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碾子拎着野山鸡到溪边清洗,远远地,就听见大嗓门的柱子嫂在夸林婉音:“你是没见着啊,那小娘子太俊了,而且吧……怎么说呢,我都不会说,反正就是跟咱们乡下人不一样,人家身上有那么股子味儿。”
“什么味儿啊?难不成是怪味儿?”明春妮疑惑道。
明玉扑哧一笑:“怎么可能,碾子哥离开家乡这么多年,一回来就盖起了新房子,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怎么会选个身上有怪味儿的娘子呢,我猜是一种韵味吧,一种城里的大家闺秀才有的韵味。”
柱子嫂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对对,就是大家闺秀的韵味,哎呀,你看你们会写字的人就是不一样,说个话都说的这么准。”
明春妮不服气地撇撇嘴,不就因为明玉是里正的姑娘么,大家都夸她。自己和明玉家是邻居,又是同岁,今年春妮就要成亲了,明玉却连个婆家都没有,认识字有什么好,除了眼光高瞧不上这个,瞧不上那个,也没觉得她和自己有哪里不同,又没长着三头六臂。
“你们说的什么味儿的,俺也不懂,俺就知道,人家男人娶媳妇就是要找个能干活的。地里的农活一点不会干,肯定没人乐意要。”明春妮衣裳洗完了,把草鞋一脱,伸出大脚丫子就在水里洗起脚来。
明玉气鼓鼓的瞧了她一眼,好在自己在她上游,不然这衣服还怎么穿。
猎户要杀鸡,自然不能跟他们洗衣服的凑的一起去,这里河道纵横交错,他就到了另一条小溪边。本不想搭理这些三姑六婆,谁知柱子嫂瞧见了他,大声说道:“碾子你来啦,我们正说你家小娘子呢,真俊啊!诶,你是来杀鸡吗?怎么你家娘子不来?”
“阿音胆子小,不敢杀鸡。”糙碾子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没想到却引发了一片热烈的议论。
明春妮首先大笑起来:“碾子哥竟然肯娶一个这么没用的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咱们村里都是嫁不出去的。”
明玉脸上一红,用力捶打了一下衣裳。柱子嫂好心教导:“大碾子,你可不能这么惯着她,就算她以前是千金小姐,嫁进咱们村了,就应该按这里的规矩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这是必须的。”
糙碾子眉头一皱,倔脾气上来了:“老子自己的娘子,乐意怎样就怎样,长得好看能给老子生娃就行了。”
他一发火,几个女人就不敢说什么了,明水湾祖祖辈辈的传统就是这样,一切都是男人说了算。有好吃的要让男人先吃,家里的一切家务都是女人做,男人是半个手指头都不沾的。
明玉抬头望了望,心中暗暗对碾子嫂产生了兴趣,那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呢,好想去看看。
把野山鸡料理干净,糙碾子回到家里,就见林婉音坐在竹林边的小板凳上,怀里抱着公主兔,一边轻轻抚着它柔软的白毛,一边温柔的跟它说着话:“糯糯啊,以后我们俩就相依为命了好不好?你可不要像我小时候养的那一只,一声不响的就跑掉了,无情的抛下我。你不说话,就是答应我了,不会抛下我对不对?”
自顾自地说完话,阿音展颜一笑。本就眉目如画的姑娘,笑起来更加娇艳动人,令原本平淡无奇的农家院有了别样的神采。
“你回来了,我已经把蘑菇洗好了,就等鸡肉呢。还有,我看旁边菜园子里有大葱,你能不能去跟人家买一棵,而且,家里也没有炖肉的调料。”阿音见大猎户站在门口痴痴地看着这边,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暗暗的欢喜,把小兔子放进腰间的荷包里,起身相迎。
糙碾子咽下一口唾液,把用荷叶包着的鸡肉交到她手上,说道:“旁边的菜园子原本是咱们家的地,姐姐嫁人以后,就是柱子嫂在种,不过,咱们也可以吃里面的菜。”
说完,他就大步过去,拔了几棵鲜嫩的大葱回来。见阿音已经把鸡肉切成匀称的肉块,放进锅里用白水煮。“你就这么做鸡肉,不放油吗?能好吃吗?”
