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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c2·纹身
    当天晚上大巴车就连夜开到了丽江,路上的时候有不少人都已经戴上眼罩睡着了,只剩下阮之之他们这些年轻人精神比较好,还在热火朝天三五成群的聊着天。
    导游也很有精神,这会儿正站在司机旁边给大家做着心理预设:“我知道在没来过丽江的年轻人心里,对于这个地方都怀揣着各种各样美好的幻想和期望。不过俗话说啊,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建议大家还是现在先平复一下激动的心情,不要过于期待,免得待会儿到了丽江古城一个个的都跑过来找我抱怨。”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很快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关于艳遇这件事儿,各位单身的男女同胞们还是可以去古城里那条酒吧街去体验一下的,说不定就碰见美女或者帅哥了呢。”
    车上的年轻男女全都被导游的话逗得笑起来,只有阮之之一只手撑着下巴,望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这个时候,李司晨那边应该是早上六七点,不知道他起床了没有。
    可是他起没起床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他即将回国,回到a市,跟她也没有半点关系。
    三年前的他们几乎日日相对,她陪着李司晨泡图书馆、做社团工作、挑选演讲时穿的西装领带,他饿了她亲自做好便当带过来,他心情差她彻夜不眠陪他喝酒聊天。
    大学四年,阮之之的眼里心里从来就没有容下过别的男人。顾念一直说她魔障,说她是不是被李司晨下了蛊,怎么在她眼里好像天底下就只有这么一个男人似的。
    可是她付出了自己全部的青春岁月和满腔爱意,到头来又得到了什么呢?一句“之之,我们就像现在这样做朋友,不是挺好的吗”?还是李司晨身边日日新鲜多变的女伴?
    或许是因为如今身处与家乡相距1000公里的云南,也或许是因为身边现在坐着的全部都是素昧谋面的陌生人,阮之之靠在大巴车上难受至极的硬座上,终于也矫情了一把。
    她闭了闭眼忍住夺眶欲出的泪水,觉得自己真是没出息。
    三条腿的青蛙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大街上多了去了,何必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整整三年都放不下。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大巴车停靠在丽江古城旁边的旅游区停车场,阮之之平复心情,从座位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下了车。
    导游为他们安排的旅馆是古城里面一家小桥流水古色古香的客栈,客栈老板娘穿着一身针织长裙,肩膀上围了一条宽宽大大的丝绸披肩,长度一直垂到腰际。走起路来耳朵上的流速耳坠一晃一晃,的确很有当地风情。
    导游站在前台帮他们办理入住手续,阮之之没什么事做,就百无聊赖地站在一边发呆。正当她的思绪神游天外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长长的猫叫,声音不大,软软的,很像是在撒娇。
    她的视线一路循着声音望过去,却发现原来是时砚蹲在客栈外面的一座假山旁边,正在逗弄一只通体雪白的猫儿。
    他的手指很灵巧,那只猫咪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一边撒娇一边伸着爪子往他怀里钻。
    或许是这一人一猫的场景太过和谐,阮之之一时看得入神,竟然没控制住自己过于专注的眼神。
    时砚逗了猫咪一会儿,终于纡尊降贵地伸出手把它抱进了怀里。他一只手穿过猫儿的前爪把它抱起来,另外一只手放在它毛绒绒的下巴来回挠痒,猫儿舒服的眯着眼,在他怀里听话的不得了。
    今天因为天色已经很晚,所以没有其他的安排,阮之之从导游手中拿过房间钥匙,原本打算回去洗洗睡,却又被陈嘉言半路拦住,说要一起去酒吧街转转,同行的还有时砚以及中午一起吃饭的那几个女孩子。
    她犹豫了一会儿,明明心里是想要回去睡觉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眼角余光瞥到站在一边正在逗弄怀中猫咪的时砚,竟然鬼使神差的点头说了好。
    暮色四起,灯光迷离,丽江古城的酒吧一条街一头连着四方街,一头通向古城入口大水车,是整个古城里最繁华的所在。阮之之跟着陈嘉言他们一路走在路上,青石板路上到处都是卖唱的流浪歌手,她走过去的时候,身边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年轻男人正抱着吉他在深情地唱着歌,一把沙哑的喉咙里像是揉了沙。
