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教导,“能永绝后患,就不能心慈手软。”
阿宓似懂非懂,视线滞在匕首上,锋利寒光耀着她的眼眸,却没能让这个柔弱的小姑娘多出几分英气,反而愈显娇绵,就像绵兔永远训不成雄鹰。
别说人命,连鸡兔这样的小动物阿宓也没伤害过。她虽然不通礼法,也曾见识过公子毫不留情处置家仆的模样,可依然明白随便叫一条生命消逝并不是件好事。
她思绪乱了会儿,忽然觉得脖间一紧,她被强制抬起下颌,男子的手掌如铁钳住了她,腰身亦被制住,力气大到阿宓瞬间吃痛,干咳了几声,没发出声音。
沈慎俯视着她,视线冷得像抓捕猎物的鹰隼,泛着凶光。
阿宓呼吸急促起来,腰间痛感让她渗出冷汗。沈慎俯身靠近,捏在她下颌的手狎昵地摩挲,动作引人遐思,最终在一寸之隔时停住,他道:“你的刀呢?”
明明之前在被他扯下衣袖时还懂得逃跑,此刻却呆若木鸡,沈慎微眯了眼,一时竟看不清这是阿宓的伪装还是真实反应。
刀在手上,阿宓想了想终于意识到他是要教自己反抗和逃脱,努力在沈慎臂上比道:【大人是恩人】。
是恩人,所以不会举刀相向?沈慎注意她神色许久,没有任何不自然。若为敌手,他已经亲手把刀送到她手边,且又是这样不可再得的时机,如果是别有心思的人绝不会放弃。
沈慎仇敌太多,想要他命的人不计其数,他甚至碰到过不过十来岁大的刺客,伪装成普通孩童的模样毫无破绽,那也是他最为惊险的一次被刺,从此他再不会小看任何人。
阿宓眼里泛起泪光,却不敢挣开,有时她有着幼兽一般的直觉,知道这时候绝不能有多余的举动。
好在沈慎看了她片刻就松开,恢复寻常模样,把刀鞘丢给了阿宓。
秦书进门望见阿宓端详匕首时一愣,转而道:“大人竟把这匕首给了你。”
阿宓写道:【很珍贵吗?】
“倒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物件。”秦书摇头,“不过大人常年带在身边防身,这次给了洛姑娘约莫是想让你有自保之力。”
他笑了笑,“女儿家体弱,这匕首拿出吓吓人也就罢了,切不可因此与人硬拼,像这次这样寻着机会逃了就可以。”
阿宓点点头,小心把匕首插回了鞘中,又听秦书夸自己,“洛姑娘这次可是帮了我们的忙,想来大人也是因此赠与你的。”
秦书心忖,有了这么一遭,洛姑娘地位总会不同,到时再劝都督莫把她献给留侯应该就要容易许多。
他们不介意自己使坏主意把人推进水的事已经让她很意外了,阿宓不好意思地微抿了唇,落笔道【没有给大人添麻烦就好】。
“当然不会。”秦书拍了拍她脑袋,“洛姑娘先待在屋里吧,今日就暂且不要出去了,想要什么吩咐婢子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擦洗后,沈大人:不是美人计。
赠刀后,沈大人:也不是刺杀。
于是放心了
n年后,沈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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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黏人
“阿宓。”熟悉的清俊容颜出现在眼前,他温柔地呼唤,语气又不容置疑,“过来。”
过去,然后又要被关在庄子里几年不能出去吗?