林婉音盖上锅盖去添柴,不紧不慢的说道:“鸡肉直接炒不好吃,要先用热水焯一下,去掉腥味之后才能炒,炒到颜色差不多了,才能加水炖。”
大猎户忍俊不禁:“奶奶个熊滴,炖个鸡还这么多讲究,老子可干不了这精细活儿。”
他倚在门框上,默默瞧着阿音在厨房里忙碌。看她莹白柔软的小手,握着黑色的铁质锅铲,捞出鸡块,放进粗瓷盆里。洗净了锅,放上油,爆出令人口舌生津的葱香味,把肉放进锅里翻炒。炒的差不多里,阿音放进蘑菇炒了一下,就加上水,盖好了锅盖。
蒸腾的热气熏红了她精致的小脸儿,几滴热汗沿着鬓角向下流淌,一双小白手上下翻飞,玲珑有致的身子也不停地上下起伏……
“你怎么了?馋的流口水了?”阿音盖好锅盖,回头看他,吃惊地发现猎户嘴角有点潮湿。
糙碾子如梦初醒,抬起手背抹了一把嘴角,飞快地转身跑了出去。
身后传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糙碾子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在院子里深深地吸了好几口气,还是压不住砰砰的心跳,只得快步出门,到明潭里洗个凉水澡。
糙碾子头发湿哒哒的回来时,阿音已经把炖好的鸡肉和蘑菇盛在了粗瓷碗里,摆放在银杏树下的桌子上,还盛好了一大碗和一小碗米饭。
“你回来啦,过来吃饭吧。”阿音看他一眼,就忍不住噗嗤一笑,二人同时想起了刚才的口水。
大猎户心中暗想:傻笑什么,真以为老子没吃过肉啊,老子是没见过这么美的姑娘。
但是,这话他只敢在自己心里说说,可不打算在阿音面前说,那还不得美的她上了天,猎户心里想。
“真好吃!”糙碾子虽然不夸人美,但是对于美味的食物却连连夸赞,因为比自己做的饭确实好上千百倍,好好夸夸她,以后还能有福分接着吃。
谁知阿音并不领情,一边吃一边叹气:“不好吃啊,根本就是埋没了我的手艺,花椒八角桂皮这些都没有,怎么能出味儿呢?”
猎户大口吃着,没空跟她说话,吃了半饱之后,才趁喝鸡汤的工夫问道:“你的意思是,还能做的更好吃?”
“那当然了,这可不是我真正的水平,让人瞧见,还以为我很笨呢。”阿音只吃了一小碗米饭就饱了,悠哉地喝着鸡汤说道。
“嘿嘿!好,明天咱们去县城赶大集,你想买什么调料就买,做出来好吃的,老子有赏。”
阿音把小嘴一撅:“你别老是老子老子的,你是谁老子呀?”
“你说俺是谁老子,你儿子的老子呗。”猎户厚着脸皮说道。
“你……”阿音被他噎得一时说不上话来,气愤地撇了撇嘴,眸中光华流转,娇嗔地瞪了他一眼:“哼!”
“哼什么哼,老子说的不对吗?难道你不是俺娘子,哈哈哈……”大猎户吃的高兴,还能逗逗自家娇娘子,被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瞪,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直传到心底,别提多舒服了。
西侧的竹篱笆一动,从缝隙里探出来两双眼睛。柱子嫂敞亮的大嗓门出了声:“哎呦,这么高兴呀,大碾子,这肉是你炖的,还是你娘子炖的?”
“当然是俺娘子炖的,前些天俺也日日做肉菜,你可曾闻到过这么香的肉味儿?”糙碾子十分骄傲的说道。
跟在柱子嫂旁边的闺女秀秀才九岁,透过竹篱笆十分羡慕地望着盛鸡肉的大海碗,低声说道:“真香啊!”
糙碾子豪爽地一招手:“秀秀,过来吃肉菜吧。”
二人都快吃饱了,肉菜还剩了不少,猎户不是小气人,对孩子尤其热情。没想到,林婉音抬脚轻轻踢了他一下,用眼神示意他不要。
这下,糙碾子愣住了,娘子是大户人家出身,怎么会舍不得让孩子吃点肉呢?
