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飞柳眉开眼笑,碧蓝的小鹿眼里面全是快活的光芒,爱德华换好睡袍回楼上休息了,唐飞柳虽然比这个时代所有人都干净,但是其实这两个月都是擦澡居多,也好久没好好洗一洗了,他顿时也不怕晚,而是让下人送了水到隔壁房间,虽然没有浴盆,但是他哼着歌脱了衣服洗了个热水澡,只觉得全身都轻了许多,这个晚上,他带着满身牛奶皂的香味入睡了,并决心从明天开始,就尝试着更加放开手脚试试——目前这个局面是很好,至少获得了这个领地上最大领导的认同,解决了洗澡和吃饭的问题……但是唐飞柳会就这么满足吗?!
开玩笑,一个在现代生活过的人,怎么都不可能就这样满足吧!
唐飞柳的目标当然不只是这样,这个城堡虽然修建的十分威严和森严,看上去绝对让古堡迷们流下哈喇子,但是这是以军事标准修建的古堡,他看上去森严巨大,仿佛坐在山渊上的黑暗巨兽,当敌人来进攻的时候,一座巨大的城堡,基本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然而,住在里面的人十分不舒服。
这座山上的古堡,外面是巨大的草地,没有任何被利用起来的意思,城堡里面,有骑士们练习的地方、有养马的马房、牛棚甚至养牲畜的地方。
城堡的西面,住着戍卫的骑士们,而城堡的主人,则住在最中间的主宅,在卧室就能看到自己的领地,还有山崖下的村庄和果木林。
仆人们则在东面,太阳还未升起就会点灯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而就算是这样,城堡的人口也显得十分稀稀拉拉——这很正常,一座古堡最多能同时住下几千人,目前这样的安排,已经算是十分努力在维持城堡的活动人口范围了。
唐飞柳被安排住的地方,就是城堡东面的四楼。
一楼是厨房,二楼是低级仆人,三楼是高级仆人,四楼就唐飞柳、管家老戴夫和贴身男仆伊万丝。
而在公爵所在的那里,则是独立的高层,也是被四周四层的房间环绕着的高大主宅,一进门就是能举办晚宴的大客厅,左右转弯就是招待客人们小坐的房间,宴会的时候通常是女性的休息室和男性的吸烟室,二楼是留给前来拜访的人住宿的地方,三楼则是书房,四楼也是带起居室的主人卧室。
整个城堡其实是方方正正的,四周是四层楼的黑色砖石结构,中间是一个巨大的主楼,主楼旁边的建筑楼顶非常高,延伸出巨大的塔楼,一般是用来瞭望敌人的,这个瞭望塔围绕着主宅三面都有尖顶的塔楼,看上去有种哥特感觉,唐飞柳看的时候,分分钟觉得这里面要出来吸血鬼了。
不过他自己住在里面的时候,就觉得吸血鬼不但只能吸血很惨,要住在这种古堡简直就是惨上加惨,古堡虽然还算严实,但住在里面大而空,非常容易发冷,夏天估计都要盖棉被,冬天唐飞柳这破身体,睡一晚上被子还是冷的。
而诸如此类的毛病简直数不胜数,因此唐飞柳已经默默决定了,他要不断地尝试,冥冥之中存在的神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应该不是为了让他变成个苦行僧的吧!
