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刑警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还真给他破例申请了一间单人休息室,搭了个有爬杆的架子床,安排陆之衍暂时住在里面。
    陆之衍悠哉悠哉体验“牢狱”生活期间,负责案件的刑警们则东奔西跑忙得一个头两个大,还得应付隔一天就会找上门,掰着手指数法律条例逼他们放人的律师团队。
    “不说别的,我现在就十分纳闷,有这么个聪明脑子加上心理素质,干什么不好,怎么偏偏选择走犯罪这条路,还一上来就是六个案子。怎么着,现在流行集齐七条犯罪记录召唤神龙吗?真以为刑法是摆着好看的,简直无法无天!”
    “问题是,我们暂时搜集不到他犯案的证据,其中两个案子已经以意外事故结案了,重新立案怕是没那么容易,还得看受害方愿不愿意出面重新提交起诉,并且得确切掌握犯罪事实,说到底,拿不出证据一切都白搭。”
    “哪两条结案了?”
    “学校学生坠楼导致终生瘫痪,另外就是三名绑架犯绑架途中意外撞车两死一伤。”负责整理资料的女警翻开过往的案件卷宗,“坠楼的学生名叫张胜,出事前与陆之衍产生过多次摩擦,这些他们班学生能证明,以及事发当天有两名女学生亲眼见到是张胜推的陆之衍,却不知怎么的张胜自己也跟着坠楼,学校方表示纯属意外,并非陆之衍故意伤害。”
    “我们电话联系了张胜家人,得知今年三月份张胜一家办了出国签证,已经去往德国知名骨科医院接受专业治疗,并且有长期定居国外的打算。目前张胜家人的态度是,张胜精神方面极其不稳定,仅仅因为听到学校两个字就闹过好几次自杀,实在不想给张胜造成更大的精神打击,所以尽管知道坠楼意外有疑点,也不愿意回国配合重新立案侦查,希望国内警察放过张胜别再联系他们了……”
    空气短暂安静下来,老郑拿过水杯将冷掉的提神饮料一饮而尽,抹了把嘴问:“绑架犯那个呢,联系到那名车祸幸存者吗?”
    女警表情微妙地停顿下来,说:“联系到了,但是吧,没啥用。”
    “什么叫没用?”老郑递出一个疑惑。
    “那人当时撞到头部,昏迷了一个多月才醒来,醒来后直接成痴呆了,现在除了见着人傻笑,问他什么都答不出来。”
    老郑听完气得眉毛都直了,合着两起案子全钻进死胡同眼。
    女警一脸无奈:“三名绑架犯身上背了不少案底,有一个还是在逃犯,恶贯满盈本身就不是好人,现在发生这种事,该说不说也算是报应。”
    一旁认真用小本子做记录的小许警官,听到这挠了挠头,表情欲言又止。
    “既然如此,两件已经结案的先放一边,重点调查另外四起,无论如何,必须尽快找到关键证据。”老郑说完起身,打算带着临时案件组的刑警们继续出去查案。
    小许见状慢吞吞举起手:“郑哥,我有个想法。”
    老郑天生急性子,催促:“有什么想法快说!”
    被四五双眼睛盯着,小许全身肌肉迅速绷直,四肢极其不协调地站起身,因为太过紧张,到嘴边的话囫囵着又给咽回去了。
    老郑见状在心底叹气,暗想这年轻人处事风格畏首畏尾,稍微严肃点的场合愣是能吓一跟头,半天憋不出个响屁来,胆子还没芝麻粒大。
    也不知道怎么混上刑警的。
    老郑不敢再催,鼓励性冲小许点点头,让他继续。
    “哦,就是……”小许警官挠了挠比鸡窝还潦草的头发,用本就词汇量匮乏的大脑迅速整理思路,“我在想,是不是需要改变侦查方向?”
    “和以往的青少年案例不同,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无论头脑智力还是心理素质上,都超出普通中学生应有的水平,甚至比一般成年人还要更不择手段。对方有极高的反侦察意识,擅长伪装现场造成意外的假象。”
    说到这,小许有些垂头丧气:“以前我从不相信完美犯罪,觉得那都是天方夜谭,现在反过来想,确实不存在完美犯罪,但完美的意外每天都会发生。就像是一个人好端端走在路上,地面突然冒出个坑,摔进去死了,周围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我们也没法查出坑是人为制造,还是从一开始就存在……”
    老郑插话:“别想那些没用的,该查还是得查。”
    “是要查,但不是查证据。”小许点头,“陆之衍只交代了犯案过程和细节,没提到实质性的犯案动机,问他都是一口咬定当时心情不好太冲动才犯下这些案子,我觉得不合理。”
    有个男刑警笑起来:“应该说太合理了,几起案子中,除了摩托车事故是近两个月前发生的。其余案件,陆之衍还没满17,十五六岁这个年龄普遍容易热血上头,不稀奇。”
    “热血上头多数是激情犯案,他怎么能保证在毫无理智的过程不留任何证据?”小许迅速反问。
    男刑警一愣,瞬间答不上话了。
    “与其搜查证据,不如排查陆之衍的社会关系,像是家庭朋友同学等等,说不定能找出陆之衍实施犯罪的关键动机。我总觉得,他是为了某个人,因为不想将对方牵扯进案子,才拒绝和警方坦白,结仇报复的可能性极大。”
    老郑沉思了一会,顺着话分析:“找出犯案的真正原因,再联系受害者及其亲属共同指认犯罪事实,只要陆之衍在指认中据不反驳,无论案件本身是意外还是证据不足,都能以作案动机充分的理由移交法院审判。”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