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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如果不知道自己有病,那他是无辜的,可他明明知道自己有病,却丝毫无所顾忌,这还是无辜吗?这是蓄谋!
    回酒店的第一件事,程与梵立马给刘可发去视频通话
    唐志超那个王八蛋,以为自己有一份精神鉴定报告当护身符就能肆无忌惮了?他错了!他大错特错!他用发病期间丧失辨认跟控制能力当借口,即便证据确凿也依然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可是他漏了一点诱因!这个病发是如何被引起的?!这个王八蛋他漏了这一点!!
    诱因?刘可略有沉吟你的意思是说他..
    2.刑法理论中原因自由行为,实施犯罪不自由,但导致不自由的原因是自由的!那天是同学聚会,唐志超他喝酒了!酒精是诱发病症的原因之一,他明知自己有病,却纵容自己饮酒,让自己陷入无能力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的犯罪为什么不承担刑事责任?我可以拍胸脯说这个唐志超完全就是故意的!
    刘可双目微蹙
    这是一个点,但是逻辑上有问题,如果你说的那种情况成立,那就说明他提前预设犯罪,可你不要忘了,他的状况是发病期间,无法控制自己的意识和行为,既然无法控制,又怎么能预设犯罪?如果你说的情况不成立,那就说明他没有精神病,这样一来,那份鉴定报告又该怎么解释?
    圈套,师姐你中了他的圈套。程与梵说道:这就是唐志超的高明之处,他知道自己弓虽奸的犯罪事实无法更改,所以就把重点放在精神病上,他为什么承认自己□□?为什么要求对方签谅解书?就是因为他有这个后手,我们做刑事案,通常来说一审都不会顺利,也不会把所有证据都在一审的时候放出来,反过来想唐志超也是一样,但他没料到的是闻舸不要钱,就要他坐牢,所以最后他恼羞成怒,放出了视频和照片,法律不是逻辑,法律是经验,我们越推敲逻辑,逻辑就越站不住脚跟。
    /
    一栋高档写字楼的办公室,唐志超接到来自法院的传票。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再次因为闻舸的案子而又被起诉,更想不到闻舸的律师依旧是程与梵。
    才不过四年时间,这桩案子被冠上了陈年旧案四个字。
    程与梵看着唐志超,目光像刀子一般锋利。
    唐志超看着她,也如同仇敌一样。
    又是你。
    是我。
    你以为你能翻案吗?我告诉你以前你怎么输的,现在我会让你输的更惨!
    你可以试试,看最后惨的究竟是谁。
    时至今日,早已不是四年前,闻舸死了,唐志超除了那一份精神鉴定报告外,再也没有可以威胁的东西。
    如果有人拿命和你博,你敢拿命博回来吗?
    临开庭前一天,程与梵接到程玉荣的电话。
    她看着来电显示的那串号码,升起一种久违的感觉,不是什么家人亲情,而是一种提前知晓。
    果不其然,接通电话的第一句话,便是程玉荣威严低沉的声音
    你当初答应过我什么?你说你不会再管这件事情,现在出尔反尔,你觉得应该吗?
    程与梵没说话,那一刻她在想,她的家人真是没叫自己失望,四年都去了,一点都没变。
    既然大家都不要道德,那自己又凭什么守着道德。
    我反悔了。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一直都是这样。
    好,那我们也一次说清,将来无论你出了什么事,惹了多大的麻烦,再都不要来找我。
    好,我答应你。
    电话挂断,程与梵转身看见时也。
    你来了?
    她知道她应该是都听见了,于是笑了笑:没关系,反正早就断了。
    时也抱住程与梵,偏过头贴在这人耳边:我们不要他们,从今往后,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家。
    3.我国对于精神病人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当某种精神病导致行为人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时;
    第二种,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从法律规定来看,属于完全刑事能力人;
    第三种,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如果在行为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条律这样明确,但是唐志超以上哪一个都不符合,4.他利用精神疾病去犯罪,自由地利用自己的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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