唯一值得唐飞柳默默庆幸的是,目前的洛特帝国处在大航海时期,正是古旧的知识和新的东西冲撞、人们思维改变最为活跃的年代……当然目前还没到有些内陆的约克,但是至少这让唐飞柳少了许多麻烦。
而唐飞柳这么想着,就愉快地投入到了他新的工作之中,就仿佛每次他在家里兴致勃勃做手工、打扫房间一样。
不过弄下水道,虽然其他的都还好,至少挖开一楼的所有地面,爱德华已经特批了,但排水管道确实是个大问题。
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十分惊人的地下排水系统了,他们通常都用混凝土和铅管、铜管来做排水用的主要材料,但是在洛特帝国,好像有混凝土的前身,也就是罗马泥浆,这玩意儿准确来说其实跟水泥差不多,但是比现代常见的水泥稀一些,好用但产量低做法昂贵——对约克来说更惨的是它是晾晒干的,这让罗马泥浆的产出受到了巨大的阻碍。
不过要改良得更适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并且好消息是在离城堡不远的地方,就有这种泥浆的制造厂,是公爵的私产之一,唐飞柳对这件事情特别上心,用心给赖丽大婶加急培训,反正当时爱德华留下他作为厨房和城堡后勤的管理,也不是让他每顿饭都自己做,而是让他培训好整个厨房的人,只是现在唐飞柳要加急培训而已。
唐飞柳本来打算自己顶着,先从根头上教导厨房的人改变观念,洛特帝国的人觉得食物是有自己的属性的,而调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药材,于是他们为了让食物吃着对身体好,就疯狂乱加,并觉得食物吃不出原本的味道就是美味……
这种观念才是整个帝国食物都是黑暗料理的根源,但是唐飞柳现在没时间了,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填鸭式教会赖丽大婶,不过比唐飞柳预期好很多的是,唐飞柳做的食物不仅是征服了爱德华公爵,也征服了整个城堡的下人们,尤其是有幸尝过唐飞柳做的食物的厨房人员,他们简直是如饥似渴地主动学习着,这让唐飞柳轻松了很多,一时之间,城堡里面尽是从未闻过的香味,唐飞柳的示范食物全部呈给了爱德华,而下人们则得到公爵的恩赏,可以大家一起分吃那些成功或失败的食物——据说骑士们吃过大蒜汁和黄油涂抹的面包之后,都纷纷为之惊叹,只是都咂摸嘴巴,表示就是少了点。
在这个劳作物产量十分低廉的时代,也就只有富庶的公爵能把香喷喷的、没有掺沙子和木屑的小麦面包作为奖励给下人吃了。
唐飞柳之前都生活在约克城,更之前的记忆,则是小庄园的小主人的生活——也就是说,唐飞柳虽然耳听过许多穷苦的事迹,但是在这次深入乡下之前,唐飞柳其实根本不知道,无论是约克城的工人、城堡的下级仆人……他们其实都算是这个社会的中层以上人员。
就像是现代社会里,坐在办公室的人总在感慨自己的工资少、事情多、老板苛刻、不敢生病……但是在写字楼的外面,永远有干了一年领不到薪水的工人,有没文化只能埋头在湿闷的后厨洗碗十二个小时、只能拿微薄的薪水的人,有推着小摊期待地看着路过的人走过来、这决定了他们今天能否吃饱的人……
他们都在中层以下的角落,无人能够看到,因为他们甚至没有办法掌握发声的权利,他们就只能沉默地、努力咬牙活着,比任何人都努力,然而因为输在了最前线,于是一直只能节节败退,除了极少数的幸运儿,其他的人,都会成为城市的泥土。
而唐飞柳这一次出发,是他在帝国第一次真正睁开眼睛。
这让和平时代长大的唐飞柳会看到这个美丽却也残酷的中世纪,也让他开始正确认识这个异世界的可怕和可敬。
第8章 杰斯
唐飞柳还是坐着马车出发,伊万丝和他坐在一起,前面是赶车的车夫,说是不远的地方,但是坐马车过去也要三四天的路程,出发前唐飞柳做了面包和果酱、小熏肉,带了一些烘的干燥的小面包。
说真的公爵虽然十分富有,据说比皇宫之中的皇帝也不差多少,公爵的领地不但庞大而且非常富庶……但是那都是传说之中的,唐飞柳作为一个现代长大,一直住在七十平方两室一厅的人,他其实无法想象公顷这个概念。
