涯。
☆、去集市
出发的前夜,雨文把河溪翔叫到自己的木屋里,交代他一些注意事项,同时把这几天做的一件虎皮大氅交给了河溪翔。
因为这几天雨文又考虑了一下:‘只是让河溪翔已族长的身份出去也不安全,原始人还是太野蛮了点,必须得能吓唬住她们。自己当初也不是光给了她们好处,而是在把一大堆野猪和狼的尸体堆在河溪洞前,并经常扬言要烧死她们后,这些人才彻底老实的。’
河溪翔是没有雨文那么大本事了,所以更要努力包装,起码要看起来吓人。
这件虎皮大氅是用夏天时打死的老虎皮做的,现在这个时代的原始人打死一只野猪都很费劲,更别说老虎了,能穿虎皮衣服的人,谁都会高看他一眼。
不过河溪翔一副瘦小枯干的样子,走路还总是低着头,实在与这么威风的虎皮大氅不相配。所以一边往河溪翔身上套皮衣,雨文一边叮嘱他:“以后走路别总是低着头,要挺胸、收腹、抬头,把头抬得再高点。”
按照雨文的要求,河溪翔把屁股和头都翘翘高高的,活像一只公鸡。
“诶,就是这个样子,走两步让我看看……”
突击训练了两个小时,雨文也累了,虽然不太满意,但也只能如此了,打发河溪翔回去睡觉,毕竟他本来就是一副中气不足的样子,再缺了觉,就更没人样了。
只是看着河溪翔东倒西歪的背影,雨文不住地摇摇头:“真是令人担忧!”
第二天河溪翔就开始领着人到处贩卖货物了。
别说,这个河溪翔还是挺有商业头脑的,一冬天的时间,他就用陶器、盐土换回来了不少有用的东西还有好几个男人。
当初族里的人虽说同意了雨文的提议,但心里还是有不少顾虑,毕竟雨文让男人外出的决定,在这个社会中还是太奇特了。但是看到这些陆陆续续换回来的好东西后,特别是新买到的几个男人,大家就变得兴高采烈了,毕竟在这个时代生孩子才是头等大事。
接下来的两年里雨文一直呆在族里,第二年的夏天雨文顺利的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小宝。
在原始社会,人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婴儿,在满岁前,有一半要死掉。所以之后雨文又在族里呆了一年。
经过这一年的恢复、锻炼,雨文觉得自己的身体比以前还好。穿越后第三年的秋收结束后,雨文考虑着该出去走动走动了,要想再发展也必须出去看看。
这两年,族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木房子还是只有雨文的那一所,在只有石斧可以用的情况下,伐木跟不用炸药采石头的难度差不多。砍下来的少量木料,也都被用来加固和扩建粮仓了。
没有金属工具这件事也极大的限制了雨文的工作。
就像这两年搞的织布机,因为只有粗苯的石器,最后只能做一个最原始的腰机。
建木屋的问题也是同样,所以最终全族也只是给雨文一个人建了一所木屋,其余的都是茅草屋。
所以,要发展就必须做出金属工具。
不过在此之前要去新建的集市看看。
因为阿敏来报告说:翔已经半年没有回族里汇报工作了。
阿敏就是河溪敏,她和河溪英是雨文这两年里收下的两个学生。河溪敏也是女的,今年18,生过一个孩子,不过死掉了。这是两个比较聪明的原始人,能学会加减法,还会写几个字。别的原始人就笨多了,尽管雨文这两年在努力的教她们文化,但能学到点东西的也就是这两个人了。雨文对她俩很器重,族内的事都让阿英和阿敏这两人负责。
雨文要去集市倒不是想视察河溪翔的工作,而是对那个集市比较感兴趣。
‘那个集市的位置比较好,正好处于藏火峰西面各个氏族的中心,是一个天然的交通枢纽’雨文考虑着:‘今后应该把那里扩建成一座城池。’
第二天早晨,吃过早饭后,雨文带着河溪敏还有阿虎、阿信两个男族人出发了。路上无话,在晚饭前终于赶到了集市。
集市吸引了很多外族人,现在秋收刚结束,大家都把收获的物品拿来贩卖。不过这里来来往往的人雨文都不认识,河溪敏来过这里,直接把雨文领到中间的大木屋前面,这里就是翔居住的地方,比河溪族的那个木房子大多了。
走到门口,有两个男性守卫拦住了去路。
“这里是真君神殿,不要乱闯!”
