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时坊间有传言称此男子已叛逃国外,并身份特殊,为某位开国将领之孙,对于这种言论,改开后第一批响应号召回国的白姓民族企业家公开登报声明,宋秋槐为其妹白玉之子,早在多年前就已牺牲,白氏家族向来以严谨家风传承数代,爱国守法是坚守的信念,绝无此等行径恶劣之子。
并同时宣布将无偿捐赠出其妹白玉生前画作拍卖所获得的全部款项于偏远山区教育事业,援建学校XX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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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杨……”
纽约的街头像是一条永远不会停息的河流,全世界无数的人都想涌入其中,但也有人迫不及待想要离开。
即使是到最后一刻,Eric也不放弃劝说他的这位朋友留下,毕竟她这个年纪从哥伦比亚物理系毕业,留在美国才能有更好发展。
“你的、这里对你好……”
但也毫无用处,女孩耸耸肩,拉着行李箱头也不回离开,但结尾还是友善表达了欢迎他去中国。
杨焕之早就和国内有邮件联系,约定一毕业便回国,最早时候是监护权的问题,再是导师不放人的一些阻碍,不过现在都解决了,她实在迫不及待。
她头发剪得很短,平日学业繁重根本无暇打理那一头卷发,再加上要自己解决学费问题,没有一点空余时间,她从好几年前便没再用过那人的钱。
不过她整体状态是很好的,皮肤不是生硬的白,而是带着血色,个子也不矮,有一米七多,隐约能看出胳膊的肌肉线条,眼睛非常灵动,人也爱笑,做起什么来都是风风火火。
就是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
过安检时候仪器发出声响,杨焕之坦然撸起裤腿,把假肢递给工作人员检查。
是了,当年有姚盈盈垫在身下她捡回一条命,只不过也受了很重伤,还截掉右小腿,这也是宋秋槐带她出国的原因,当时国内医疗条件还不够顶尖。
不过她不会有丝毫感激,当年她还小,受到刺激记忆出现一些混乱,不过她牢记,一切都是那个人造成的。
她恨他,不过她清楚,仇恨不能解决问题。
流云在天空飞逝,杨焕之听到周遭熟悉的语言,只觉得热泪盈眶,她终于、真切的、要踏上那片梦里的土地。
她的父母虽然已经不在,但留给她很多非常美好的品质,比如坚强、不被仇恨蒙蔽双眼、聪明、忠诚、奉献、美丽等等等等。
杨焕之从不曾觉得父母已经死掉,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亡,她就是他们生命的延续,她的每一根汗毛、每一滴血液,都是他们赋予的,她爱他们,思念他们,同时也深深爱着自己。
期待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千禧年的北京变化极大,杨焕之谢绝研究所接机的邀请,而是坐着出租在北京城转悠,似乎越来越多的记忆在有待苏醒,她早就确信,她有极幸福的童年,这是她成长中最宝贵的财富。
最后的地点便是她以前的家,那是她父亲工作时分配的房子,杨焕之想父母若在一定会为她感到骄傲的。
也是她现在的家,研究所极重视人才引进,非常热情办妥了她的手续,这里当作她的宿舍。不知为何原因这套房子一直没有再分配,还保持着最初的装修,甚至墙上的照片都还在,只不过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杨焕之却觉得亲切。
阳光从窗框照射进来,灰尘在跳舞,杨焕之也想一同跳舞。
她用手帕把相框一点一点拭干净,露出晒得脱了色的照片,照片里的她小小的,被妈妈抱在怀里,爸爸搂着妈妈,那时她最大的烦恼是头发卷被小朋友起外号。
简单的旋律响起打断杨焕之的思绪,她看了眼号码,迟疑了一下接起。
“强叔。”
她几乎和宋秋槐没有过沟通,仅有的几次也是通过强叔,只不过再大一点能自己赚钱时她就连强叔的支援也一并拒绝,她知晓他是听命于他的。
像是没想到这电话能接通,那边的人有些受宠若惊,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快速说道。
“焕之,焕之你听强叔说,不要挂,不要挂,你宋叔叔就要走了,他的遗嘱……”
“强叔,我回国了,以后永远不会去美国,美国的所有事情已经一并忘掉,不要再联系我。”
电话卡抽出来折断,一滴不知道谁的眼泪落到了照片上。
“宋哥,你放心走吧,焕之已经平安回国。”
仪器上的线条终于没有起伏,变成一条笔直的横线,细佬强别过头不忍再看,他穿着厚厚的防护服,病床上的男人早就没有人形,只像是一张人皮披在骨架上,脊椎也是一种畸形状态,他的内脏早就开始衰竭,造血功能受到严重破坏,能撑到现在完全是奇迹。
在杨焕之第一次可以接触到某种放射性元素时,她便设法取得少量,置于母亲遗物中送给宋秋槐。
这是一场心照不宣的谋杀,只不过加害者和被害人心甘情愿。
细佬强觉得宋秋槐其实早就死了,和那个女人一块死的,只不过那个女人留下了焕之,他得留口气救杨焕之,看着杨焕之平安长大。
哗——
杨焕之推开窗子,她记得小时候她要踩在小板凳上才能看到楼下,那时她总和妈妈一起在窗前等爸爸下班。
她向楼下看去。
北京的四月真美啊,槐花开满了整座城市,细碎的阳光从翠叶中穿过,密密麻麻的、雪白雪白的槐花,一层层,一串串,垂在枝头,像送灵时候满天撒着的白纸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