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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还没影的事,因她模糊的说法而使人遐想起来,沈慎几乎立刻想到了一个和阿宓生得极像的小娃娃模样,奶绵绵的,可爱极了。
    他的心砰砰跳得厉害,到了这个年纪确实也早就想过当父亲了,但他还从没有和阿宓提过,没想到阿宓竟这么主动。
    成亲才一日,她就有想要为他孕育子嗣的想法了吗?
    沈慎心中激动,面上淡定如狗,“嗯,孩子怎么了?”
    “那个……”阿宓抬眸像小兔子似的小心翼翼望他,“我听说生孩子很疼,特别疼……像有人拿十把斧子在对着小腹砍……”
    她说得夸张,都是转述闺中好友的话。那些也是没生过孩子的小姑娘,因听说过几句话心中害怕,还彼此相传着这些令她们更加畏惧的话。
    沈慎对这个也有点了解,“是很疼。”
    他以为阿宓因此对生子有抵触,纵然想要拥有和阿宓的孩子,但依旧道:“你年纪尚小,我也不急,孩子的事可以日后再说。”
    阿宓摇摇头,轻声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
    阿宓抿唇,“其实,大婚前侯爷对我说过一件事。”
    沈慎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正色道:“你说。”
    “侯爷说……”阿宓慢慢道,“说他寻到了一种秘药,可以、可以……让男子有孕生孩子,还说要让大人……呃。”
    原话比这个要不客气得多,留侯不仅给阿宓深刻普及的生子的痛楚和隐患,而且道:“庭望若真的爱护你,就不会舍得你受苦,肯定能答应代你孕子。如果他不答应,就说明他以前都是虚情假意,这样的他就不值得阿宓你为他孕育子嗣。”
    总之说来说去,孩子都得沈慎生,不然就是他不对他虚伪。
    按理来说阿宓也不是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可是留侯在她心中从来都是沉稳可靠的长辈形象,所以即便知道世间只有女人生孩子的道理,但在留侯言之凿凿的诱导中,阿宓还是忍不住信了。
    她想,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说不定真有能让男人生孩子的药呢?
    见沈慎脸色有些不好,阿宓忙安抚道:“大人我、我不是不愿意,只是……听说太疼了。这样,我们一人生一个,儿女成双,好不好?”
    沈慎:………
    第104章 星子
    阿宓到底还是小孩子心性, 换作其他姑娘, 哪能和自家夫君明着讨论这种事。
    她这样眼巴巴地看着你,脸上带着些许忐忑不安,还夹着丝丝期待,你哪里忍心对她有半点脸色。
    说到底这也是两人的相处习惯使然,从确定自己的心意后,沈慎待阿宓太没有底线了,几乎可以说是无原则的纵容。阿宓被留侯灌输了那样的想法后,能这样大胆地和他提出建议一点也不奇怪。
    想明白这些后, 沈慎连那一丝惊愕也没了, 轻轻一哂, 手掌抚上阿宓柔软的发,“如果真有那种药,也未尝不可。”
    阿宓怔了怔,像是寒雪初化的冬日午后手捧热茶, 一口喝下, 那股暖意瞬间融化, 从心间直热到了四肢百骸。大概是因为此刻的沈慎神色太过温柔了, 低眸看她的目光也无比包容, 明明是她自己都知道无理取闹的请求,这样的他和初见时太过不同了,只要一想到这些改变都是因为自己, 无论谁都会感到一阵不由自主的庆幸。
    庆幸世上有人会这么爱你, 包容你。
    她捧着沈慎的脸在那张略显锋利的薄唇轻轻吻了一下, 柔声道:“大人,我心里好欢喜。”
    怎么这么容易满足。沈慎没有言语,但那回吻的动作已经证明了一切。
    …………
    得了一月婚假,两人回府后就开始商议该如何游玩。
    沐浴后,阿宓散着半湿的长发趴在床榻,撑腮思考,“不能太远,来回太久就去不了几个地方了。”
    她面前摊了一本游记,上面有好些地点被用朱笔画了个大大的圈。沈慎带着水汽走来,顺手抽走游记翻了几页,“喜欢看人还是看景?口味辣还是甜?”
    “唔……”阿宓认真想了想,“都好呀,我不挑的,不过听说云南那边有很多好玩儿的东西,有脖子很长的鹿,羽毛会开屏的雀鸟……”
    说着,沈慎在她身旁坐下,稍显重量的身躯使柔软的床榻往他身边倾斜,阿宓也跟着滑了过去,被沈慎顺手拦住,“游玩倒不错,只是那边晒得很,阿宓若……”
    两人断断续续从山川大河讨论到各地的风土人情、衣裳首饰、青楼画舫等,能想到的东西都说了遍,跨度也很大。沈慎发现,阿宓还是比较喜欢人多的场景,他把这归由于小姑娘一直以来都处于周密的保护中,很少能接触到市井百姓的经历。
    如今不同往日,即便是他身边也没了那么多危险,有些地方确实可以按照阿宓的心意去玩玩。
    不过他还是和阿宓约法三章:一、不得抛下侍卫;二、外出时不可离他超过十丈;三、不能带啁啁。
    前两点阿宓立刻应了下来,至于第三点……她犹豫,“啁啁很乖的,还很厉害,为什么不能带?”
