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盘儿的声音十分尖细,吵嚷起来之后更是有种鸡飞狗跳的杂乱。轿子里却是半点没有回应。
罗盘儿就更来劲了,没完没了的嚷嚷,好像声大就是气势一般。
一众百姓就这么看着,直到他们的罗大仙吵嚷的快要断气了,轿子里的人才掀了帘子,皱着眉头道了一句。
“什么东西?”
很平淡的语气,也不是在骂人。就是单纯的看不懂那个将自己盖的头发脸都看不清的矮子到底是个什么。
放眼罗盘儿在花果村横行霸道这好些年,哪里有今天受到的这般怠慢,气的猴子似的攀上他的轿子边,张牙舞爪的怒道。
“我是锹神!!”
天尊就摸了摸他的脑袋。
“怎地这样丑?“
“你,你再说一遍?”
锹神简直要被他气疯了,他自己獐头鼠目的活了这么些年,其实是不在乎样貌的,村里头的人也不管他的样貌,久而久之也就觉得自己丑的很有道理。如今遭到这样的奚落,伸着干瘦的爪子就要往里爬,然而还未待他攀上一爪,里面的帘子就已经被放下了,骤然的一记掌风拍来,罗盘儿跟个纸片似的滑落在地。
“明晚子时我会过来。”
留下这样一句话,天尊的轿子和人都飘然远去。
宫老爷和一众百姓傻傻看着被打落在地的罗盘儿,都咽下了重重一口口水。
心中不约而同的怯思,这次来的,恐怕真是一位高人那!!
☆、第四十二章 这叫情趣
坐落在花果村柳长街的巷口,有一所极大的宅院,院子三进三出,还带着一个精致的垂花门,算是整个村里最大的古宅了。
说起这个,好像还是刘文帝的时候村里的一位土财主买下的,里面雕梁画栋很有些京里头的样式排场,但凡从这所屋子跟前路过的人,无不艳羡。
然而后世的子孙出息了以后,倒是没人再愿意呆在花果村这样的小地方,这宅子也就空荡了下来。
宫老爷子那会子也起过买下来的心思,可惜要价太贵,久而久之便也作罢了。
现如今这所豪宅突然就有了正主,正是那位纤尘不染的‘天尊’大人。许多村民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进了那扇朱漆大门,心思那都是一溜烟的转。
真心是阔绰啊。
再想到当初来到村里的罗盘儿,不说像个破落户吧,便是发达了以后也不甚上得台面。同样都是初来乍到,人家什么格调,他什么格调,可谓立见真章。
所以说来,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但凡是人,心里都有个三六九等的衡量,这次来的这位让他们嘀咕了,犯琢磨了,也都打定了主意明日子时必然要亲眼见识见识这位的本事。
与此同时,宅子里面的那几位,可早没了仙风道骨的劲儿。刚一进屋就嚷嚷着热死了,转头各自回房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方大姑娘近些天不是装丫鬟就是穿道袍,已经许久没有打扮过了。一身锦绣罗裙换在身上,是个蓝底白花的小交领。头上一支步摇随着耳朵上的碧翠珠子轻晃,俏生生的站在太阳地下,像是颗初生的小莲蓬。
一双大眼缀着长长的睫毛,她正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皮皮。
她没见过他不带面具的样子,没有想到竟然是个挺俊俏的小哥儿,眉眼生得圆咕隆咚的,笑起来特别的暖,觉得十分的新鲜。
连天尊心血来潮要他们装道童,自认貌比天人,连身边儿的轿夫也找的眉清目秀的。
皮皮当下觉得,并不能让轿夫将自己比下去,便巴巴的摘了脸上的面具。
方婉之像个半大丫头似的蹲在树下看蚂蚁搬家,一面又抬头瞅了一眼皮皮,笑了。
她说。
“你这模样生的这样好,怎地总带着面具?”
她家的青柳最近正思春呢,最喜欢这种身材健壮,长相温暖如熙的,若是看见了皮皮,非扑上去啃一口不可。
皮皮也笑了,翘着脚靠在树下,随手摘了一片叶子在手里面玩儿着,挤眉弄眼的说。
“我们家主子不要脸,我又时常跟他做些不要脸的事儿,带了面具就不觉得丢的是自己的脸了。”
连天尊换了常服一出来就看到方婉之和皮皮蹲在地上逗蚂蚁,两人都是个笑模样,正在有一搭无一搭的说着话。皮皮像是讲了什么笑话,逗的方婉之咯咯的笑出一大串银铃。
他就这么歪着脑袋在廊下倚着,方婉之看见了,笑着颔首同他打了声招呼,继续跟皮皮说话。
连喻也打量了皮皮一眼。
瞧见他穿了件蜀锦缎子的锦袍,很有些风流倜傥之姿。再看看自己,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回去又换了一身,继续在廊下站着。
待到方大姑娘再回头时,看到的便是连喻一身竹青缎面锦袍,腰缀蝠纹环带的样子,头上一支紫金玉冠几乎亮瞎眼,面上的神情却堪称肃穆,像是完全没有搭理他们的意思,只是很深沉的望天。
方婉之承认,连喻十分的好看,不论穿什么都好看,只是闹不明白他将自己弄的这般光芒四射的是要闹哪样。她瞠目结舌的看了一会儿,末了砸吧了两下嘴角问道。
“你这是,要出去?”