雨文一看,在门上悬了一块木头,上面真写的歪歪扭扭的写着‘真君神殿’四个字。
雨文心里好笑:‘没想到小翔还会写字,不过这个翔在外面待久了,排场倒是不小。’
雨文不认识这两个守卫,河溪敏也不认识他们。
“你们是谁,怎么以前没见过?”河溪敏上前对守卫说。
“我们是落凤族的勇士。”
雨文听了一皱眉:“河溪族没人了吗,让落凤族的人守什么门。”
不过她懒得计较这些小事,上前冲河溪敏一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你去通秉一声,就说河溪族的火神娘娘来了。”雨文直接说到。
其中高个子的守卫转身进了木屋,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高个子守卫回来,河溪敏不耐烦的嘟囔道:“生孩子去了吗,怎么还不回来!”
雨文也很不耐烦,对河溪敏说:“不用等了,阿敏,我们自己进去。”
☆、惊慌的翔
河溪翔最近过得很满足。他从小到大,从来没过过这么好的日子。
在河溪族,翔虽然名为族长,可在族内并不受重视,他只是火神娘娘的男人:一个跑腿的。每天的任务就是背着族里产出的陶器、草籽等物品出去贩卖。虽然在贩卖过程中,自己经常受到外族人热情招待,但他知道自己要是不背着这些货物的话,是没人会理他的。
今年春天翔到落凤族贩卖货物。
落凤族是乌林一脉最大的氏族,能嫁到落凤族是每个男子的梦想,像河溪翔这种出身小氏族的人,想都不敢想。可翔在那里不但受到了她们的热情招待,而且落凤族还派出了她们族长的女儿─圣女玉凤来专门陪着自己。
这一切让翔感到很满足,同时也很不真实。他知道:她们真正该感谢的人应该是火神娘娘,自己只不过是一个送货的。
他不想回去,不想失去这一切,但又不敢,因为乌林山周围的氏族有个规矩:私自逃到外族的男丁要被抓回来用石头打死。以前有吃不了苦的男人逃回母族,结果都被送回来打死了。火神娘娘来了之后说这样把人打死太残忍了,就改成了烧死。
这几天河溪翔很苦恼,因为就在前两天,河溪敏来过,让他回族里汇报工作,而且她当时的口气挺严厉。当时的场景一直萦绕在河溪翔的心头,让他寝食难安:”敏姨的语气不善,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我该怎么办?”
今天下午河溪翔和玉凤坐在一起饮酒,这种酒也是娘娘用果子做出来的,味道有点奇怪,但很好喝,颇受各族人民的欢迎,而且发愁的时候特别想喝。就在这时,高个守卫进来通报:“真君,有个叫火神娘娘的人来了,就在屋外!”
听到火神娘娘到来的消息,翔当时就吓得一哆嗦,手里的酒杯都掉到地上了。就在身旁的玉凤赶紧扶住了翔,关切的问:“哥哥,出什么事了?”
翔这时根本就听不见别人说什么,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被抓回去,我要跑!
说的容易,能跑去哪里,这种最原始的木屋连个窗户都没有,火神娘娘还堵在门口。
正在四处寻找逃生路线的翔,突然看到了正在关切的注视着自己的玉凤,’对呀,玉凤是落凤族的圣女,只要她想救我,她就能救我!’这时的翔就像一个溺水的人,遇见了一根救命稻草,说什么也要抓住。
“玉凤救我!我不能让娘娘抓到,要不然我会被带回去烧死的。”河溪翔抓住落玉凤的手,哀求道。
“你不会有事,我是落凤族的圣女,天塌下来有我顶着,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火神娘娘是谁,为什么要怕她?”第一次看到翔哥哥如此惊慌的玉凤赶忙安慰道。
听着玉凤的话,翔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心想:“火神娘娘虽然厉害,但也不见得敢不给落凤族的面子。这时只要能抓住玉凤,就能平安度过。”
“火神娘娘是河溪族的真正掌控人,我只是她的男人,我这个族长只是说起来好听,实际上是她指派的,只是个给他跑腿的,其实我什么都不是,我就是一个废物。”
在21世纪,一般的女人要是听到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其实只是一个吊死的时候,心里难免会有一点失落。可是玉凤这时不但没有一点失落,反而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狂喜。
因为玉凤可不是21世纪的淑女,她是一个母系社会的女人,她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身份:落凤族的圣女。
落凤族是乌林山周边的第一大氏族,有200多人。她们就居住在藏火峰的附近,可以方便的从熔岩流那里取来火种。