眼见的柱子嫂瞧见了阿音的动作,心里顿时涌上一团气,大声说道:“你们家的肉,俺们家高攀不起,秀秀,走,回家吃糠咽菜去。”
她拎起刚拔的青菜回了家,秀秀却有点舍不得走,慢吞吞的在后面磨蹭。她没看见阿音的动作,只觉得这个新来的婶婶真好看,又白又美,做菜还这么香,她想去吃,不是图那一口肉,而是喜欢这个美美的婶子。
糙碾子低声问道:“你踢我干嘛?给孩子吃点肉怎么了,瞧你这小气劲儿,大不了我多进几趟山,多打些猎物。”
林婉音被冤枉了,一张小脸委屈的跟缺了水的花骨朵似的:“我不是舍不得给她吃,是因为今天做的不够好,会让人家误会我手艺差的,等明天赶集回来买了调料,我做一顿更好的再请她吃不成么?”
大猎户瞧瞧受了委屈的娇娘子,心尖轻颤,她气鼓鼓地模样,让人特别想把她按在墙上狠狠亲一口。
☆、第7章 第 7 章
此刻的大猎户自然是不敢造次的,娘子生气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哄。
“嘿嘿!那就听你的,听你的成不?”猎户挠挠头,无奈地瞧着小娘子。
阿音依旧把小嘴撅的高高的,心里却已经偷着笑了。果然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糙汉子,不能跟他玩儿硬的,就要用迂回战术,讲着道理收服他。
阿音静默了一会儿,才扬起小巧的下巴,清了清嗓子说道:“好吧,看你承认错误的态度良好,我就原谅你吧。不过,为了表现你改正错误的决心,你去把水缸挑满吧。”
大猎户有点哭笑不得,刚才还是一副十分生气委屈的模样,怎么一转眼就烟消云散了,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刚才是假装的。
“你说说你这张小脸儿,就跟那夏天的雷阵雨似的,一会儿晴天,一会儿下雨,变得可真快。”猎户走过去拿起扁担,拎过来硕大的木桶。
阿音粲齿一笑:“对呀,我现在还要出彩虹呢,你能怎么样?难不成你想让我一直阴天下雨,为一点小事记你半个月的仇。”
猎户也被她逗乐了:“行,你有理,老子说不过你行了吧。收拾完桌子,和我一起去挑水吧。”
阿音收拾好桌子,把碗放进大木盆里:“你自己去行不行啊,你挑水回来,我洗碗啊。”
你挑水来,我洗碗,这样的夫妻生活也不错。猎户默认了她的话,挑起水桶就往外走,却没想到刚刚还说不想去的小娘子却忽然追了上来。
“怎么,你要挑水?”猎户疑惑问道。
“不是啊,我是想跟着你出去转转,以后就要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我却连路都不认得呢。”阿音自然不会告诉他,是自己刚刚想起要逃跑的事情,故意出来熟悉路线的。
猎户听了这话,很是开心,看来小娘子是打算跟自己过一辈子了,只要再对她好一点,估计圆房也不是难事。
“阿音,其实我们明水湾真的挺好的,有山有水有梯田,人们日子过的还不错,不像其他乡下地方那么穷。虽然不能跟你以前的日子比,但是,你现在已经不是城里的娇小姐了,兵荒马乱的,就算你能逃跑离开这里,却有可能遇到坏人,不是每个男人都像我一样纵容你。”经过一天的了解,猎户心里更喜欢她了,就想掏心掏肺的跟她谈一谈。
阿音一愣,脚下被一个大土坷垃一绊,差点摔到梯田里去。糙碾子手疾眼快,一把抓住她手腕,把人拽回自己身边,还顺手摩挲了一下柔软的小手:“瞧你,笨呼呼的,除了给人家做娘子,还能干什么?”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呢,要你管?”她下意识的回怼一句,甩开他大手,才想起他刚才说的话:“你怎么知道我是娇小姐,不是跟你说了么,我是大小姐的丫鬟。我也没打算逃跑啊,在这里有吃有喝的,干嘛要走。”
猎户抬手爱怜地摸摸她头顶:“好,你说是丫鬟就是丫鬟吧。你不想走最好,如果想走就直接跟俺说,俺送你去。外面很乱,你一个人出去太危险了。”
阿音觉得今日这猎户好说话的都不像他了,就试探着问道:“真的?我不想嫁你了,要去找我大哥,你会送我去?”
