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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菀青梅竹马的未婚夫的小表妹有孕了,孩子是未婚夫的。
    刚听到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她呜呜咽咽的跑了。
    在路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看见有个人横躺在地上,满身是血,奄奄一息。陆菀停下来看了一会儿,用手揩了揩白嫩小脸上的泪水,瘪了瘪嘴,然后瓮声瓮气的说:“你怎么比我还可怜?”
    同病相怜,同怜相助,于是陆菀将小可怜捡回了家。
    后来,
    陆菀:怀疑捡来的小可怜是个大佬,但我没有证据。
    再后来,
    陆府站队失败,新帝继位,大家都在传陆府要糟。
    陆菀抿了口枫露茶:不慌,小可怜他权倾朝野了,这事儿,问题不大。
    但她得好好想想,要怎么勾得他答应帮自己。
    *
    因为双胎不祥,他被皇室所弃。后来被迎回皇宫,披荆斩棘,皇位唾手可得的时候,却被自己的母妃害死。
    一朝重生回到弃子时候……
    去他的皇位,哪有他的菀菀可爱。
    第2章
    福气有多大,芍药不敢乱猜。不过,就眼下来看,整个京城,没有比得过她们家姑娘的名门闺秀。
    论尊贵,谁能尊贵过她们家大小姐?皇后娘娘和她们家太太是同胞姐妹,出身清河崔家。当今陛下和娘娘无子,把她们小姐捧在手心似的疼。皇后住的坤宁宫,有大半个宫室都留给她们姑娘,每次去了,非得住上半个月才肯放人。
    再说外祖崔家,名享九州,提起崔家没有不竖起大拇指的。那可是个响当当的大家族,芍药虽不知道崔家的名头到底有多大,每年崔老太爷生辰,从京城里拉过去一车又一车的贺礼,就让人知道,这崔老太爷,是陛下挂记着的人。
    更别说崔家,是个人丁兴旺的家族。崔家向来阳盛阴衰,自他们太太和皇后娘娘后,一溜儿烟全是大胖小子,这可把崔老太爷愁坏了,孙子外孙这么多,只有顾知薇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老太太老太爷眼巴巴的瞅着,恨不能把他们姑娘抱回崔家养着。
    自小凡她们姑娘想要的,就没有不堆山填海送过来的。可这么好的大小姐,唯独一件事儿上不顺心。
    芍药想到这儿,不由得为他们姑娘发愁起来,前院那个素有阎王之称的镇北王,自打宫里面露了口风,想把姑娘嫁给镇北王,他好好的王府不住,非得住在他们前院。
    堂堂一个王爷住在臣属的前院,怎么听,都不是这么回事儿。
    可偏偏,他们老爷一句话也不肯多说,乐滋滋的把府东门外头荣锦院,单开个门出去,里外三进房子归置了,钥匙送到恭王府去,只等镇北王回来有个歇脚的地方。
    顾知薇也在发愁这事儿,她算起来自傅仲正战死北地,两人已经三年未见。
    上一世,她怕他。傅仲正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将军,浑身带着冷冰冰的气息,黑亮幽暗的眸子瞥你一眼,便让人不敢动弹。傅仲正也知道她怕他,凡事总不往她身前来,有什么事也都是丫鬟婆子传话。前世自打今年中秋他们订婚,到两年后傅仲正身死沙场,两个人总共见不到五六次。
    想到自己要亲近这么一个冷冰冰、看起来就坚硬毫无破绽的男人,顾知薇就心底开始发怵。可只有这么一个人,才能护住顾家。不然和上辈子似的,傅仲正一死,皇帝姨夫和姨母也都没了,敬王登基后,爹和哥哥,还有嫂子都被杀了。
    爹和哥哥丧身菜市口,顾知薇胸前一阵疼,也不知上辈子,有没有人替爹和哥哥收尸,爹还好,清俊儒雅的哥哥最疼的便是自己,可她上辈子连尸身都不能替哥哥收回来。想到这个,顾知薇心口更是一阵绞痛,她重活了一世,总不能重蹈覆辙才是。
    傅仲正现在定是要回京的,等见了他,她可要和他好好周旋才是。至少要保的一家老小性命都在,再说那傅仲正就算是有阎王之称,可不曾听闻他欺辱过女眷,想必也是讲理的,他还能把她生吞活剥了不成?