阿宓往后退了一步,很想出声拒绝,可她不能说话,周围人就好像默认了她的答应。没人帮她,她只能像小猫挣扎一样被公子抱了过去。
公子的怀抱向来很好闻,据嬷嬷说那是京城里也少有人才能用上的香料,可阿宓置身其中却感到窒息。这不是错觉,她的确呼吸越来越困难了,脸色也开始泛白。
唰的——阿宓掀开被褥坐了起来大口喘气,胸口剧烈起伏,月光照在手上映成银白,她才恍然意识到,又做梦了。之前被褥盖过脸掩了鼻口难受得厉害,不然还会沉在那梦里许久。
这个梦太真实了,以至于阿宓仍心有余悸,她着实不想再回那座庄子,更不想回洛府的小院。
想起梦里情景,阿宓手摸上喉间,努力开口,最终还是只有微弱的气音。又拼命试了半晌,嗓子没恢复,反倒有股涩涩的辣意,疼得她眼眶都泛起水光,不得不下榻灌了好些凉水。
为什么还是不能说话?阿宓很害怕,害怕遇见梦里那样的场景。不是每个人都能明白她的眼神和手势,她必须得会说出来才行。
阿宓到现在也想不明白成了“哑巴”的缘由,一颗冷冰冰的泪珠自个儿从眼角落下砸在手背,她随手抹了抹,摸回榻后却再也睡不着了。
心乱之下她只能推开小窗,外间夜景美不胜收,花木翳如,在月色笼罩下都覆了一层银霜,清冷冷的美。
现下是什么时辰她也不知道,不过定然很晚了,院里都没什么动静,虫鸣也很微弱。
才这么想着,阿宓就被推门声惊回思绪,探头一望,沈慎正踏进屋内,光线朦胧看不清他神情,但高大的身形总能给人无形的安全感。
阿宓也不知怎的,突然就赤脚奔下榻抱住了他腰身。她的手很小,这样的姿势要废一番力气,触手的冰冷又冻得她下意识打了个颤,却不肯松口,把脑袋依了上去。
沈慎的刀瞬间就要出鞘,在飞速想起屋内有谁和望见腰间那双白嫩小巧的手时顿住,半晌转过身,连带阿宓的姿势也变成了趴在他怀里。如瀑的长发盖住了她大半的脸,仅露出的小片白得惊人,也脆弱得惊人。
轻薄的里衣完全不能掩住身形,纵使阿宓还未能拥有窈窕身姿,沈慎也能清晰感觉到怀中身躯如何娇小香软。在清楚知道怀中人有着怎样的美色下,就是圣人也要忍不住动心。
沈慎到底自制力惊人,很快就压下了大部分男子都会在此时生出的邪念。他拨开阿宓鬓边的发,带着冷意的手擦过耳梢,让那儿又抖了抖,让沈慎想到某种可怜又可爱的小动物。
阿宓有些怕他的目光,可怎么也不愿离开,不由将脑袋埋得更深。她个子不够,若再稍微往下些这位置就十分尴尬了,沈慎黑黢黢的眸子在夜里沉得可怕。
他面无表情拉开阿宓的手,下一瞬又被缠了上来,在他坐到凳上后更是得寸进尺地整个人都爬上了他腿膝,进而把手勾在了脖间,黏人得要命,如果再进一步推开就会从鼻间发出极小的微弱哼哼声,很像小孩儿做噩梦后寻求长辈安慰的模样。
而沈慎在这时候仍有暇心想,能发出声音,应该并不是完全的哑巴,那是因何不会开口?
连阿宓自己也不知道,她每回做了噩梦惊醒后就会止不住地这样黏人,仿佛身体间的接触能给她格外的安心。若她期间睡了过去,第二日醒来就不会再记得此事,曾经也只有与她共眠的公子有过这经历。
娇小又软绵绵的美人坐在膝上,穿得还这么单薄,着实惹人浮想联翩。
沈慎给自己倒了杯凉水,饮下腹的瞬间眼神就清明了许多。他是正常男子不错,可对一个还没长成的小姑娘着实提不起做什么的兴致,虽至今未沾女色,也未曾有过妻妾,但不代表他不知道男女间是怎么一回事。
阿宓就这样抱着他,他不推拒后就也不再有旁的动作,乖巧得像猫儿一样窝在怀里,浅浅的呼吸让沈慎颈间微润,不知不觉她就闭上了眼。
沈慎视线随意掠过她,阿宓侧颜在皎洁月光下精致得夺人呼吸,淡淡的光芒像覆在了她肌肤上,连柔顺可爱的茸毛都瞧得清楚。
闭上眼,沈慎不再看她。
渐渐的,阿宓在他怀中入睡。
察觉阿宓呼吸彻底平缓下来,沈慎收臂,一手把人给拎了起来不轻不重地丢进被褥,这样也没能把小姑娘惊醒,反而抱着被子睡得更香,无辜天真的脸蛋叫人生不起对她的厌烦。
他大步往里屋走去,边松开领口,连外袍也没脱就直接躺上榻,睡了过去。
第二日醒来,阿宓已经不记得昨夜的事了,她只觉得睡得格外好,虽然身体有些酸疼。
她睡好的结果便是精神也格外好,自己洗漱后又十分知趣地把水端到了里屋,在沈慎看来时对他露出小小的笑,得到的反应是对方冷淡地收回了视线。
阿宓也不觉得不开心,不知为何她再见着这位大人好像没那么怕了,取而代之是某种无以言喻的……依赖感?虽不知道原因,但阿宓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秦书告诉她,他们还会在这游城待三日,三日后约莫就要启程回京了,并给了她上街市的自由,只是要周大陪同。
昨夜沈慎和郝金银谈至三更,总算把一切谈了妥当,阿宓就不必一直拘在院内。秦书笑言,她也不用担心昨日冒犯她的那人,他绝不会再来寻她麻烦。
阿宓点点头,转身取来纸笔,写下从今晨起就盘旋在脑中的想法,【大人,我想去找个大夫看嗓子。】
她想说话了。
“怎么……”秦书的表情诧异,“洛姑娘不是天生的……?”