    沈慎内心冷笑,那只心机鹰,已经很大了还当自己是个小宝宝到处争宠,它在时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黏着阿宓,两人的新婚之行,怎么可能同意带着它。
    他自然不会说出这么幼稚的理由,总之就一句话,“不能带。”
    语气坚决,眼神却与之相反。阿宓大约是第一次收到他这种闪亮亮的眼神攻势,一时抵挡不住,当即松口道:“好、好吧,让啁啁在这儿玩一个月也好。”
    …………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定下计划后阿宓本要兴致冲冲地奔去告诉留侯等人,被沈慎一把拦住,“小事而已,何况陛下侯爷他们又不好跟着出去游玩,倒不如等到了地方再寄礼物去。“
    被提前知道了行程,指不定留侯会不会暗中跟过去,沈慎可是太了解这位老父亲的心思:)
    但他算好了其他人,却忘了还有一个阿宓很关心的小姑娘——绵绵。
    大婚前期阿宓对这个小姑娘多有忽略,好在绵绵被收养后的日子还不错。那户人家很喜爱她,即便她起初又凶又冷漠,一点都没有孩子的模样,但他们了解了绵绵经历后不厌反更加疼爱她,觉得她小小年纪着实不易。
    温暖的亲情最是融化人心,在这样的攻势下,绵绵慢慢放下抵触开始接纳新的家人。不过阿宓和沈慎二人终究是最先对她释放善意的人,她对他们有种雏鸟情节。
    这次外出游玩,绵绵就缠了两人整整一天,差点让阿宓败倒在闪亮亮的卖萌攻势下。最终还是沈慎拿出三天,和阿宓一起陪她去附近玩过一阵,才让绵绵依依不舍地和他们分开。
    过五关斩六将,等两人真正能独处踏上新婚之旅时,剩下的时间已经只有二十三日了。
    行程缩了水,沈慎当即拿出当初为都督的干练作风,干脆连夜带着阿宓离京,再不给任何人拖延的机会。
    阿宓深夜本该困的,被拉着做“坏事”,这会儿兴奋得小脸红扑扑,被沈慎抱在怀里看马车外的景色。
    月光倾洒下万物如霜,泛着柔和莹白的光。马车驶过一片树林外,夜风卷过,林中顿时吹起阵阵波浪,阿宓护耳的头巾被吹飞,遥遥飘向夜空,她目光亮亮地望去,“好大呀——”
    她说的是这片树林和林下那长长的草坡,夜色掩盖了一切,唯有一晃而过的树影和泛着银波的溪水为目所能及。除此之外,便是星光斑斓的无垠天空,稍稍抬眸,便能被那美丽的星子所吸引,那是大自然无与伦比的美,谁也无法抗拒。
    阿宓太喜欢这种感觉了,她觉得自己仿佛能嗅到花儿在黑暗中绽放,听到鱼儿在溪水中跳跃,还有山风拂过悬崖边呜呜的呼声。这一切对她来说熟悉却也陌生,但不同以往的是,它们对她来说再无秘密,只要她有心,只要她想,就可以去探究一切。
    眼见阿宓激动地快把脑袋完全伸出去,并准备站起来时,沈慎不得不出手抱住了兴奋得不能自已的小妻子,帮她捋捋凌乱的发丝,自己也被她的心情所感染,低沉的声音含了笑意,“就这么高兴?”
    这种风景他以往不知看过多少,起初也许还能欣赏,后来已经不大再有感觉了。和阿宓一起,他仿佛重新找到了小时候那种探寻时间万物的新奇感。
    正如当初在边关,看了整整两年千篇一律的风景,在阿宓到来后便又是一种美丽。
    “嗯嗯。”阿宓连连点脑袋,“京城每日的风景都是不同的,何况是这儿呀,大人看,那树上还有个小东西在看我们呢。”
    沈慎顺着去看了眼,点头,回眸依旧盯着阿宓,仿佛觉得她表情丰富的脸比外间景色还要精彩。
    事实也是如此,在外人看来阿宓除去身份外,其他方面和沈慎并不匹配,毕竟她是那么柔弱美丽,恐怕万事都需要人照顾。对于沈慎这样背负着振兴家业的人来说,应该会很疲惫。
    但事实是,沈慎真正能照顾到阿宓的地方其实屈指可数,她也不是个任性的姑娘,都很少需要他哄。也许她的确柔弱,可她绝不是菟丝花,也不是需要依附他的存在。反倒是沈慎本来已缺少或摒弃的许多情绪在逐渐被阿宓唤醒,他身为人的许多感知,也在阿宓这样的精神奕奕下焕然一新。
    就像此刻,沈慎以前从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因一片美丽的夜空而内心火热,可他现在又的确如此。因为阿宓的话,他开始感受到了这种美的魅力。
    等阿宓脖子伸累了收回,乖乖窝在他膝上时,沈慎再也忍不住,低首在那盈满星子的眼眸中轻吻了一口,再在脸蛋上亲一口,再在粉粉的唇上亲一口,再在白嫩的脖子上……
    一路往下,阿宓衣衫渐薄,马车内热度渐升。执马鞭的两个侍卫毫不惊讶地发现,当初制这座马车时特意加的三道门全都关上了。
    第105章 飞醋
    盛夏时节, 虽夏夜凉风徐徐,待两人抵达客栈时还是双双汗湿全身,毕竟在马车内的那番动静算不得小。
    沈慎还好,他惯来无视旁人眼光, 阿宓则羞涩地把脑袋埋在他胸前, 完全是被沈慎抱进房的。
    等到没了其他人, 她还不忘小声道:“下次再也不可、不可这样了。”
    声音像蚊呐般细细的, 沈慎望着她汗涔涔的小脸, 还有站在鬓边湿淋淋的乌发, 勾唇道:“嗯,怪我没控制住。”
    阿宓脸色红扑扑, 知道其实不能完全怪大人, 当时她也是半分没反对的。
    但是连她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也变得这么大胆,这到底算是进步还是被带坏了?
