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所有的人都被惊呆了。丹尼尔第一时间就想冲上来阻止她的,但不知怎么的,看着陆希的表情,他的腿硬是没挪动,就那么震惊地看着伯爵小姐给一个脏兮兮的平民孩子擦身,而且还,还擦到大腿——那可是个男孩!
虽然只有六七岁,可那是个男孩!丹尼尔在心里咆哮——尊贵的伯爵小姐,给一个男孩……
其他人跟他有相同的想法,总之是一个个的都呆若木鸡,直到有人的肚子发出咕噜的声音,不是饥饿,而是肠鸣。然后有人放了个屁。
村长的女儿瞬间无地自容,以及——恐惧。她的肚子实在是有点不舒服,没忍住就……在贵人面前做出这样失礼的事,是可能被处死的!
“肚子不舒服?”陆希却抬头对她笑了笑,“吃了药是会有这样的反应的。”这女孩儿脸色发黄,看起来就很像爷爷说的脾胃虚寒,这样的体质对药物是会有更明显的反应的:“不用怕,估计今晚或者明早就会排泄,到时候,粪便里就会有被药死的虫子。”
全屋屏气静声,村长的女儿觉得自己肚子里的气体都被吓了回去——伯爵小姐在说什么?
丹尼尔简直想捂住陆希的嘴!一位淑女,竟然在说“排泄”、“粪便”这样词汇?不过,等等,她刚才说什么,粪便里会有虫子?粪便里怎么会有虫子,还是被药死的,那不就意味着,这虫子是从肚子里……
“虫,虫子……”村长觉得自己的肚子也不舒服起来了,他颤颤微微地捂住肚子,“是您之前说的,那个……”不是说诅咒吗?当时伯爵小姐说虫子,他还以为——所以真是虫子?
“当然是虫子。”陆希严肃地说,然后忽然笑了一下,“连汉克先生的肚子里也有虫子,如果你们到时候看一看他排出的——”
“小姐!”丹尼尔觉得自己头皮都要炸了,这都是些什么色香味形俱全的词汇啊,哪个淑女会说这样的话?哦对了,他忘记这位伯爵小姐根本就不是什么淑女了。
陆希看了丹尼尔一眼,其实她觉得自己用词已经尽量文雅了,要知道在原身的记忆里,贫民都是直接说“拉屎”的,她还搜索枯肠用了“排泄”和“粪便”呢。也怪这个光明大陆的陌生语言,如果允许她用中文,那她肯定能找到更隐晦的词儿了,比如说“五谷轮回”……
村长的手由捂着肚子改为捂着胸口,他已经被震惊到不会说话了。什么,汉克先生也会,也会……这不可能的吧?
没等他想完,床上的迪克忽然哼哼起来,然后村长的妻子刚把他抱下床,一股子味道就弥漫在了房间里。
接下来的场面就很有点那啥了……因为除了小迪克,他的姐姐也忍不住了。
丹尼尔的脸都是黑的。作为一位骑士,他从小就接受严格的训练,其中包括被扔进某些危险或艰难的环境,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意志已经十分坚定,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可以冷静镇定,不为外物所动。
但是现在,他引以为傲的意志正在颤抖着想要崩溃,不单单是因为他得留在这个有味道的院子里,更是因为——那位伯爵小姐正在查看那些排泄物!
光明神在上!丹尼尔宁愿去面对一群暗影狼,也不想看见这种场面。而且更可怕的是,该死的好奇心驱使着他也看了一眼那些污秽的东西,然后他看见了里面有几条长条形的东西,甚至有一条还蠕动了两下。
现在丹尼尔就是非常后悔,他不应该陪着伯爵小姐到这里来,更不应该被好奇心驱使——明明早已有哲人告诫过:好奇心会害死猫……
然而这还没完,他还听见伯爵小姐对村长在说:“这应该不是所有的虫子,明天早上他们大概还会再排泄一次——哦,你们也会,我想全村的人差不多都会这样,所以你要去通知所有的村民,观察一下自己的排泄物里有多少虫子,以及服用药丸之后有什么感觉,明天我需要所有人都再来一趟,以确定是否需要发第二次药丸。”
陆希没想到药效发作得这么快,她估计应该是这些村民从没有服用过任何药物——唔,当然蛔虫也没有任何抗药性,因此效果格外明显。运气好的话,这一轮基本就能完成所有人的体内驱虫,然后就是给他们列一些“卫生须知”了。
村长一家都全程保持了梦游一样的表情,两个孩子开始排泄的时候他们害怕极了——这种失礼已经根本无法宽恕!然后当贵人在观察那些秽物的时候他们以为自己疯了,又或者是贵人疯了?