    他唱:“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声音不算好听,唱歌也没什么技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听起来却无比戳心。阮之之站在路边看了他很久,突然想起她有一个来过丽江的朋友曾经说,丽江这个城市,是她在刚下飞机到达的时候,就觉得以后老了想要葬在这里的地方。
    丽江酒吧街上大大小小的闹吧和清吧不计其数,其中最出名也是艳遇率最高的,还是要数一米阳光。
    阮之之跟着陈嘉言他们走进去的时候,着实被里面密密麻麻的人群吓了一跳。酒吧本身空间不算特别大,不过胜在装潢格局,还有它的音响设备。阮之之进门的时候简直是捂着耳朵进去的,因为音乐声震耳欲聋,隔着老远都能听见。
    他们一行人走进去,大概是顾虑到女生比较多,陈嘉言和时砚走进去拐了个弯,一路走到另外一个相对安静的区域,才在一个长沙发上各自坐下。
    陈嘉言显然很兴奋,刚坐下没多久就去吧台点酒。阮之之环顾四周,这一块略显狭小的区域更像是清吧,没有震耳欲聋的dj音乐,没有灯红酒绿的舞池和扭动身躯的人群,只有一片昏黄的灯光,和舞台上一个抱着吉他正在浅吟低唱的大男孩。
    坐在她身边的几个女孩子正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今夜会不会偶遇帅哥,阮之之百无聊赖地抬起头,恰好看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时砚。
    他的神色很放松,原本严霜凛冽的眉眼现下融进一片昏暗灯光里,从眼角开始向内寸寸柔软下来,衬得一双眼睛如同玉石般,愈发漆黑透亮。
    就像是希腊神话里的维纳斯,也有着特洛伊战争中蛊惑人心的本领。
    旁边的那几个女生早就按捺不住了,中午那场失败的搭讪并没有给她们留下丝毫的挫败感,反而越战越勇。
    “时砚,今天我爸跟我说,你在进他们学校做教授的第二年曾经请过一次半年的长假,我特别好奇……你那段时间去干什么了呀?”
    第一个开口的依然是其中长相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子,阮之之现在也已经从陈嘉言口中知道了一些她的个人信息,她叫严蕊,父亲与时砚同是心理系的顶尖教授。据说,她的父亲一直很想把自己的独生女儿介绍给时砚。
    严蕊话音刚落,另外一个女孩子就心领神会的把话茬接了过来:“是呀是呀,该不会是去陪女朋友了吧?”
    时砚斜斜靠在沙发里,伸手熟练地为自己点上一根烟,面容很快就隐进一片缭绕烟雾里,只剩下那双冷漠阴郁的眼睛,毫无笑意。
    他挑了挑眉,轻描淡写地开口:“去看病。”
    “看病?”严蕊显然是有些吃惊,连语调都不自觉地提高了好几个分贝,“你逗我的吧?你看起来好好的啊,看什么病?”
    严蕊身边的那几个女孩子现在脸上神色各异,阮之之也忍不住跟着开脑洞。该不会那天她们八卦的是真的吧,时砚之所以一直不交女朋友,是因为身体有隐疾?
    时砚看着她们面上略微扭曲的表情,似乎是觉得很有趣,勾勾唇角笑了起来。他一笑,面容瞬间就像火焰一样在光影中跳跃起来,一扫刚才的阴郁淡漠,简直是明艳照人。
    这个笑显然把在座的女孩子们都看呆了,半天都没回过神来,只剩当事人自己好整以暇的吐出一口烟圈:“心境障碍,俗称抑郁症。”
    抑郁症?
    阮之之歪着头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他,像时砚这种人,经济条件优越,一张脸长得这么天怒人怨,又在国内首屈一指的院校里最热门的专业当大学教授。这种平均每年都要帮国家把人均gdp拉高好几个点的人,竟然会得抑郁症?
    如果她相信就是傻子。
    显然周围的女生们跟她都是一个想法,不过还没等严蕊开口追问,陈嘉言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提着一箱啤酒的侍应生。
    看这个架势,显然是要不醉不归。
    他走过来在时砚身边坐下,又让侍应生把那一箱啤酒都放在桌子上,几个女孩子瞬间就苦了脸。
    陈嘉言看到大家这个反应,立刻开口解释道:“别怕别怕,这些酒可不是为你们这些小姑娘准备的,阿砚一个人就可以全部喝光了。”他一边说一边伸手顶了顶时砚的手臂,语气无比认真,“不是我开玩笑,这家伙酒量好得惊人,反正我跟他一块玩了这么久,从来没见他喝醉过。”
    因为酒吧里温度很高,阮之之抬眼,恰好看到时砚伸手挽了挽黑色毛衣的袖口,就是这个微小的动作,不经意间露出了他左臂上的一个纹身。
    不是图案,而是一串字符。
    因为阮之之大学时的辅修专业是法语,所以现下她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一串法文单词。
    l'amour est patience。
    翻译成中文的话,是圣经中的一句名言——爱是恒久忍耐。
    原话出自《圣经·新约》,阮之之曾经还抄录过最后一句: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时砚竟然会看圣经?
