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一直特想赚钱,真赚到了,竟然不觉得多高兴,因为你又不知道。”于戡自嘲地笑了笑,“因为我记得你之前会夜跑,我搬到这个小区,晚上有空的时候就出来,那么多脸,没一个是你……”
他顿了顿,省略了半句话,接着说:“我还查了这附近的几条夜跑路线,可我一次都没看见你。”
偶遇不成功,所以只能找上门。于戡本来不准备买房,但看到谭幼瑾的脸,他决定把这房子买下来,让她知道他赚钱了。其实他这钱是为未来拍片子准备的,花别人的钱是很难有自主权的,但别的快乐来到的时间太漫长,即时的快乐只有她能给他兑现。
“我看房那天,看到你,突然就为之前做的事找到了个意义。虽然你好像并不想要和我有什么关系……”
谭幼瑾就这么听着,等到房间里静得只剩下呼吸声,她侧过脸去看于戡的眼睛:“但我现在很想和你有点儿关系。”
【??作者有话说】
快结局了,在努力。
第39章 第 39 章
◎一个人,两个人◎
接下来的一个月, 于戡在谭幼瑾家的活动范围仍仅限于客厅,偶尔谭幼瑾会把厨房借给他用。
她想把现在的时间延长一些再延长一些。潜意识里她觉得这是最好的时光,并不怎么想进入下一阶段。
有个朋友曾跟她讲,越是擅长舞蹈、能从肢体运动中获得快乐的民族, 越少性压抑。她笑着回, 广场舞发达算吗?那咱们这儿最不压抑的群体应该是老年人。
谭幼瑾上过很长时间的舞蹈班, 但跳得并不好。她最喜欢的运动是跑步——一个人的运动。但现在,于戡开始陪她跑。
于戡隔天就约她夜跑。大概对她有误解, 他设计的路线比她之前的要长很多。之前跑步于她只是个调剂心情的方式, 并没正经当回事来做。于戡却很当回事。
她很希望于戡把跑步时说的话留到其他时间去说。她的体力并不能支持她长时间边跑步边说话。所以在于戡不喘气地说出一个长句之后,她的回答往往是“嗯”“哦”“噢”, 这种单字显得她有点儿冷漠。
于戡偶尔听谭幼瑾连“嗯”字都发得懒洋洋,就建议停下来, 两个人坐在路边漫无目的地看街景、月亮以及路过的人。
和于戡之前录的综艺播到第五集 的时候,谭幼瑾仍然一集都没看过。
对一个人最严苛的往往是他自己。她怕看出自己的破绽, 如果她仔细观察的话。
她对于节目的所有了解, 都是依靠软件推荐给她的内容。她从这些智能推荐里被迫知道医美行业的陈副院长和于戡出现的顺序被调换了, 她和陈院长的见面被特意剪辑到了第一集 , 用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引出于戡这块玉。
第一集推荐给她的内容都在赞扬她在陈院长面前的礼貌和克制,“要是我早就忍不了了。”陈副院长想要表现出的博学以及风度, 好像没有太多观众领悟到。
然后这种对她的称赞第四集 就出现了一些反转, 有一些文章开始对谭幼瑾提出做人的友善建议:如果对人没意思,就说明白, 这一片真心你不要, 有的是人要。
于戡的母亲给他打电话, 请他不要公开谈论他的家庭, 她不希望他在节目里提及她,这会给他造成困扰。
于戡向她解释:“我和你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我就算提到家人也和您没有任何关系。”
他现在自己一个人一个户口本。
周主任对这节目还算满意,尤其对女儿在节目里展示的姿态和风度满意。女儿她从小看到大,以致她有一种错觉,女儿只是年岁长了,其他的并没怎么变。而当她以一个观众的角度在节目里审视她自己的女儿时,她发现谭幼瑾和她印象里的并不怎么像。她从小对女儿的面部训练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直到最新一集,她从未在女儿脸上看到任何不得体的表情。同节目里的一个女演员甚至还有一些表情管理不成功的时刻。
每次周主任打来视频,如果于戡在,谭幼瑾就会走到自己卧室关上门再接听。
于戡有时候会自嘲地笑一下:“能不能让我也见点儿光?”