    少女细眉微蹙,樱唇轻咬,似是痛苦至极。芍药带着丫鬟婆子侍立在后,见顾知薇似是承受不住,忙上前道,
    “姑娘,虽然日子开了春,可到底还寒着呢。没得在外面风吹难受,屋子里歇会子吧。”
    顾知薇半靠在栏杆上,额头薄汗渗出,无力的朝芍药摆摆手,待胸口剜心的疼痛退去,才深吸口气,问她,
    “前头打探消息的小厮可回来了?镇北王什么时候回来?”
    “说是恭王府里一切如常,恭王每日里喝酒作乐,恭王妃前几日还去栖霞寺为镇北王烧香祈福,姑娘,这看起来并不像是镇北王要回来的样子。”
    顾知薇闻言索性起身,蹙起眉心思索,前世这个时候,傅仲正大灭鞑子王庭,消息传来,京城里到处喜气洋洋。
    朝廷与鞑子纠葛几十年,每年秋冬,鞑子总要犯边,战争直到第二年春天鞑子方才退回。到了傅仲正这里,才算是真正灭了鞑子气焰。
    怎么现在,完全没个动静?
    难不成,傅仲正在北地有什么变数?他身死的时间提前了?担忧目光越过重重屋檐落在北方,顾知薇合掌低首祈祷,神佛保佑,让傅仲正平安回京。
    千里之外北地,寒风凛冽刺人骨髓,雪压枯草,没过马蹄,为昨夜的战场添上一抹柔情。
    一行人肆意前来,黑烟未熄,帐篷马车凌乱散布在草原上,空气中弥漫血腥之气,刀戟散落,昔日里鞑子王庭之地,如今彻底成了人间地狱。
    男人们战死了,妇孺儿童各个面色惊慌,衣着残破手臂发青,见到来人,妇孺低头不敢直视,任由将士们把她们围成一圈,相拥着取暖。
    傅仲正戎装黑甲,浓眉黑眸犀利,骨线分明的下巴紧绷,玄色大氅沾染晨雾,凝结点点莹白。骨节分明的大掌拉紧马缰,眸色掠过瑟瑟发抖的妇孺,冷声吩咐道,
    “一个不留。”
    “是!”
    常达觉得惊讶,他们王爷素来对妇孺仁慈,怎么不说抚恤这些妇孺,反倒是让他们全都杀了?不过心底里如何想是一回事,傅仲正多年威信,常达对他极为信服,王爷这么做定是有他的道理,他只管听从就是。
    刀挥人首落地,血花绽落一地。哀嚎求饶声不断,常达面露不忍,命令将士们停下后往主帐走去。
    傅仲正正悬腕提笔,手写战书,见常达进来后恭敬站在一侧一声不吭,他这个常将军虽骁勇善战,可到底还是有几分娘儿们行事的做派,问他,
    “你可是觉得这些妇孺不该杀?”
    “妇孺身上没有两把力气,不如赏给将士们做媳妇,就算是不会汉话,说久了也都明白了。王爷若是把他们都斩了,未免...”
    “未免太残忍凶爆。”
    傅仲正放下宣笔,接下他不敢说的话。拿红漆把信封封好,盖上印章,撇了眼常达,见他两股颤颤似是极为害怕。
    缓下神色,朝常达道,“那些鞑子犯边,可曾饶过咱们的妇孺?”
    常达容色立即沉重起来,鞑子犯边历来残忍,他大随男儿被杀,妇孺则是被戏称两脚羊。若是粮草短缺,拿来烹食也是常事。
    如今正是为大随百姓报仇雪恨的时候,他怎么偏偏心慈手软起来?!