这身行头就是国宴也足够了。
连喻摇摇头,看见方婉之注视自己了,便也懒得再装深沉,一面招手示意她过来,一面伸手一指小厨房对皮皮道:“我要吃饭,松鼠桂鱼和糯米藕。”
皮皮抬眼看了看午后斜阳,心说你看不惯我跟你媳妇说话直说不就得了,午膳才吃了不到一个时辰又要吃?内心极其鄙视他的小心眼。
但这话那得主仆两关起门来说,在外头他还是给他留着些情面的。眼见着小两口拉着手进屋纳凉去了,皮皮一路都在思索着到底要不要在连喻的菜里面下毒。
等到他有能亲香的人,他也要当着他的面亲香。欺负谁没相好的呢?
院子里的宅子不小,主卧里更是宽敞的紧。连喻一路拉着方大姑娘的手,开始是没觉得什么,只是越往屋里走,手心里的汗越多。他觉得有些紧张,手掌里的滑腻,是有别于男子的骨节分明,瘦瘦小小的抓在掌心,特别的柔若无骨。
他之前也抓过几次方婉之的手,但都隔着一层衣裳料子。现下就这么抓了,也就抓了,连喻并不想放开。
走到屋里面以后,两人面上都有些酡红颜色,像是微醺了的酒意肆意蔓延。
连喻找不到一处坐下之后还能不松手的地方,就直接拉着方婉之坐到了床头。
床边上有一只硕大的猫脸,正仰躺在一个木箱子上睡的嘴歪眼斜,猫肚子朝上,不时还用爪子挠上一挠。而那底下的箱子,不用说,自然是宫老爷子家里那个,里头约莫装了小半箱的银子吧。
肥猫自天尊大人走了之后也没有要动地方的意思,而天尊大人的猫无人敢怠慢,待要将它请出去吧,它又用爪子死死抓住箱子,谁靠近朝谁发脾气。面貌十分的凶残。
最后宫老爷子没办法了,兼之天尊又说明晚要来捉鬼,给些孝敬银子那也是应该了。
老爷子老了,但是老的明事理,连王守财脖子上都给栓了个红包钱,着四个壮汉恭恭敬敬的给送进了宅子里。
连喻自来是喜欢这只肥猫的,然而这会子看却是万分的不顺眼,觉得它败坏了整个屋内的温馨画风。
方大姑娘也瞄了王守财一眼,忍不住笑。
“你现下倒是知道嫌弃它了,早让你别给它吃那么多了。”
连喻没有转头,只是缓缓收紧了手,不痛不痒的捏了方婉之一下。他的手心都是汗,到现在都是,让他觉得自己挺怂的,习惯性的顶了句嘴。
“你昨儿晚上不是也心疼它叫的可怜,背着我喂了条鱼尾呢?”
方大姑娘不言语了,难得娇羞。偷眼看了看两人交握的手掌,又有些不好意思,头一次没有呛回去,咬着嘴角说。
“把我带进来做什么?”
外头那么大的地方不好呆,非得往屋里头带?
连喻其实也不知道将她带进来做什么,面上显出一点困惑。
他没跟女人交往过,却也知道不能同朝堂那些推杯换盏打着官腔的老匹夫一般对待,一时也犯了难。他就想和她呆着,没事就呆着,在哪呆着不是一个样。
但是呆着,好像不说话也不是那么回事,便作死的想了一会儿,还真让他想起一件。
伸着手指摆弄了两下方婉之的手掌心,他说。
“我方才瞧见你将行李放到小间了,你怎地不跟我睡?”
两人在山下的时候都是一个屋子躺着的,他习惯了晚间听她说话。这屋里比山下后院大多了,挪个小塌进来就能睡了。
连喻这一番话,其实也没动什么旁的心思,只是这话说出来了,怎么听怎么觉着多了几分微妙。
方婉之的脸几乎红透了,憋了半晌横了他一眼。
“胡说八道什么呢?谁要跟你睡了?”
连喻侧头,是个非常无辜的表情。
“不是一直都跟我睡的么?”
方大姑娘忍了忍,今天不想‘教训’他,埋头看着自己的鞋面,难得慢条斯理的解释。
“那时候是没得办法,现下屋子大了,我是姑娘家你懂吧?”
连喻就想装听不懂,拇指顺着她指甲的边缘摩挲了两下,赖皮赖脸的说。
“姑娘不用睡觉?以前晌午和晚上都跟我睡的。”
方婉之一时竟被他的厚颜无耻赌的哑口无言。
她记得卢翠花说过,女儿家得有女儿家的做派,即便真跟男子在一起了,未婚之前也不能太过亲香,瞪着一双眼珠,她觉得自己非常有义务严肃认真的对连喻教育一番,然而眼神余光一扫,还未待她翻脸,便赫然看到了皮皮差异如惊涛骇浪的脸。
他是进来叫他们吃饭的,完全没有想到会听到这等劲爆的话题,本来就溜圆的眼睛瞪的铜铃般大,明显受到极大的惊吓。
隔了好一会儿,他奇奇怪怪的看着连喻说。
“睡,这么早?”
话里的弦外之音与呆傻的表情相得益彰。
方婉之羞臊的恨不得挖地三尺,回身再一瞪连喻,也知道这话一时半刻不好解释的清了,狠狠对着他的胳膊掐了一把,转身就跑走了。
皮皮犹自没缓过神,眼见着方婉之跑的那样快,指着门口的方向说。
“你俩不吃饭了?”
连喻连个正脸都不给他,皱着眉头歪倒在床上,没好气儿的说。
“我们在相好呢,你进来做什么?我不吃饭了。”
他还想劝着方婉之把行李搬进来呢。
皮皮闻言一屁股坐到他旁边。
“你爱吃不吃!谁知道你们大白天的还睡觉,活该你被掐。”
连大人揉了揉胳膊,也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一面将王守财抱到怀里一面道。
“你懂什么,这叫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