但是这富有在唐飞柳看来,其实生活水准在某些方面远不如一个正常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人。
尤其是爱德华公爵还是个根本不太关心这些的人,他是个苦行僧一般的人物,在唐飞柳离开城堡的时候,爱德华公爵已经恢复了晨练,每天早上太阳未曾升起的时候,就带着骑士们一起离开城堡,去山中潜行、模拟战斗。
目前约克一片安宁,帝国与周边的国家也非常的平和,互有姻亲,所有的贵族都在醉生梦死,都以皮肤雪白到能看到蓝色血管而感到荣耀,爱德华这样无疑是贵族之中的另类。
但是唐飞柳倒是蛮庆幸的,幸好他生活在这个另类公爵的领地之中,至少这样他还能坐着公爵特地吩咐准备的马车出门。
这次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任务,就是去找到罗马水泥浆,然后把它改良一下,再烧制成水泥管,用来铺就城堡的地下水系统,只要爱德华指派的下人学会,唐飞柳就可以回到城堡,届时让下人拉回来就行,虽然耽误时间了一点,但是也让唐飞柳有机会真正看到这个他注定要生活下去的时空。
唐飞柳是非常轻松去的,他带着自己那个有点磨损的小牛皮箱,身后是老戴夫特地准备的崭新行李箱,公爵甚至默认了他的管家和他的城堡新任行政管理在他眼皮子底下偷偷拿走一些昂贵的调料,并看着管家戴夫加派了一个二厨跟着挑食的新上任行政官出发,还有老戴夫让高等女仆戴茜加班加点缝制的新衣——约克的冬天已经快来了,纵然爱德华公爵这样的体魄目前还穿着透气的棉麻,但是唐飞柳可没有这样好的身体,他现在已经开始觉得手脚会冰凉了。
好在这时候虽然开始冷,真正的冬天却还有好长一段日子,唐飞柳轻轻松松地出发了,到了地方,这水泥厂所在的地方不大,与其说是个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粗放的西方版农村。
村中的核心建筑就是罗马水泥厂,而因为水泥厂的工人们的存在,于是旁边就有酒馆和提供给前来买卖水泥商人的小旅店。
妓/女们在老板的允许下,在酒馆和旅馆里晃荡,穿着在当下时代看起来十分大胆的装扮——半截式的南瓜裤和肋的细细的束腰,把雪白的胸/部挤得高耸起来,像是绵软的云。
她们或者喝酒或者和客人调情,年长一些的大多都在工人的旁边喝酒抽烟,略有姿色,打扮的更为年轻动人的,则是摇着扇子对着远道而来的商人或者某个小绅士的高级男仆或管家放、荡地娇笑。
这是一副非常有历史感的画面,犹如油画一般厚重而对比色鲜明,穿着棉内、衣的女人们和抽雪茄的男人们嬉笑,外面则是马车惊起的灰尘。
“……我们还是别住这里了吧。”而刚刚到达此地的唐飞柳可没什么心情欣赏面前的这幅浮世绘景色,他闻到了浓重的劣质烟草味道和女人刺鼻的熏香,马上开始后悔自己决定就近住在旅馆的决定。
跟随他来的骑士叫杰斯,在路上唐飞柳知道了杰斯的身世,他和唐飞柳一样,也曾是一位小庄园主人的次子,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他和他的亲生大哥感情很好,且他的母亲健在,也给了他比较多的照顾,因此在他父亲死后,和大哥分家的时候,得到了大哥慷慨的资助,足足五十镑,且还有他母亲私下的一些钱。
而杰斯自己本人也十分争气,在十几岁就参与了骑士的选拔,并且中选。虽然之前的老公爵其实根本不在意骑士们到底如何,因为他在晚年的时候甚至已经肥胖的只能依靠自己的贴身男仆才能站起来,当然也不会在意骑士到底要如何训练,老公爵只是把这些骑士当做自己妆点门面的东西罢了。
可杰斯却一直没有跟随当时的公爵城堡的风气堕落,他一直坚持锻炼自己,不打牌也不会偷溜出去玩弄乡下的姑娘,更没有把自己的身材吃的变形。
于是在爱德华回到约克的时候,在一堆身材走形骑士之中,只有杰斯被留了下来,和爱德华自己带回的骑士编在一起,受到爱德华的训练。