直到听见“全村人都会这样”,村长才清醒过来,并且想起伯爵小姐之前说的——汉克先生也会……主啊,拯救我们的灵魂吧,这些见鬼的虫子到底是哪儿来的啊?是我们的私欲和罪恶所化成的吗?主没有抛弃我们,所以借伯爵小姐之手送来珍贵的药丸,净化我们的灵魂,让我们不致因人性的罪恶堕入深渊吗?
这就离谱!陆希哭笑不得地想,合着她科普半天就科普了个寂寞?就心累……
“明天早上召集所有人,我有话告诉你们。”陆希最后只能留下这么一句话,然后离开了村长家。她真没力气一遍遍去辟谣了,干脆明天早上一遍搞定,至于这些人最后能不能相信,能不能理解——就随缘吧。
丹尼尔拖着脚步跟在她身后,好像失了水的蔬菜一样蔫蔫的,一直走到卡玛家门口,他才咳嗽了一声:“小姐,那个药丸……”
“怎么了?”陆希回头瞅瞅他,在他开口之前一口气抛出了一连串的话,“药丸不能净化灵魂,虫子不是人性的罪恶,这只是饮食不洁净,喝生水吃生食,饭前便后不洗手,所以吃进了虫卵,才在肚子里孵化成了这样的虫子。”?
第30章 炼金药丸(三)、这是有虫子的一天
丹尼尔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 以至于陆希都很难判断他想了些什么,两人面面相觑片刻,丹尼尔才抛下一句:“您劳累了一天, 早点休息吧。”然后掉头就走了。
“他没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光球跑出来, 在陆希耳边小声说。
“是啊,我也以为他要问的。”陆希叹口气, “你说, 我要是说这是某个路过农庄的苦行者告诉我的,他们会不会相信?”
光球也没有主意:“不,不知道……这种事情……”有些事儿在光明大陆简直是自由心证。比如说判断巫师的标准吧,你孤僻离群,那你肯定是巫师,是为了不被众人发现而隐藏自己;你热情好客, 那你还是巫师, 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面目而迷惑众人;你长得丑, 是巫师,因为你用美貌跟魔鬼交换了力量;你长得太美, 那更是巫师, 因为你用灵魂从魔鬼处换到了美丽……
“所以说, 如果他们认为这是巫术,那我说什么都没用,肯定会被绑上火刑架对吧?”
“……嗯……”光球犹犹豫豫, 最后还是小声说,“如果你不给他们驱虫……”
“那卡玛和艾米都无法洗脱嫌疑。”陆希叹了口气, “还有迪克, 他的情况比较严重, 如果蛔虫造成胆囊感染, 大概这里没有人能救他。”难道要指望汉克吗?
光球默然无语,陆希伸出手指安慰地摸了它一下:“放心吧,自由心证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说我不是巫师,那也有很多理由的。”
光球蓦然一亮:“对了,要不然你说你接受了神谕吧!”
“就像汉克说的那样?”陆希沉吟了一下,“倒也不是不可以。”本来她以为长云领的人是不信神的,结果现在才发现,他们不是不信神,只是不信任教会。既然这样,那么神谕理论上来说对他们是有用的,但前提是,不能让他们以为,她跟汉克那种撒谎的货色是一路的。
但是最重要的,恐怕还是在冯特伯爵那里得到重视。
“你说,长云领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继承人呢?”投其所好很重要啊,假如她是冯特伯爵需要的那种继承人,那什么女巫嫌疑,自然就都不算数了。
陆希和光球在商量如何扯谎的时候,丹尼尔已经找到了约翰,他连门都没敲就进了约翰的房间,引来对方惊讶的目光。
卡玛家住的房子也不过在这个村子里算比较好的,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约翰是这支骑士小队的队长,这才捞到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原本是摆一些杂物的,现在也不过勉强塞进了一张木板拼起来的旧床,房间的门还是树皮做的,也就是个摆设。
但是环境归环境,礼节归礼节,即使树皮门一敲可能就会碎,丹尼尔受到的教育也会让他先在墙上敲出点声音来,等约翰让他进去他才会推门。
然而他这次根本没有敲门,甚至顶着约翰惊讶的目光,他都没有道歉,而是直接说道:“我们要不要,也吃几颗药丸?”