谭幼瑾打开手机手电筒的光,去照他的脸:“这光可以吗?”
这天于戡来得很晚,客厅里放着电影,谭幼瑾听着声音用挂烫机熨衣服,等全部衣服熨完,谭幼瑾坐在毯子上看电影,电影快结束的时候,于戡来了。
于戡看见角落里的一个纸箱,里面是还没安装的人体工学椅。
他直接拆了箱子,不一会儿装好了椅子。
谭幼瑾指了指椅子,对于戡说:“坐吧。”她自己有一把,这把椅子是给他买的,她想着他今天反正不来了,明天再装。
有椅子放着,于戡却不坐,坐在毯子上陪谭幼瑾一起看电影。于戡这一阵儿很忙,但他们每天都见面,只是时间有长有短。
“我有点儿累,能不能把你的腿借给我躺一躺?”
谭幼瑾把手放在于戡过于蓬松的头发上给他压平:“要不你回家休息吧,好好睡一会儿。”
“今天见面还没到十分钟吧。”
于是她的腿被动充当了于戡的枕头。他枕在她的裙子上,闭着眼老老实实地躺着,竟然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谭幼瑾的腿有些麻,她竖起手指头准备戳醒他,让他回家睡觉,但她的手指落到他眼下的皮肤时,停住了,他这几天应该睡得不怎么好。
她决定让他再睡五分钟。偏偏谭幼瑾的电话铃声响了,一阵鸟叫声。
是周主任打来的。
她赶快调低了声音。周主任问谭幼瑾收没收到表弟的结婚请柬。
“收到了。”
接着周主任又提到家族里她的同辈人要么结婚了,要么也有了可结婚的对象。只有她……
“妈,我困了,晚安。”
这些年她从来没有真正跟母亲谈过她为什么不想结婚,这原因她觉得说给母亲听好像有些残忍,像是控诉。
过了十分钟,于戡还没醒,谭幼瑾试图去捏于戡的鼻子,没下去手。
谭幼瑾忍着腿麻低头看于戡的脸,这不是一张能让人降低防御的脸,尤其是之前的稚气褪去之后,谭幼瑾有时会怀疑他在说漂亮的台词,来哄骗她这个爱情的吝啬鬼。在爱情上,她简直是个葛朗台,过于计较以致遇到于戡之前没有放送出一点。她之前看法制节目,最痛苦的是看到那些一个月连个肉菜都不吃的人被人骗去了全部的储蓄,一瞬间她感同身受,感到了什么叫槌心之痛。但她很早就认定,世界上可能并不存在专门为某人定制的爱情,但一定有一个专门为某人弱点打造的骗局。谭幼瑾想如果她这辈子一定要被什么骗的话,就现在这个吧,她认了。
“你怎么不叫醒我?”
“我专门为你定了闹钟,一分钟之后响。”
“腿麻吗?”
“还好。”
一分钟之后,闹钟没响。
作为补偿,于戡主动提出为她按腿,手触到她膝盖上的生长纹,他问谭幼瑾:“什么时候的?”