这是杰斯一直为之自豪的一件事情,每次只要任何人提到一句与此有关的事情,他就会兴奋的连头发都似乎要燃烧起来,脸上的雀斑都被染成红色。
“我早说过你会后悔的,唐。”此刻他眨眨眼睛,灰绿色的眼里流出淡淡的嬉笑,下一刻他挡住了走过来的女人,说,“嘿,姑娘们,我的先生才十六岁,你们可不能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
那女孩褐发,有深邃的眼窝,眼睛是透明的褐色,像是玻璃弹珠,她闻言娇笑起来,伸出手指轻轻划过杰斯健壮的手臂,笑着说:“……那这位英俊的骑士先生呢?看上去您似乎已经足够大了。”
唐飞柳简直想捂住自己的耳朵,这些人调情简直比现代人火辣多了,他作为两辈子的在室男,实在是没经历过这样的阵仗。
他感觉整个人窘迫的要燃了,赶紧对杰斯说:“好吧,我觉得我们要走了,毕竟我们很忙。”
说着,唐飞柳根本不敢看面前这个艳光四射的女孩,低头就转身。
他听到身后的杰斯和女孩都发出大笑,杰斯说着:“虽然面对美人的邀约就这么离开,是对您美貌的无礼,可是请原谅我,毕竟我得送我的先生回到安全的地方。”
他特地加重了“安全”两个字,然后和女孩又发出快活的笑声。
唐飞柳脸和脖子都通红,但是他性格本身安静偏宅,窘迫的时候根本无法和杰斯争辩,因此他气呼呼地上了马车,一路上不肯说话。
而杰斯完全没意识到好脾气的唐飞柳在炸毛,他还在哈哈笑,因为两人一个是新任行政官一个是骑士,地位没有相差太大,出身也相同,因此一路上相处都好像朋友一样,杰斯此刻正位逗得唐飞柳生气而开心呢。
直到两人到了水泥厂负责人的房子,杰斯才勉强做出了威严的表情来。
这里是爱德华的领地,水泥厂也属于爱德华,这里管理人罗斯原本是一个商人,因为开设的水泥厂太过火热,于是遭到了贵族的掠夺,他一气之下,把自己的水泥厂主动卖给了老公爵,从而获得了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权利,而且还得到了公爵这样一个巨大的保护伞,因此买卖更红火,收入比以前还高了。
唐飞柳听到后觉得此人真是个天生的商人,也因此唐飞柳不想去打扰罗斯先生,他之所以开始想住在旅馆,也是因为这个地方虽然属于公爵,但是爱德华在此地没有建庄园,而这一代被划给水泥厂,周围虽然也有村子,但都是工人居多,因此也没有乡绅拥有这块地,于是想当然的,这里没有庄园可以借住。
而唐飞柳听说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他是新式思想的人,虽然手上有钱,但是他没有买地,而是都投资在了自己手上的一个小棉花纺织厂里面,因此住的地方并不太大。
不过那个旅馆的环境真的太差了,唐飞柳只能硬着头皮来到罗斯先生的家——然后他就无语了。
所谓的罗斯先生没有庄园,一家住的比较简朴——竟然是一栋花园大别墅,上下有十四个房间,招待客人的独立客厅和房间还有独立的起居室,看上去就像是独立的三室一厅。
恩,怎么说呢,跟拥有一千多个房间、住在“小小的”黑天鹅城堡的“朴素的不像个贵族”的公爵比起来,这个地方确实十分朴素拥挤;跟唐飞柳记忆中当绅士儿子时候的、拥有七十多个房间的“小庄园花园房”相比,确实也显得不够气派。
唐飞柳再次明白了现代人和这帮真正古代土豪的想象差别,而罗斯先生显然是很希望能够招待公爵面前的红人治安官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耀,因此容光焕发地带着休息一会儿的唐飞柳参观了一下,羞赧地表示自己的房子太过简陋,再次刺激了一下在七十平方长大的唐飞柳后,终于到了晚餐时间。
“……为了感谢您的招待,能请我的厨师今晚做晚宴吗?”唐飞柳彬彬有礼地笑着说,然后俏皮地眨眨眼睛,说,“当然,需要您最优秀的厨师协助。”
罗斯先生愣了一下,然后就激动地搓了搓手,一叠声地说:“太谢谢您了,这、这真是……玛丽安,还不快带着小珍妮吩咐厨房!”
