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
作者:曹家大小姐
文案:
相国府的王大小姐一睁眼,就被人砸了一头的烂菜叶子
除此之外,爹跑娘死,未婚夫还被抢了,谁能比她惨?
然后她才知道自己是穿书了,还是男主角心中挂念的那个早就死了的白月光
不能改变男女主角的结局?
行,那我离你们远一点
但谁能告诉她,为什么有一个穷穿地心的糙汉子一直在撩拨她
而她,还心动了!!!!
行吧,反正她有一块膏腴之地,种啥有啥
只要有她一口粥,就有这汉子半口汤
糙汉子:半口汤?
王思婉:(纠结)那……一口汤?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思婉 ┃ 配角:糙汉子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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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一样的世界
王思婉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觉得周围沸反盈天,吵吵闹闹得比她此前参加琼花宴时,一群千金小姐叽叽喳喳还要闹人,眼睛还没适应,未等看清周遭情况,一片散发着腐烂湿润气息的白菜叶子,伴随着一个尖利高亢声音女人喊出来的是,‘打倒坏分子’五个字,砸在了她娇嫩金贵的脸上,力道挺大的,菜梆子打在她鼻尖带着火辣的疼,她的眼睛下意识的闭上,眉头皱得紧紧的,脱口而出便是一句。
“放肆。”
只可惜她觉得自己是足够大声了,可实际上声音不过蚊蝇一般大小,在这吵闹的环境中,压根就没人听得到。
水绿是怎么回事?张妈妈又去哪了?在她的碧云阁谁敢这么大声喧哗?谁又敢扔东西在她的脸上?
未等她多想,整个人就被一只手狠狠一推,她差点没一下子栽到地上,稳住自己的踉跄之后,她恨恨的睁开眼睛,先是被明晃晃的阳光给刺了一下,然后便看到身边围满了面容扭曲的男男女女。
而这些人的穿着,根本不是她常见的冠袍带履、锦衣玉袖。而是各种蓝灰绿,款式是贴身穿的寝衣的样子,穿在外面着实有些怪模怪样。
不仅如此,她现在似乎是站在一条街道上,胸前挂着一张牌子,而不远处的房子,也不是她熟悉的亭台楼阁,而是一些方方正正的房子。
这是哪里?她在哪?
周玉霞志得意满的走到王思婉面前,看她面容呆滞,眼神空愣,心里更是高兴了。谁能想到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中,向来备受宠爱的王大小姐有一天会落到这番田地呢?
王思婉冷淡的抬头看向面前这个表情非常得意的年轻女孩子。
微哑着嗓音问:“你是何人?”
周玉霞神色一顿,狐疑的看着王思婉,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冷笑着说道:“王思婉,你还以为你是高高在上的王大小姐呢?我听说,你妈前天从楼上跳下来,摔死了,啧啧啧,,脑浆都摔出来了,一地的血哦。你不是说你爸很喜欢你吗?怎么没带你走啊?你王大小姐,怎么就留下来了呢?”
王思婉听着眼前这个年轻女孩子说的话,神色越来越恍惚,头也如同针扎般疼痛起来,无数她完全陌生的记忆蜂拥而来,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呼吸也越发的粗重,整个人如同雨打娇花般开始颤抖,盈盈双眸也浸满了泪水,看起来分外的娇柔惹人怜惜。
周玉霞冷眼看着,边上有一个高大的男生满目怜惜的看着王思婉,实在没忍住走了过去,“今天已经差不多了,让王思婉回去吧。”
“呵,不行,王思婉这是吃不了苦,没有一点悔改精神,她爸可是领头的坏分子,向来喜欢装模作样,手底下有那么多工人受到迫害,王思婉从小到大也享受了那么多好处,如果她是真的要洗脱身上的成分,就应该咬牙坚持。”周玉霞冷冷的说道,然后指了指右手臂上的袖章,“李少华,你得听我的。”
李少华看了眼她的红袖章,又看了眼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的王思婉,咬了咬牙,还是退了下去。
但这场斗争来看的人特别多,大部分被斗争的都是一些中年或者老年人,王思婉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夹在中间着实引人注目,尤其是这小姑娘看起来娇娇弱弱的,脸上苍白得马上就要断气的样子。
就有一位老太太不忍心的在旁边开口说了,“这小姑娘犯了什么错了?怎么把人家小姑娘拿出来搞斗争啊?”