在那个还不知道如何人为取火的年代,这种取火方式不但可以保证本氏族的用火,还可以向周围的氏族贩卖火种。虽然住在活火山附近是比较危险的事,但与生存比起来,危险就不算什么了。火能取暖、能烧烤食物、能驱赶野兽,有了火的帮助,原始人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就强了许多。
事情还不仅如此,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落凤族的人口一直稳定的增长,但是她们居住的山洞就那么大,容纳200多人就是极限了,所以每过100年,就要有一支旁系从落凤族分出去。再加上这几千年来的不断通婚联姻,落凤族现在已经是乌林山一带的超级大族了,许多氏族就称呼落凤族为:母族。只是当时还没有形成部落的概念,要不然早就诞生一个几千人的落凤部落了。
所以玉凤对翔做的保证绝不是说大话。
☆、落凤族的烦恼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别看落凤族是乌林山方圆百里内的第一大氏族,但是它也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因为火焰山唯一的火脉已经断流十多年了,从上一任族长的末期就开始了。现任族长叫火凤,当族长已经有十年了,没有一天不去查看火脉的状况,但是没有一天不是失望而归的。
十几年来,这个消息并没有让外人知道,只有族长、五个最资深的长老和圣女玉凤知道。对外依然贩卖火种,只是这个火种来自于火凤居住的山洞里的常年不惜的篝火,同时知情的五个长老也住在那里,不管发生了多么重要的事,也要保证至少有一个人要在洞里看着篝火。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半年前,就是今年的春天,河溪翔来到了落凤族。火凤清楚的记得,翔那伙人没有带任何火种,但晚上却能生出火来。这让火凤十分震惊。
虽然听说翔是这几年冒出来的青年才俊,但火凤一直不以为然,身为族长,每年都能听说哪里出了一个身手敏捷或者相貌出众的年轻人,这有什么奇怪的,年轻的时候身体好点,相貌出众点,这都是很平常的事,只有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人才大惊小怪。
可这回见到的翔却与他们截然不同,因为他会生火!
翔就是拿一根木棍在另一块木头上面钻,于是她们也学着那个样子钻,结果都钻出烟来了,火也没有生起来。众人很气馁:‘要是这么容易,祖先们早就生出火来了。看来这个叫翔的年轻人确实不是普通人。’
火凤当晚就派人把玉凤找来了,玉凤进来,看到几个长老和阿咪都在,坐到火凤的身边,抱着她的胳膊说:“阿咪好,各位长老好,这么晚找我来什么事?”
火凤说:“凤姐,你看到今天来的那个叫翔的小伙子了吗?”
玉凤调笑到:“怎么,阿咪看上那个小白脸了?那我这就带人把他捉来。”
火凤生气的拍了一下她的后脑勺:“14岁了了还没个正形,我这么大的时候都生下一个孩子了。我今晚叫你来就是让你去打探一下消息的。你注没注意到翔那伙人晚上升起了篝火?”
“我当然看到了,族里还有不少人在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呢。”
“我就说你这么大了还不考虑正事,你没注意到他们没有带火种吗?”
“阿咪,他们的火种不是你给的吗?”
“我没事给个外族人火种干什么,我估计,他们不是有什么保存火种的好方法,就是自己会产生火种。”
“产生火种?!人怎么能产生火种?”
“这个我也只是猜的,不过听老辈人讲,我们族的祖先就是由浑身能冒火的凤凰变得。现在就要你去打探一下,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做的。”
遵照火凤的指示,玉凤第二天一早就趁着交换物品的机会去打探消息了。翔倒是没有什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的概念。玉凤问什么,他就答什么,还愉快地和玉凤吃了个午饭。
下午回来的时候,玉凤将振奋人心的消息带回来了:火种是他们现产生的,不是带在身上的。还不仅如此,他们是河溪族的人,出售那里的特产,一种由泥巴烧制成的坚硬的器皿,还出售许多兽皮,其中不少是狼皮,居然还有一张是老虎皮。要知道那时的人能从这些猛兽的口中活下来就不错了,而他们却能杀死这么多猛兽。
所有的事情都证明:河溪族的实力一定不一般。
“河溪族,这是哪里?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