    双膝跪地朝傅仲正请罪,傅仲正挥挥手,
    “去吧。命令将士们原地整修,凯旋回京。”
    “是!”
    常达顿时面露喜色,恭敬转身出了营帐。等他走了,傅仲正这才揉了揉发胀的额角,黑眸微敛,按耐住内心的蠢蠢欲动。
    回了京城,他就能见到那个小姑娘了。今年,她怕是才十五岁,刚刚及笄。
    若不是他死后,小姑娘日夜念经书为他超度,他怕是早就在阴世堕落不得超生,又哪里来的重活一次的机会?
    上一世小姑娘对自己的排斥傅仲正记在心底,回了京,可不能像上辈子那样同意了婚事。小姑娘对自己很好,他也应该投桃报李,让她嫁个心上人才是。没得自己死了守着望门寡,一辈子孤苦伶仃的。
    还有顾府前院,他也不能再住进去了。皇叔特许他跟随顾学士学习政事,顾学士在顾府东门外了院子给他。上辈子他因厌恶恭王府的肮脏事住进顾府,又觉得父亲和敬王同为皇叔兄弟,提起恭王府便是风流艳事,父亲未免太过为老不尊了些。
    自小他便跟着皇叔吃住,和恭王关系淡漠疏离。重活一世,他才晓得,父亲是大智若愚。
    皇叔身子骨孱弱不能有子,除了过继皇室骨肉别无他法。父子关系表面疏离,实则也是为他争下皇位打下基础。
    没有比一心一意信赖皇叔的侄子来的更让人放心了,既然已经重生回来,总要修复和父亲的关系才是。顾大学士人品风流倜傥,文采出众,又是治国□□的重臣,想来在朝堂上也是不吝于赐教的。
    一桩桩一件件都要重新安排,他既然重活一世,皇位总不能还让敬王夺了去。顾学士对他有半师之谊,顾家,还有小姑娘他都要呵护好才是。
    而此刻,京城顾府,后院沁薇堂,春暖气热,青砖擦的一尘不染,隐约透出人影。明珠做帘,百蛟做窗,茜色沙窗下,黄梨书架顶天立地,上面摆满各色线装书籍。东侧往日里是笔墨纸砚的书台,此刻放着一匹靛蓝蜀锦,阳光透过纱窗洒在蜀锦上,金银暗纹隐隐可见。
    顾知薇手持剪刀,一手拿着皮尺,量好尺寸就要在蜀锦布料上下剪。芍药双手按压布角,见状惊呼出声,
    “姑娘,尺寸错了的。咱们大爷肩宽十二寸,您裁剪宽了。”
    这都十三寸的肩宽,布料又是靛蓝色,难不成,他们家大爷宽裕了些?
    顾知薇下剪飞快,两三下便裁剪出衣料,见芍药仍是懵懂一片,忍不住笑道,“不是给哥哥做的。”
    不是给他们家大爷做的,那是给谁?