一旁穿着最隆重会客裙子的罗斯夫人也激动的脸通红,对唐飞柳躬身,才匆匆离开了,真不知道勒成那样细的腰肢,到底是怎么走那么快的。
知识的鸿沟越是在落后的时代,越是巨大,唐飞柳只是不想吃藏红花肉桂天鹅,但是对于罗斯先生来说,拥有一道公爵城堡传出来的菜,显然能让他在社交界叫大出风头。
还有几个月就是冬季社交季,他的女儿也许到了将要进入社交圈的日子,有这样的加持——家族招待过公爵的行政官,甚至还拥有公爵府邸的一道私房菜——也许小珍妮就不必依靠大量的嫁妆,也能嫁给一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成为一位绅士夫人了!
难怪罗斯先生会激动,甚至手足无措。
唐飞柳记忆里也是有小庄园和乡间生活的,这也是他有意为之,他看到罗斯先生激动,笑了笑,两人又并肩去观赏罗斯先生私藏的艺术品了。
这是一次非常愉快的会面,罗斯先生连夜在罗斯夫人的口述下抄写了公爵堡的私房菜单,并盘算着要把这个作为他们的女儿小珍妮的最重要嫁妆;而唐飞柳吃到了好吃的食物,虽然奔波了好几天,但是没有任何发烧感冒的迹象,明天就能认真开始工作,一切都妥妥帖帖。
只有一个人十分悲伤,就是第一次惹毛唐飞柳的杰斯,他吃到了特制的茴香腌制的烤肉排,搭配干烘的干巴巴小面包,如果没有唐飞柳和罗斯一家面前香喷喷的食物对比,这也是十分丰盛的大餐了,可是在对比之下,杰斯可怜巴巴的,唐飞柳却不为所动,杰斯吃完了所有食物,却眼馋无比,觉得自己好像一直没吃饱,要知道这回他是打过了多少人才成为护送行政官的骑士,在城堡里,也不是每顿都能吃到行政官指点过的美食,可好不容易盼来一顿,还被他错过了!
杰斯第一次明白,得罪什么人,都不可以得罪能做好吃东西的人。即使那个人不到十六岁,身材比女孩子还娇小细嫩,皮肤比牛奶还雪白,即使被女孩子逗一逗都会全身发红、窘迫的根本不敢看女孩子……但是,只要他能做好吃的,他就是仅次于公爵之下不好惹的人之一!
杰斯这一晚参悟了人生的真理。
第9章 小肉饼
第二天一早起来之后,唐飞柳就在罗斯先生的带领下,到了水泥厂。
水泥厂的规模比唐飞柳开始想象的还大点,只是基本上都是人工制作,罗马水泥其实非常坚固,千年后都能不腐,但是唐飞柳还是得把这个水泥改革一下,因为罗马水泥造价十分高昂,需要从远处运送火山灰,在蒸汽机都没被发明的时代,显然就不难明白为什么只有上流社会的人才能住得起干净整洁的房屋。
而且这种水泥的产出和干燥时间都太长了,纵然这里有二三十个工人,在罗斯先生的预算下,要把整个黑天鹅城堡的下水道弄好,正常的产出时间也需要两年以上。
这是唐飞柳绝对不想看到的,他绝对没有这个时间,要知道城堡里面本来就很冷,如果不把排水做好,冬天唐飞柳就没办法正常清洁洗澡,无法整洁就意味着生病的可能性大大提高,生病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和死神跳贴面舞……唐飞柳现在可不是为了别的,他是为了自己的性命在搏斗,更别提冬天是社交季,老戴夫管家可是在期待今年的社交季能够出现一位新的公爵夫人,想想在社交季,人流量如此大,如果不做好清洁工作,整个城堡将会充满了屎尿发酵的味道,再加上壁炉的烘烤……
唐飞柳稍微想了一下都脸色铁青,他摇摇头,让自己从可怕的设想里面清醒过来,然后对罗斯说:“很简单的一个办法,我听公爵说,这里有平民用一种黏土做自己房屋的“假水泥”,是吗?”