“那不成,你必须嫁我,咱们说好的。你嫁了我,要回娘家走走,我自然会送你去。”猎户态度坚决,别的事情都有商量,却绝不允许她嫁给别人。
果然是这样,就算他心情好时很好说话,那也有个底线,就是要给他做娘子。一旦提出婚约解除,他马上就会翻脸。
阿音无奈的叹了口气,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想让他心甘情愿的把人放走是不可能了,还是熟悉环境之后,自己想法子逃走吧。
想通了之后,林婉音就不再惆怅了。或许也是因为明水湾的青山绿水,能带给人好心情吧。很快,她又欢欢喜喜的跟大猎户聊起了天。
“你有没有听说过《桃花源记》呀?就是说有一个打渔的人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小山村里,那里景色特别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我想大概就是明水湾这个样子吧,你有听说过吗?”
大猎户皱着眉,摇了摇头:“俺就是个山里打猎的,你跟俺拽那些文词儿,俺怎么可能听说过。”
阿音有点儿失落,以前在青州的时候,虽是西方边境,不像京城那般有很多文人可以集结诗社,但是至少大哥和大嫂都是文人,小妹婉蓉出嫁以前,他们四人围坐在后花园里品酒斗诗,好不快哉!可是现在,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景色美则美矣,却连个能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了。
大猎户人虽实在,却着实不是良配呀。
来到打水的溪流边,糙碾子提桶打水,阿音看小溪边的芦苇郁郁葱葱的一片嫩绿色,甚是喜爱。溪水不深,清澈见底,中央有一块磨盘大小的石头,她就调皮地跳了上去,把荷包里的公主兔掏出来,捧在手心,让它和自己一起欣赏四周的景色:“糯糯啊,你看这里美不美?”
站在中央环顾四周,阿音情不自禁地朗诵了一句诗经中的句子:“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她知道大猎户没念过书,也不指望他能对上自己的句子,完全是因为身处此情此景之中,情不自禁而已。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令阿音没有想到的事,一个清润的男子声音传来,正是她想听到的话语。
这怎么可能,是自己幻听了吗?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她所见过的人不过三个,糙碾子、烂腚叔、柱子嫂,哪一个都不是读过《诗经》的样子。
正疑惑间,就见翠竹掩映的田间小路上,转出来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男子。他眉目清雅,头上戴着书生素爱的纶巾。
清俊男子见到面前的姑娘也愣住了,她身上穿的衣裳虽不华贵,但姑娘身材姣好,那种浅浅淡淡的蓝色,衬得她肤色莹白,气质脱俗。她手心里捧着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兔子,嘴角含着浅浅的笑意,明眸善睐,秋波流转,比脚下的溪水还要清澈。
明水湾从没有如此超凡脱俗的姑娘,明磊被这从天而降的仙子惊住了,定定的站在那里,呆愣地瞧着她:“姑娘,你是来明水湾走亲戚的吗?怎么以前我没有见过你呢?”
“咳咳”,大猎户挑起水桶,不悦地沉声说道:“叫嫂子。”
明磊这才瞧见旁边的猎户大哥,尴尬而局促的低下头去,遮掩脸上不自然的神情,紧张的说道:“原来……原来是碾子哥的……娘子啊,嫂……嫂子。”
林婉音好奇地瞧着明磊,这是她到明水湾之后,遇到的第一个读书人,看来这个村子里,并不是所有人都不识字的。
“你还站在那干什么,回家。”糙碾子沉着脸扫了她一眼,挑着水桶大步往前走。
阿音从石头上跳下来,捧着公主兔跟在他身后回家,又忍不住好奇地回头望了明磊一眼,却刚好遇到他追随而来的眼神。四目相对,阿音没觉得有什么,只友善的笑了笑,明磊却红了脸,不好意思地垂下头去。
“诶,这个人也是你们村儿的?看样子像是读书人呢。”林婉音好奇问道。
“读书人怎么了?读书人了不起呀,老子没读过书,却从响马手里把你救下来了,你让那个读书人去试试,看他能救你回来不?”大猎户气鼓鼓的。
“瞧你这小气劲儿,我又没说他有多好,不过是好奇嘛!我遇到的前几个人,都是和你差不多的性情,如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和我性情相近的,自然想问上一问。”阿音觉得有点冤枉,怎么打听个人都不行了,自己跟他又没有什么特殊关系。
其实这些道理猎户心里都明白,只不过,刚才明磊看她的眼神,让他心里不舒服。见阿音有点儿委屈了,就耐下性子给她解释道:“嗯,他是里正的儿子,叫明磊。他们家原本是前朝的大官,只不过后来被罢官,逐渐没落了。现在,这小子一心苦读,做梦都想着光宗耀祖。只可惜呀,眼下兵荒马乱的,朝廷又不开科举考试,他想当官也没什么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