    芍药眨巴两下眼睛,识趣的没有再问。她们姑娘做事向来有主见,既然裁剪了,总是有人穿的,只是不知是哪个幸运的,能亲手穿她们姑娘做的衣裳。
    顾知薇饶是心底里如何镇定,也不敢向芍药吐露分毫。这个时候她和傅仲正还未订婚,若是爹娘知道,她给外男做衣裳,还拿的是皇后娘娘赏下的蜀锦,饶是如何宠她,也要被罚的。
    更别说祖母顾老太太出身青州宋家,向来规矩甚严,最是为人古板苛刻的。祖母因众人都宠她,便对她更是严苛,行卧起坐若是稍有不合体,便要冷眼看人的。又因她容貌旖丽、声线娇媚,便觉得她素来不守规矩。平日里若是她和顾知花同时犯错,总是惩罚她多些,偏袒顾知花。
    想到上辈子害了自己的顾知花,顾知薇素白腕子一紧,暗自下了决心,这辈子,她可不能中了她的算计,得早些让祖母知道,这顾知花不是顾家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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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素手微抬,银针带着丝线穿过布料,顾知薇轻巧的在衣襟上打了个结,拿小剪刀把线头剪掉。
    历时五日,熬的眼睛红红的,总算是把这件外袍做出来。想着那人收到袍子时模样,顾知薇桃腮微红,把衣裳归置起来叠好。
    顾知薇近来数着指头过日子,再有两日,二月初十,那男人便要带着将士们凯旋归来。自此后便住在东门外的荣锦院,直到...三年后战事又起,他战死沙场。
    这一次,她不止要把这人留在京城,还要讨好他,嫁给他,讨得他欢心,保全家老小性命。
    可一想起上辈子惊鸿一瞥过得宽肩猿腰,以及男人身上透着股肃杀之气,顾知薇腿软脚麻,就连收整衣物的腕子也忍不住酸软两分。那男人有多强壮她是亲眼看见过的,上辈子订婚后,傅仲正住在荣锦院时,嫂子常拾掇自己做些点心糕饼送到前院去,说是让男人看看她是个宜室宜家的,娶了她总不是亏本买卖。
    顾知薇十次里有三次敷衍过去,可还有一两次是被嫂子盯着,亲自去厨下料理了糕饼送过去。傅仲正极难讨好,顾知薇不止一次看见过,自己走后,那糕饼点心便喂了傅仲正养的大黄。
    按照大黄膘肥体壮的模样来看,它应该很喜欢这糕饼点心。至于傅仲正,冷冰冰的看起来没个破绽,估计收下这点心便是对自己的恩赐了。
    想到这里,顾知薇忍不住掐掐脸颊,深吸了口气。顾仲正不爱吃点心,她这辈子可要换个法子讨好他。这蜀锦就不错,一寸蜀锦一寸金,她针线活也还说的过去,靛蓝袍子上青竹隐隐,朗朗有林下君子之风,依照顾知薇上辈子对傅仲正的了解,他应该极为喜欢。
    再次打量了靛蓝锦袍,针脚细密、袖口领结收线极好,顾知薇满意的叹口气,吩咐芍药,“你带着徐妈妈把皇后娘娘赏的黄花梨木匣子拿来,再把前阵子哥哥送来的樟木球拿松柏熏了,送过来给我。”
    徐妈妈是皇后娘娘赏下来的,她为人最是忠厚,又素来精明能干,宫里面女官比得过她得屈指可数,皇后怜惜顾知薇年幼,她妹妹虽是当家太太,确是个万事不理的性子,自打和妹夫离了心,一年都要念上半年佛。可怜薇姐儿一个人孤苦伶仃的,便把徐妈妈给了知薇,也是心疼她的意思在。
    徐妈妈果然也不负众望,后院里的那点儿肮脏事儿看的一清二楚。顾知薇又极为信任她,来到顾府打了两次西院的脸,狠狠煞了宋姨娘的气焰,如今这沁薇堂倒是没有闲杂人等敢来的。
    听芍药说姑娘要黄花梨木匣子,徐妈妈亲自拿了云梯上后头阁楼上取了来,黄花梨木雕龙饰凤,本不该是臣子家用的东西。可天底下谁不知皇后娘娘最疼他们姑娘,便是违了礼制,也没人敢多说什么。
    松柏袅袅一室清香,芍药把樟木球拿来给顾知薇看了,笑道,“咱们大爷送来的都是好东西,姑娘您瞧瞧,不用熏就带着天然的木头香呢。”
    顾知薇葱白手指接了,三五个樟木球在手心打滚儿,也不知是什么法子制成的,倒是精致玲珑。放在琼鼻下细嗅,隐隐木石之香扑面袭来,闻之心畅神怡。
    樱唇微抿,朝芍药笑道,“既然如此,你把松柏香炉拿来,我把这衣裳熏了,等下你收好,连同嫂子往荣锦院送的棉麻布匹一起,都送到那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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