“是有这么回事,可是那些黏土其实并没有那么牢固,冬天的雪和风大一点就会让它们剥落。”罗斯疑惑不解,却也老老实实回答。
“我说的改良就是用这种粘性土……据说这一代都有这样的土质?”唐飞柳确认好,才继续说,“具体的配方我知道的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我记得是这个黏土加入,按比例加入砂石、草木灰……或许火山灰会更好?然后结块凝固之后,在窖中烧好,再砸了碾碎……使用的时候再加入水就可以了……”
唐飞柳不是专业人,只能把他看到过的一些知识慢慢说出来,然后罗斯就招手叫了几个工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而唐飞柳的唯一工作就是告诉他们做的对不对,然后和唐飞柳记忆之中的水泥灰进行比对,这工作其实不难,唐飞柳眼见着他们尝试不过几次,就越来越接近,他顿时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事儿已经成了,眼下只需要等着最佳的比例出来而已。
这些人并不笨,只是一直没想过这样的搭配罢了,如今唐飞柳一点出来,他们恍然大悟之下,做的比唐飞柳预计的要好许多。
松了口气之后,唐飞柳就有心情到处转转了。
他虽然是乡绅的孩子,但是那是小兰斯的记忆,他自己其实对这个时代真正的接触不多,于是唐飞柳就带着杰斯,在最后的等待时间里,终于开始在离水泥厂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爬山散心起来。
罗斯看到了水泥厂将在这一个秘方成功后得到多么可怕的利润,他说不定可以大赚一笔,小珍妮这次进入社交界的时候,说不定目标就不再只是个小庄园主人的儿子,说不定他甚至可以给小珍妮准备五百磅的嫁妆,让小珍妮嫁个真正的庄园继承人!
从此以后,他的女儿就可以被真正称为夫人了!这可是这群商人的女儿做梦都想得到的称号。要知道洛特帝国的阶层如此分明,是钱都无法打破的天然壁垒,贵族拥有领地和至高权利,而一位庄园的主人,说不定能够得到贵族的接见,已经是罗斯能想象的极限了。
罗斯心怀梦想,简直恨不得住在水泥厂,而唐飞柳乐的自在,在开始渐渐萧瑟的深秋乡间踱步,欣赏异国美丽的景色。
而就是在这样的契机里面,唐飞柳开始近距离看到乡野间的贫穷农民。
自由民十分贫苦,他们也不过就比奴隶好一些,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和私产。可是别说跟贵族的城堡比,就是罗斯先生那样“朴素”的住宅门口的下人房,都比这些自由民的房子要漂亮坚固。
村庄之中,自由民的房子都十分矮小残破,走近了就发现他们瘦削到让人觉得难过的地步,他们身上的袍子都是破破烂烂的,粗布衣服上满是补丁,唐飞柳在工厂工作过,他认出来了这些人身上的衣服,大多都是工厂包装衣服时候的麻袋所改制,十分粗糙,但优点是比棉布强韧,可是皮肤稍微娇嫩一点的人,都会被这样的麻布划伤。
那麻布袋子差不多是两便士一个,十分廉价,但是这群脸上带着愁苦的人,却显然除了口粮,口袋里面一个多的便士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