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小地主落魄后[种田]》作者:竹阿寻【完结+番外】
    文案:
    孟小溪自小体弱性子软,父母去世后,境况一落千丈,大伯对他家的田地眼馋觊望,连长工都不把他放在眼里。
    少东家美貌又窝囊,长工不仅欺瞒,甚至对他起了邪念,危急时刻,还是前几日偶遇的外乡人救了他。
    沈轻舟是名身强体壮的体育老师,爬山时却不慎坠落山崖,带着背包穿到了古代一个村庄,机缘巧合下救了一个少年,那少年可怜巴巴没有家人,他也凄凄惨惨没有去处,俩人正好一拍即合,搭伙过日子。
    手机居然不减电还能搜索,他靠着这些农学知识,帮忙把田地打理得井井有条,养起了一大群鸡鸭,还带着他锻炼身体,生活逐渐富足,二人也日渐生情。
    这小东家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软好说话,任谁都想欺负,沈轻舟无奈道:“不用给那些人好脸色,自古以来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孟小溪只听了半耳朵,忽然就红了脸:“你、你才被人骑呢!”
    沈轻舟一愣,附在他耳边低声笑道:“也不是不行。”
    “……”
    性格是天生的,既是改变不了,那就一直在他身边护着他,至此,二人过上了白天在田间辛勤劳作,晚上在房中努力耕耘的美好生活。
    ◇架得很空,流水账日常文
    ◇强攻弱受(体力上)体型差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田园 穿越时空 种田文 轻松 日常
    主角:孟小溪,沈轻舟 ┃ 配角:凌水村村民 ┃ 其它:同类型完结文《我继承了一片桃园》
    一句话简介:土嗨的乡村爱情小故事
    立意:勤劳勇敢,共创美好生活
    第1章 初遇
    农历八月初,酷暑已消,日间仍显炎热。
    孟小溪蹲在红薯地里,拿个铲子小心扒拉着田垄上的泥土,就怕把那小小的还没长成的蜜薯挖断。
    现在还不到吃的时候,可前段时间煮玉米吃够了,而且玉米眼看着老了,想换换口味。
    本来不用他下地,但家里的长工赵信昨日说崴了脚,眼看秋收在即,耽误不得,他从钱箱里翻出一小块碎银子,让另一个长工李三今天赶着牛车带他去镇上医馆里瞧瞧。
    田里杂草丛生,玉米和花生一眼看过去都没有别人家的茁壮,植株稀稀落落的,爹在世时分明不是这个样子,那时经常听到村里人对他家田产和丰收的羡慕。
    孟小溪其实也清楚,长工们没有以前上心,却犹豫着不知该如何处理。
    他自小体弱,爹娘没让他下过地,种田的弯弯绕绕搞不太明白,但记得父亲临终前的交代,说赵信曾救过他一次,让他不要亏待了他们。
    还念着他身体孱弱,让他平日尽量不要得罪人,要与人为善,避免起冲突吃了亏。
    他本就性子软,爹说的这番话,更是牢记在心,对两个长工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可这家中的光景在他手里却一年不如一年,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太没用了,孟小溪叹了口气,继续跟红薯秧子较着劲。
    晌午的日头落在农田上,晒得各种作物的叶子蔫答答的,他白净光洁的额头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来。
    大黄狗元宝不知去哪里溜达了一圈,呼哧呼哧跑回来了,嘴里好像还叼着一个东西。
    又捉了老鼠过来邀功了吧?
    孟小溪最怕那玩意儿了,他无奈地看它一眼,抬声唤道:“元宝!过来!把嘴里的东西先扔掉!”
    大黄狗没听他的,颠颠地跑到他跟前,把东西往地上一丢,然后拼命摇着尾巴,把头伸到他跟前等着挨夸。
    孟小溪伸手摸了摸这傻狗脑袋,笑道:“马上就回去了,元宝!等我挖够半篮子的,要不然晚上不够吃。”
    三人一狗,都是壮年,哪怕最普通的食物,每天也要消耗不少。
    “我来看看你捉了什么,是老鼠还是田鸡?”
    孟小溪低头一看,却瞬间大惊失色,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这是个扁扁的方长状物体,边框闪耀着蓝莹莹的光泽,最神奇的是黑色的表面极为平滑,居然映出了四周的景象!
    看起来比家里的铜镜,甚至比他百宝箱里的琉璃球还要平滑光亮。
    难道是墨玉所雕?
    不像!根本不像这个时候的东西,就是舶来品中也没有如此精巧的。
    孟小溪皱着眉头放下铲子,小心翼翼地把那东西拿了起来。
    触感温凉,他用袖子把元宝的口水擦干净,翻到背面,同边框一样,是那种龙晶曜石一般的暗蓝色,还带着几个古怪的小圈圈,似是神魔之眼。
    他一时看呆了,再转过去,就看到了自己的脸,虽然镜面有些暗,但这是午间,日光大盛,就连脸上的细小绒毛都纤毫毕现。
    这时,旁边的玉米地里传来一阵哗哗的声响,元宝如临大敌,对着那声音狂吠起来。
    孟小溪心里一惊,转眼之间,就见一个人从玉米地里钻了出来,“呸呸”两声吐出嘴里的草叶,然后低头掸了掸他那一头短发。
    那人听到狗叫声,抬头往他这边看了看,突然眼睛一亮,就要迈步过来。
    “哎!等等!你不要过来!”
    孟小溪心里慌得不行,虽说是大白天,他也同样身为男子,但这陌生人身材高大健壮,看上去一只手就能把他拎起来甩出八百里外,而且打扮怪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