    凭她的直觉来看,这种男人应该没有信仰,只信自己才对。
    不过很久之后她才知道,这个男人连自己都不信,只相信她。
    ☆、6.c2·斑马斑马
    等到酒桌上大家玩起游戏来的时候,阮之之才开始在心里后悔为什么之前不回酒店早点睡觉。
    就他们现在玩的这个叫“十点半”的游戏,她已经连输三把了,每输一局就要罚酒一杯。阮之之现在看着酒杯里那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液体,觉得自己再多看一眼都会吐出来,更别提是把这满满一杯酒喝下去。
    陈嘉言显然是一个party king,这会儿完全玩嗨了,正在不停地催促:“之之,快点快点,要遵守游戏规则啊,逃酒肯定是不允许的。”
    阮之之无奈,闭了闭眼,只好非常英勇地拿起桌上的酒杯。下一秒,还没举起来就被对面的男人突然夺走,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阮之之从开局到现在喝了不少,现在整个脑袋乱糟糟的,已经有点儿分不清东南西北。她晃了晃脑袋盯着对面的男人看了好长时间,才看出来把她这杯酒喝掉的人居然是时砚。
    所有的人都惊讶地看着他,陈嘉言愣了一下,有点疑惑地问:“阿砚,你这是在替她罚酒?”
    “不是。”时砚把手里空空的酒杯放下,“我口渴。”
    陈嘉言:“……”
    严蕊:“……”
    他说完,不管在场众人不可思议的眼神,抬了抬眼皮望向阮之之,漆黑的眼睛里还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可下一秒说出来的话却让阮之之瞬间就清醒了一大半。
    “你今天晚上的酒,我都替了。”
    酒吧里的灯光闪烁迷离,映在他脸上一闪一闪,明明灭灭,好看极了。
    阮之之花了将近十秒钟的时间才消化掉他话里的意思,明明是想要拒绝的,然而考虑到自己万一醉得太厉害可能连回都回不去,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地变成了一句“谢谢”。
    对方挑挑眉,顺势回答:“不用谢,只要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就好。”
    其实阮之之生平最讨厌欠别人人情,不过她抬头看了一眼桌上接近十瓶的啤酒,慎重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这个人情非欠不可。
    说来说去,都怪自己酒量不好。
    时砚果然没有食言,一整个晚上,阮之之所有该喝的酒,他全部爽快的喝完了。爽快到陈嘉言看他的眼神带上了几分探究,爽快到阮之之隔着两个人都能感觉到严蕊对自己满满的敌意。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出门之前忘了看黄历,总之今天晚上各种游戏里最大的输家就是她,最后桌上的酒几乎三分之二都是时砚喝掉的。
    陈嘉言买来的一箱啤酒终于全部喝完,阮之之心里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抬头偷偷看时砚,对方正漫不经心地折着手里一张没用的餐巾纸,一点儿都没有喝醉了的感觉,阮之之心里的愧疚这才稍微减轻了一点儿。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视线,时砚抬眼朝她看过来,阮之之看着他一双漆黑的眼睛,忽然有些无可适从。
    她不说话,他也不说话,半晌,阮之之才趁着旁人不注意,轻声用口型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对方抿起唇,眼睛里深深浅浅的笑意一闪而逝。他伸出手,把刚刚折好的一朵纸玫瑰递给她,也跟着用口型无声的回答:“送你。”
    也许是酒精已经侵入大脑,阮之之连象征性的推脱一下都没有,就把那朵精致小巧的纸玫瑰接了过来。
    上面还残留着对方手心的温度,很淡,却很清晰。
    脸颊越来越烫,阮之之能感觉到酒劲正在一点一点的升高,她低头盯着手里的纸玫瑰认真思考了半天,抬起头刚打算问他“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就被身边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抢过了话题。
    阮之之好不容易鼓起来的一点勇气立刻宣布告罄,本身问这种问题就很尴尬,搞不好会让时砚以为自己在生拉硬扯跟他搭讪,而且她觉得他们之前见过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还是不要这么愚蠢的问出口比较好。
    虽然他的眼神真的很熟悉。
    阴郁,冷淡,带着些许疲倦感,总是洞若观火,总是作壁上观。
    “时砚,我刚刚看到你左手手臂上有一个纹身,有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啊?”
    “是不是国外特别流行纹身啊?看起来好酷,我也想纹一个。”
    “纹的时候疼不疼啊?要不要打麻药?”
    ……
    耳边各种各样的声音此起彼伏,阮之之脑袋越来越晕,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洗手间洗把脸清醒一下。
    刚从洗手间出来,碰巧遇到了走廊上正在打电话的陈嘉言。
    阮之之看到他,远远的就忍不住停下脚步。
    他跟李司晨真的很像,尤其是笑起来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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