大概是高二高三的事,那阵儿她个子蹿得太快了,在她的膝盖上留下了一些成长的痕迹。
有次她和人约会,对方提议她通过小手术吧生长纹去掉。她就因为这个建议,当面删除了对方的一切联系信息。这个又成为了她自恋的证据之一,简直听不进去一点建议。她倒不觉得是自恋,说是童年的自卑后遗症或许更恰当些。一旦她感觉到有人想让她自卑的苗头,她就马上与之划清界限。
如果一个人不能接纳自己的身体,那她自己的头发眉毛乃至生长纹都可能成为她的敌人,并且这敌人24小时都不会离开。小时候,每当母亲注视她的时候,她不够柔软不够灵敏的身体就成了她的敌人。她幼时按照母亲规划练了很长时间舞蹈却没从此获得什么乐趣。别人的动作像是从身体里自然流淌出来的,而对她来说,身体记忆只存在传说中,她的每个动作都要靠脑子指挥,因为怕出错,身体总是崩得很紧,从未放松过。
其实她母亲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允许异见的暴君,即使是她小时候,也摆出了一个随时可以沟通的姿态。谭幼瑾后来一直在想,当时为什么没有试着去表达不满呢?更别说反抗。
她用了很长时间得出一个结果,因为她的母亲爱她。她在学校里又是个不怎么欢迎的小孩子,她的母亲却那么爱她,为了她能合群会拿礼物和一堆漂亮话贿赂她的同学。这令她难堪,但她知道母亲爱她。她可以不在乎旁人对她的评价,但她不能不在乎她的母亲。
在她第一次听到“白眼狼”这三个字的时候,她就决定她一定不要做个白眼狼。父亲太遥远了,她眼里只看得到自己的母亲,她不能让这唯一爱她又对她抱有厚望的人失望。她努力把自己捏成一个母亲喜欢的样子。她那时一直觉得,如果她让这么爱她的人失望了,那只能证明她不配得到任何爱。
让一个笨拙的人同时拥有敏感,是上天对一个人的双重惩罚,偏偏谭幼瑾都具备。她清楚地感受到母亲对她的要求,又无比清楚地知道她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满足不了。她被母亲的真实目光和想象中的目光熬煎着,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感到轻松。
她从未告诉任何人那时候她有多痛苦,最痛苦的时候,简直想退回母亲的子宫或者躺在婴儿床上,只有婴儿,什么都不会做,却能得到全然的爱,时刻被一双充满爱意的眼睛注视,而不是被审视。一个什么都不做的人,有时候会令人觉得她未来可以做一切。
当她对获取理想中的母爱死心时,她终于解脱了。
太强烈的爱让人受苦,幸运的是,后来她没再爱上谁。
她早就接纳了她这身体,完全不需要另一个人来充当裁判。
即使这个时候,如果于戡展现出一点儿想要当裁判的兴致,谭幼瑾都会让他马上离开自己的家。
于戡去亲她当年生长的痕迹,谭幼瑾的膝盖猛地颤了一下。
自卑和自恋一母同源,都是太关注自己,失去了对别人的好奇心。谭幼瑾此时忘记了考察于戡有没有伤害她的能力,她对于戡有着空前的好奇心。她现在有一点儿近视,离着远了看人仿佛自带滤镜,完全忽视了脸上的斑点纹路。不过距离这么近,一切都看得很清楚。
于戡请她再放松一点儿。一个女人即使有马甲线,以一种很放松的方式坐着的时候也会有一个柔软的小肚子。他说他喜欢这种柔软的触感,靠着这里,简直像是回家。
谭幼瑾身体不自觉地向后仰,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她感觉自己的脸有点儿烫。她猜自己的脸应该很红,这次不是过敏,也不是因为憋笑。
“你是我想象中的故乡。”他很早就离开自己的家乡,住所一次又一次地换。这家乡在想象中无数次美化,安放了他所有不能安放在其他地方的情绪,但事实上真实的故乡并不能承担这重量。
谭幼瑾心里笑他:我要是你真实的故乡呢?她以前也会因为对他强烈的失望想要看他的笑话,也会冷眼看他原定的女主角去拍别人的戏,对他毫无同情心。
但她没说,没忍心说。不是对他不忍心,是对自己不忍心,现在这样的感情对她来说也很难得,她不想去破坏。于是只是笑着说:“当初你买下这房子非要让我看,是因为‘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吗’?”