很快他意识到失言,露出个抱歉的笑容,“好,我去找主人家问问这游城哪些大夫最出名。”
这事当然还要先禀报沈慎,他们一行人起初已认定了阿宓是个哑巴,也不曾对她提起过这“伤心事”,所以乍一听到这要求都不免惊讶。
沈慎倒有种不出所料的感觉,若有所思地点头应允,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问过管家等人,秦书极快地给阿宓请来三个大夫,据说个个都是游城圣手,且对治嗓子有独门妙招。
大夫们年纪都颇高,个个望闻问切一番,与阿宓也没有特别的男女大忌,都认真在阿宓喉间探了探,然后皱着眉头深思。
“怎么,很难吗?”秦书出声问道。
“倒不是因这。”长须大夫道,“姑娘体质柔弱,但并无抱恙,这嗓子更是未受过损伤,在下实在不知要如何去治,药方也无从开起。”
另两位显然和他意见相同,秦书面露异色,“还有这等事?”
“并不稀奇。”长须大夫见识多广,“世间许多病症都并非身体受损才会有,这位姑娘许是……受了什么刺激,心存忧虑,所以不得言语。这种病症药石无力,还是得要开解郁结所在才行。”
谁都没想到,阿宓小小年纪竟就遭遇过让她留下至深阴影以致不能说话的事。想到初见的情景,秦书对她怜惜更深,认定阿宓多灾多难,安抚道:“大夫是这么说的,洛姑娘也不必想太多,许是要随缘,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开口了。”
阿宓脑袋点了点,目光可见地黯淡了许多。
作者有话要说:
沈大人又被投怀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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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再遇
阿宓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戳着碗中米粒,也没在意伺候的婢子换了个人,在那个庄子里服侍她的人换过太多了。
婢子自然是因为受郝望指使引阿宓去了园中受罚,新派来的这个不免格外守礼,阿宓不作指示,她就不多说半句话。眼下见伺候的贵客明显不怎么高兴,她犹豫几厢,决定还是默默伺候。
沈慎经过院外小径时随意一瞥,瞧见阿宓把脑袋倚在窗边,无力地拨弄快把枝叶伸进屋内的花丛,乌发梳得松松垮垮,大半散了下来铺在脸侧,莹白的小脸还没巴掌大,仅那朵花就遮了个七八。
秦书注意到他视线,张口道:“大夫没能治好洛姑娘嗓子,想来正不开心着。”
“嗯?”沈慎微偏过头,“治不好?”
“也不能这么说。”秦书仍觉得有些无法相信,“大夫道是郁结于心,哪一日洛姑娘想开了,便好了。”
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哪来那么重的心事呢?虽说这个年纪有些姑娘已经在备嫁了,可秦书看着阿宓,总觉得她还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
沈慎对这件事并不十分关心,知道结果后与秦书有着同样的疑惑,但很快就被压了下去,他还要布置接下来回京对留侯的交待。
留侯下令很少更改,他说要郝金银的人头和家产,沈慎就必须要给他带去。如今郝金银已与他达成盟约,答应成为商行背后老板,再不会现于人前。伪造一个郝金银的人头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留侯相信游城发生的一切。
留侯谨慎,事后他一定会再派人来调查,到时沈慎如何到的游城,再如何杀的郝金银,这个过程必须要能查个清楚明白。
忙于此事之下,沈慎对其他细枝末节不免有所忽略,以致被另一波人发现了行踪。
“世子,王三今日在街市看见了沈慎的人,他曾与那人交过手,不会认错。”中年管事神色肃然,站在他面前的青年长袍玉带,束发冠珍珠嵌就,姿仪甚美,举手皆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