“什么?”约翰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什么药丸?”该不会是说伯爵小姐做的炼金药丸吧?
“就是——”丹尼尔把陆希刚才的话复述了一遍,难得是一字不差,“我们会不会……”肚子里也有虫子?
这下约翰的表情也有些难以形容了:“应该,不会的。”他们已经是中级骑士,甚至他离高级骑士只差一线,对自己的身体掌握远不是平常人能比的,如果肚子里有虫子,他们,他们应该不至于没有发现吧?
丹尼尔长吁了口气:“你说得对……”
他有点惭愧,刚才大概是被吓到了,居然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更让他惭愧的是,他居然就这么被吓到了,不过是几条虫子而已啊……
难道他没见过虫子?在魔鬼群山之中,他没见过能喷射毒液的巨蜈吗?没见过能钻入皮肤和血管的软蜱吗?没见过魔化的吸血蚯蚓,可以无声无息把人吸干的吗?
就,就从肚子里排泄出来的几条虫子,怎么可能吓得住他!
不过,这些虫卵用眼睛可以发现吗?它们长什么样子?他以前有没有误食过?
“丹尼尔!”约翰沉声叫了他一声,“你看清楚了吗?”真的是虫子?
丹尼尔表情又有点扭曲。虽然他当时只看了一眼,但作为中级骑士,双眼又有特殊能力,一眼已经足够他看得太清楚了:“确实是虫子,有的甚至还没有死透。”
“如果全村的人都能排出这些虫子,那么也许,事情就像小姐说的那样,真的不是什么诅咒,也跟那个孩子无关……”约翰沉思着说。
“但她怎么知道的呢?”丹尼尔终于后知后觉地想到了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也没有听说过这种炼金药丸。而且我觉得——”与其说这东西是炼金药丸,倒更像是巫师用的草药啊……
其实约翰也这么觉得,因为这个药丸,感觉跟教会宣传的巫师所用的草药真的有点像——巫师用常见的野草伪称为药物骗人服下,其实是以巫术施展于人身,让人误以为病势好转,但魔鬼的力量已经借此侵入病人的灵魂,慢慢吸取病人的生命力,之后,病人终将死亡。
这都是《教义》上写明的,也是教会时时向民众宣传的——巫师乃是魔鬼的佣仆,他们接受了魔鬼的力量,然后用来害人。
丹尼尔对此当然也十分熟悉,但是他现在却又想起了陆希对他说过的话——你们说教会是虚伪的骗子,却又相信他们说出来的话?知道《教义》是那些神职人员假神之口所编造的,却又以此为依据去给其他人定罪?
“约翰——”丹尼尔垂下眼睛,终于还是犹豫着说,“也许草药并不像教会说的那样,用草药的也不一定就是巫师?”
约翰没有发现他的变化,只是点了点头:“有些被烧死的所谓‘巫师’,确实是被冤枉了。”但是他们跟伯爵小姐又不一样,“等我们回到城堡,详细的禀报给伯爵大人吧。”究竟该怎么做,还是由伯爵大人来定夺。
丹尼尔挠了挠脸颊,感觉自己心情有些复杂:“我曾经听说,那个女人也曾自称——”
“不要提那个女人,丹尼尔。”约翰打断了他的话,“你知道伯爵大人非常不喜欢。”
丹尼尔嘴唇动了动,最后说出口的话出乎自己意料之外:“我去看看那个汉克。”
圣神在上,他一定是疯了吧?居然要去看汉克!看什么?看他有没有排泄出虫子吗?
但是丹尼尔最后还是去了,然后他就看见了一个处于半疯状态的汉克。
看守汉克的骑士侍从感觉自己的三观也要稀碎了,因为汉克排泄出了几条虫子!神职人员的肚子里也会有虫子?
“果然有虫子吗?”丹尼尔表情麻木地观察着汉克,再次起了去向伯爵小姐要几粒药丸吃的冲动。
众所周知,神职人员比骑士更得神明的偏爱,因为他们侍奉着神,离崇高的主更近一些。所以神也会给予他们更多的保护,比如说圣光治疗术。
圣光不单能治疗他人,也对自己进行净化并形成一层保护,将诅咒、恶念等令人堕落和不幸的力量排除在外。因此神职人员中几乎没有堕落者,而一些堕落者则投入教会,以祈求这种保护。
所以如果这虫子是一种诅咒,有神恩的汉克本应免疫,除非诅咒的力量太过强大,超过了他的等级。
但这些虫子甚至没有造成平民的死亡,只是让他们肚子不时地疼一疼而已,如果这是诅咒,那也是最轻微的那种,稀薄的神恩也足够将它们净化了。
还是说这种诅咒其实十分强大,只是目的并非致死?但假如是这样,那么能用几粒药丸就把虫子驱出人体的伯爵小姐,难道是有着强大的力量?