谭幼瑾觉得她比于戡大,主动的一方最好由她来做。她主动对于戡说:“我更喜欢卧室的光。”
她始终睁着眼,看着于戡,放任自己脸红。她不能选择她的全部人生,但可以选择她自己的记忆。她决定把眼前的一切永久地记下来,永久地留存在她的记忆里。
她比她自己想象的更热情。人是要死的,这热情不用也会消失殆尽。
家里备着安全套,是谭幼瑾买的。当她发现母亲来她家总是审查她家有没有第二人居住的痕迹,她恶作剧地买了这东西。母亲一面嫌她年纪大,再不抓紧连进她口中正经相亲场的资格都没;一面又完全不能接受这种成年人的东西,仿佛她是个中学女生。
但她始终没在母亲来的时候,把这东西摆在明面上给母亲看。太幼稚了,简直不像个成年人。
她没向于戡解释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她做了十多年成年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放这个在家好像都不值得大惊小怪。于戡没问谭幼瑾声称一直单身,为何家里有这种东西。他周围有些人,恋爱和发生关系可以并不重叠。对于已经被谭幼瑾抛向历史垃圾堆的人,他并不好奇。
他不好奇,却比他想象得要在乎,很难说于戡的卖力是单纯出于爱引发的欲望还是夹杂了被比较的恐惧。一想到谭幼瑾会拿他和别的男人比较,他的好胜心就压过了一切。
【??作者有话说】
第40章 第 40 章
◎要么是奇迹,要么是骗子◎
雄性食肉动物的捕猎和求偶其实颇为相似, 都是在漫长的窥伺中观察目标,追逐、靠近、扑倒、压住猎物咬住脖子确保对方毫无还手之力,不过是后者是把猎物的身体拆吃入腹,两个变一个;而后者则是一个强硬地进入另一个。
如果完全依靠本能, 于戡会快速地推进到最后一个阶段, 他膨胀的欲望希望马上找到一个地方去接纳。他说谭幼瑾是他理想的故乡时, 他不仅想让这个故乡安放他的情绪,也需要来安放他的身体。这不需要经验, 只需要足够的体力以及渴望。他的体力有绝对优势, 只要他想,她便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但是他知道谭幼瑾不会愿意他这样做, 她信任他不会这样做才把他放了进来。正是之前他掩饰住了他对她那种强烈的渴望,她今天才把他放了进来。
他相信光凭他的体力和他身体的优势, 马上就会给她带来许多快乐。但她偏偏对此是防备的。于戡发现,在面对一个体力远胜于她的男人时, 谭幼瑾想的从来不是这个男的能够保护她, 而是他一旦伤害她, 她是否能够反抗。当把他的优势剥离, 他就是一个缺乏经验的男的, 这让他有点儿挫败。
于是于戡只能暂时通过亲吻、抚摸、咬啮去捕捉她身体的气息、弱点和渴望,这也是先天的本能、而非后天的习得经验。在这方面他很有天赋。他甚至努力把自己包装得像是一个食草动物, 足够温柔, 没有任何攻击性。他的手指和嘴唇都包装得很好。他很想马上把她的身体揉进他的血肉里,但是他知道她是那种需要循序渐进的人, 所以他在克制欲望的同时还在克制放在她身上他的手掌的重量。
但是于戡的眼睛慢慢出卖了他, 他缺乏那种温和的没有攻击性的眼神, 也装不出。他的眼神充斥着他要她, 他现在就要她,那种想要马上把人拆吃入腹的欲望根本无法遮掩。
强烈的欲望本身就是攻击性,因为需要对方配合或者退让来满足。
可能是出于一种天生的狡猾,于戡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可能会有破绽,每当谭幼瑾要睁开眼睛看他的时候,他便去吻她的眼,这样吻着,她自动就闭上了。
劝一个人不要太在乎别人的目光时,经常有这样一句话出现:“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没时间看你。”
谭幼瑾从来不用这类话劝人,觉得别人都在看自己固然是种受罪,但是被指出根本没什么人看自己,也未必多快乐。
而且,事实上是“大家都很忙,没时间细看你,随便看两眼的时间还是经常有的。”了解一个人太费功夫,就连夫妻子女之间也未必有全然的了解;但是匆匆看两眼就判定一个人如何如何,这样的事可不少。讲清一个人如何变成今天这样,其容量并不比一部英法战争史少多少,但是落在别人的眼睛里,几个通用的形容词就可以概括完毕。
谭幼瑾从来不奢望别人了解全部的她,她对别人也做不到。全然的了解很难做到,做到了也未必是好事。许多爱情的发生根本来源于对彼此的误解,恰恰是双方开始控诉“你怎么变得我不认识了”,才是真面目显露的时刻。
离着这么近,谭幼瑾忍不住想于戡会怎么看她,和她以为的自己是不是一样。完整的自我只有在独处或者完全视对方为空气时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