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莫辞,有些人天生值得善待,天生不该受伤,上帝设立的那些所谓人世间的苦难,本就不应该席卷到他们身上。”墨洛温这样说道。如果不是嫌他太夸张可能会吓到他的莫辞,他估计就会说,连上帝在他面前都不值一提,上帝制造洪水滔天,但是诺亚方舟却护住他的主人,而不是上帝的意志。
莫辞是听过遇见的那些洋人讲上帝的,尤其是为信仰而生的传教士,不过他们讲的是人生而有罪,注定蒙受苦难,只有信仰上帝才能被原谅被救赎。虽然他并没有办法理解就算有罪为什么一定要被救赎原谅的逻辑,背负罪恶行走世间不也是一条特殊的有趣的路吗?而且听起来像极了反抗,他最爱反抗。
或许墨洛温和他们信仰的不是一个上帝。
莫辞想。
宗教总是很麻烦,神明也会自相矛盾。
8
墨洛温已经意识到莫辞是个很聪明的人,这一点并不只是体现在了他很快的学会了如何使用刀叉如何穿这边的衣服之类如何保持礼节之类的“入乡随俗”,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他外放的性格大胆的言辞风流的气质这些本就契合这里的“入乡随俗”。
这样的“入乡随俗”在他邀请莫辞走出城堡骑着马去感受这个城市的时候得到了充实的证明。
莫辞翻身上马的动作很潇洒,穿着一身骑装转头回来看他,他的头发被丝带扎了起来,被风吹着飞扬起来,像是鸟的细长的羽翼。
他带着他去了兰斯大教堂和圣母院,那些宗教的事情他也不信,可是处于这个位置也得装出一幅虔诚的样子,莫辞学着他应付,出来之后才说到,“你相信吗?”
他没说相信什么,但是墨洛温显然明白他的意思。“当然,莫辞,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要相信。”
莫辞明白了他意思,笑着扬了扬马鞭,“确实,谁都要相信。”他讲的是中文,也不担心其他人听懂。“总要装样子,哪怕心知肚明。”
“那些都不是大事,”墨洛温对着他笑,“它只是这里文化的一部分,你们国家应该也有类似的。或许我可以带你再去些别的地方,找些更放松心情的地方。”
“好啊。”莫辞道,“你带路,我跟着。”
墨洛温带莫辞去的是一大片草场,很适合骑马飞驰,他们也确实在草场内赛马,然后躺在草地上。
莫辞看天,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痛快,放大了世界缩小了自己,反而更加有滋有味。
“我在平京也老骑马。”莫辞说,“那也是座不错的城市,只是不适合久居。”
“为什么这么说?”
“离皇宫太近了,我们那里有句话叫天高皇帝远,洒脱些的地方才适合久居。”
墨洛温转过来看莫辞的侧脸,“那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这里很好,”莫辞笑,也转过来看他,“不过这里面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你,蓝斯,你是这里的主宰,这里是你的土地。”
墨洛温明白他的意思,因为这是属于他的城市,因为这份从属关系莫辞才觉得不错。直接点说,就是权势让人自由。
“就算不提这一点,兰斯也是个好城市不是吗?这里有云雀和鸢尾,玫瑰和香槟,优美的建筑和典雅的风格,你会喜欢的。”
莫辞思索了一下,草场特有的香气泼洒开来,“我想你说的有道理,我会喜欢这里的。”
9
莫辞和墨洛温的关系变化要从几天后的那件事说起。
墨洛温说要为他画一幅油画,理由很直接,“你很美好,莫辞,我想记录下来这个。”
莫辞当然没有拒绝,他只是歪着头问他,“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不用额外做什么,你只要坐在那里看书就好。”墨洛温将一本书递给莫辞,是当时他祖母留下的书,他虽然会说中文,可是还是很多字并不能认识,所以只是随便拿了一本。
莫辞拿过来看了眼名字就笑了,“蓝斯,你是不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书?”
“怎么了?”
“没有,”莫辞笑,拉长了尾调向上扬着,“只不过是讲了些风月事,而且两个男人之间的。”
“抱歉,我不知道。”墨洛温是真的没有想到,谁能想到自己的祖母跨越千山万水还会带一本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罗曼蒂克史。
“没事,我不在意这个,这本话本折子我还没看过,没想到漂洋过海反而看到了孤本。”莫辞拿着书窝到沙发上,“你去画吧,不用管我。”
墨洛温坐到画架前面拿起炭笔,他看到阳光透过窗子映在莫辞的脸上,衬着他的皮肤像是几乎要透光般的细腻白瓷,乌黑的发丝散落着,长睫如敛,眼睛微微低垂着看着手中的书,嘴角微微勾着,看起来兴致盎然。白色衬衫的领口松散开着,一双手像是玉一般,拿着那本因为时间纸页泛黄的书。
他知道他美好,第一眼就知道,但是很难有机会这么仔细盯着瞧,毕竟还有礼仪礼貌拦着。
可是现在,这么盯着瞧着,他忽然觉得好像不太知足了,他想要更多的,把他留下来,又或者,把他拥入怀。
人的贪心永无止境,人的欲望难以填平,人总是想要更多,全世界都属于自己才最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