又或者她真的是个女巫,只是借用了魔鬼的力量来欺骗众人?
丹尼尔昏头昏脑地揉了揉眼睛,无比希望自己能快点突破升级,到时候或许他的眼睛就能看得更清楚,能够分辨魔鬼的力量。
其实这一夜,整个村子里的人三观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暴击,因为几乎是人人都排出了虫子,少的一两条,多的七八条,有些人甚至是上吐下泻——很难说究竟是因为吃药,还是因为看见了自己排泄出的虫子。
总之,这是有味道的一夜。
睡得好的可能只有陆希,反正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她是神清气爽,一睁开眼睛,阳光已经透过窗户的缝隙落到脸上了。
低矮的石头房,所谓的窗户就是留出来的一个小口子,用草帘挡住,所以整个屋子里光线阴暗,可能还没她当初那四面漏风的板棚采光好呢。
但是就正适合睡觉,而且还有条被子盖。
陆希伸了个懒腰:“什么时候了?”
“大概9点钟。”光球飞过来,“村民们已经都集中起来了……”大家都被虫子吓坏了,对伯爵小姐的命令不敢有半分怠慢。
“我还没吃饭……”陆希叹息。
这边的贫民每天只吃两顿,早晨起来就去工作,中午吃一顿比较饱的,然后晚上再吃一顿稀的。对此陆希实在不能适应,她需要早饭,而且不吃早饭,对身体也不好啊。
幸好卡玛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她曾听自己的丈夫说过,贵族都是一日至少三餐的,讲究的人还会有下午茶和夜宵,所以虽然家里并没有什么珍馐美味,她还是早早起身做了煎蛋,并往面包片上抹了村长送来的果酱。而且,她还烧了开水!
没有黄油,因为村子里没有人能养牛羊,所以就没有。而果酱是用野地里采来的蔓越橘和草莓制成的,因为没有加糖,味道显然不佳,酸唧唧的。
有得吃就不错了。想想外面饿着肚子的村民,陆希硬着头皮用水往下送掉面包,起身走了出去。
外面是一双双惶然的眼睛。
陆希咳嗽一声,随便找了块石头踩了上去:“大家不要害怕,我说过的,并没有魔鬼侵入到村子里来,你们只不过是生了病而已……”什么魔鬼哟,不过就是教会编造出来吓唬人的罢了,只可惜这些话现在还不能说出来,真是憋得难受。
接下来,陆希把几条卫生守则宣传了一下:“……虫子,你们日常都见过,有些好比跳蚤和虱子,是住在人体皮肤之外吸血的;有些就像这种虫子——”原主的记忆里都找不到相应的名字,陆希只好现编一个,“这种肠虫,就是在人体之内吸血的。如果食物饮水不清洁,双手不干净,就会把虫卵吞进肚子……”
村民们面面相觑,有人小声说:“咱们村外的河是很干净的呀……”水那么清澈,怎么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呢?
陆希噎了一下,无可奈何。她又不能现在变出一台显微镜来,让这些人看看那“清澈”的水里会有什么。
其实大部分村民都对什么卫生不感兴趣,不少人都在窃窃私语,有胆子大的发问:“小姐,可是从牧月开始就不下雨了,如果不是魔鬼,主为什么不下雨呢?”
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她怎么会知道天为什么不下雨!
“这件事——”陆希正打算糊弄过去,忽然间一片云飘过来,遮住了阳光,刚才还明媚的碧蓝天空暗淡下来,很快就转为了铅灰色。
“要下雨了!”村长惊喜地抬头看向天边,远处,更多的雨云堆积起来,沉甸甸的向这边缓慢移动。
村民们都欢呼起来:“要下雨了,要下雨了!”从牧月开始就不下雨,地里的小麦和燕麦全靠他们从河里打水来浇,拼死拼活好歹没把作物干死。如今连河水都浅了一半了,再不下雨,明年的地还能种吗?就算他们还能用桶打水,河水都不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