    沐浴后, 两人一起喝了些客栈煮的清粥,夜风从大开的窗口拂来, 舒服得阿宓每根脚趾都舒展开,“明天就去湖边吗?”
    他们到的首站离京城最近, 名为莲县,顾名思义,这里有一片绵延几十里的莲湖。每到夏季, 莲县的荷花竞相绽放, 从城口到城郊数十里, 一条长长的由荷花点缀而成的湖围绕着百姓,县内时常萦绕着淡淡的莲香。
    荷花不是什么稀奇物,但这么大的莲湖还是少见。莲花浑身都是宝,根茎莲叶可制药做菜,莲花可用来调香买卖,最后结成的莲藕更是备受欢迎的果实,莲县有好些百姓都是靠这座宽广的湖中的莲花和鱼类过活。
    这边儿还有个传言,说是莲县的风水特别好,因为这儿近百年出过五个状元,这边的孩童相较他地也显得更加聪慧些。有人说是这里的湖和莲花有灵性,所以每逢时节前来赏花买荷的人也不少。
    又因莲子有多子之意,这边还特意建了一座莲花庙,里面供奉着莲花仙子。据说这座庙很灵验,想求子的夫人去里面拜上一拜,不出一月就能有好消息。
    连沈慎都没想到,仅是一座莲湖,能让这小小的县城滋生出这么多的活力。
    莲花花开之季多在六至九月,莲蓬七八月结成,到九十月才会有莲藕。阿宓到的这时候,既可以欣赏最后一段时日的十里荷花,也可以采摘到新鲜的莲子。
    赏景与美食兼备,他们着实是下了一番功夫来定这次游玩地点的。
    沈慎道:“嗯,莲湖可租借小舟,湖边人多,明日我们乘舟去湖中心。”
    仅是想象那般场景,阿宓就高兴起来,“大人还会划船呀。”
    “不会。”沈慎说得一本正经,阿宓呆了呆,“啊,那……?”
    沈慎接道:“不会自然不可能。”
    “……”意识到被逗弄了,阿宓飞去一个白眼,自然,这点小脾气在沈慎看来也是类似于撒娇调|情的存在。
    笑闹几句,阿宓终究没抵住席卷而来的倦意,沉沉睡去。
    两人一夜好眠,第二日如期到了莲湖畔。
    新婚小夫妻总是蜜里调油,即便两人相识的时间不短,但如今身份不同,在一起的感受也处处是新奇的。
    便是沈慎,也避免不了每个男人在心爱妻子面前犯的通病,幼稚和爱表现。
    事情起源于二人租借小舟时碰见的另一对兄弟,他们是当地百姓,按惯例每日来莲湖打鱼顺便摘莲蓬的。
    这种时节有莲花有莲蓬,二人对莲湖的曲折深浅十分熟络,他们掌控的小舟几乎像在湖中舞动般前行,二人身形轻巧,不一会儿就收获不小。
    因着天热,兄弟两穿的都是薄衫,常年劳作锻炼出的健硕身体因汗水浸透衣衫而隐隐约约显现,惹来不少湖边女子或夫人暗中打量的目光。
    他们外貌也称得上端正大方,高大的身材一衬,再加上年轻,已是十分有资本。而他们似乎也颇为享受这些视线,并没有往鱼更多的湖深处划去,而是特意在离岸不远的地方游来荡去。
    在女子看来他们无疑成熟而有魅力,但在许多男子看来,这兄弟两就是风/骚。
    沈慎大约过了一刻钟才注意到小妻子盯着那边的目光,虽然阿宓看的不过是那满船蹦跳的鱼儿与荷花莲蓬,但他依然吃起了飞醋。
    老男人吃醋不像小年轻气火旺盛,什么都展现在表面,但本质毫无疑问是一样的,行事根本不能用平日的智商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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