周玉霞看了这个老太太一眼,手上也带着袖章,“她爸是王建国,奴役了几百名工人的坏分子,专门剥削广大工人同胞的,现在她爸跑了,她从小就生活在这种不好的家庭中,很有问题。”
那老太太才不怵她呢,就是单纯看着这小姑娘可怜,闻言瞥了周玉霞一眼,“别给我说这些虚的,我看小姑娘你心思才是恶毒呢,这是她爸的事,你们没抓到他爸,反倒把人家女儿拉过来了,咱们搞斗争只搞发下来的名单上的人,这小姑娘肯定不在单子上,她只是出生在这个家庭而已,能跟她有什么关系。赶紧把人给我放了,真是瞎搞,你们这些年纪轻轻的孩子,做事就是没我们稳妥。”
王思婉的脑袋的疼痛如同波浪一般,一波一波的涌上来,旁边各种吵闹的声音又是叽叽喳喳的,让她更是烦躁,耳朵里都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压榨这样她都不懂的词,最后她看了一眼为她求情的老太太,然后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也不知晕过去多久,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木板床上,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子,应该是刚晒过的,松松软软还带着阳光的清香。
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了,但应该是怕她醒来害怕,所以边上亮着一盏灯,幽幽黄色的灯光,她转头好奇的注视着这盏灯,她那些记忆中得知,这就是电灯,不同于油灯和蜡烛,是用一种叫电的东西供应发亮的。
她从床上坐起来,低头看了一眼,身上衣服好好的,但这穿的?她伸出手,好奇的摸了摸身上的有点粗糙的面料,然后不适的甩了甩手,有点扎。
王思婉掀开被子,找到地上的一双拖鞋,这也是她从未见过的鞋,她踩了踩,发现还算舒服,就不太熟练的及拉着拖鞋走到那盏灯旁边。
这应该就是台灯吧?王思婉想到记忆中关于台灯的样子,然后伸出细细白白的手,试探的抚上灯盖,新奇的睁大了眼睛。
有一点点温热的感觉,但是不烫诶?
她弯下腰,看着被灯盖罩住的那透明的小球,白嫩的手指悄咪咪的伸进去,摸上小球,然后被烫得刺溜一下收回来。
她瞪着手指上的红印子,有些生气的鼓了鼓双颊,还是烫的啊!
这灯,可真稀奇。
作者有话要说: 拜托各位去看看我的新文《柔骨娇娘在九零[穿书]》,已经开文了哟
自小被牙婆领养回去的吴烟吴侬软语,在金陵河畔是顶尖的柔骨美人,还未长成的时候,艳名就传遍了整个扬州城。谁人不知这个叫吴烟的美人生得一身娇软的嫩骨头,白嫩的皮子都能掐出水来,声音就像那夜莺轻鸣似的婉转动人。
吴烟知道自己年纪到了,在牙婆过来说,已经把她卖出去的时候,她只是垂下波光潋滟的眼眸,随后就平静的踏上来接她的小轿。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顶小轿却成为了她魂归之处。
吴烟再次醒来时,成了一名生活在90年代的,头发爆炸金黄,穿着豹纹小皮裙的发廊洗头妹。
沈清越梳着大背头第一次见到吴烟的时候,她穿着豹纹小皮裙,乱七八糟的大浓妆,怯生生的眼睛往他这边一瞅,他愣是目眩神迷了。
第二次见吴烟的时候,她脸上的妆全洗干净了,穿着小白裙,腰上绑着带子,纤细得他心都跟着颤,想掐在手里,狠狠的摆弄。
吴烟心里默念了无数次,让沈清越这个早死的男配离她远点,可他却像狗皮膏药似的越黏越近。
女主在古代被当成一等瘦马培养,所以莺歌蝶舞、琴棋书画等等样样精通。
推一下我基友的预收文,也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写的文哦
《给你小钱钱》作者:夜斩白
怀光睡下时,天地初开灵气丰沛;怀光醒来后,玄门凋敝道法溃散。
附身在十六岁人类少女身上的怀光抬了抬自己瘦弱的胳膊,再看看盖在自己身上漏絮的棉被,心中怆然:人族如今生活如此艰难了吗?
身为师门最后一根独苗苗,怀光觉得需得从长计议。
好不容易适应一周,忽然有人举着奇怪的东西,放她眼前:“恭喜你被选为变X记的嘉宾,体验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生活!请问有什么感想?”
怀光:“???”
体验第一天,她捡了块石头,点成了金,想买个包子却被骂了一顿。
体验第二天,她扯了块破布,坐在街口算命,被城管缴了摊子。
体验第三天,怀光觉得城里的生活是不是有点太艰难了?
*
企业杰出青年进行一对一扶贫,赵玄朗多了个扶贫对象。
扶贫对象俨然是个小可怜,还曾经是个被拐少女。
“你有钱吗?”扶贫对象睁着小动物似的水润双眼,殷切询问。
赵玄朗给了她一百块,而后得到了一块狗头金。
——等等,说好扶贫对象呢???
第2章
从原身的记忆中,王思婉知道了自己现在的情况。
她不是这个世界的王思婉,而是大晋朝王相国府里的大小姐,她爹作为大晋朝唯一一位相国,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她作为相国的掌上明珠,地位自然也是高高在上的,无人敢欺负她。
事实上,她确实算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但可惜就可惜在,她娘早就过世了,她爹又娶了继母。虽然这继母仗着自己是大家闺秀的体面,表面上不会对她做出什么事,但背地里嘛,她这个继母可真不算是良善人,再加上这继母后面又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她爹对她又过于看重。
所以这继母背地里小动作也不断,而她那两个女儿看不惯自己受爹爹宠爱。不过这两个妹妹也不聪明,只能耍些不入流的小手段,就比如这次她会变成这个王思婉,就有那两个妹妹的手段在里面。
她不过是带着她们一块去参加一场琼花宴而已,谁知道靠着栏杆就被推进了水里。原本她带着丫鬟,再加上这个琼花宴是华成公主举办的,她还料想这两个妹妹没那么大的胆子。
也是她高估了自己,只是想看一场热闹,谁让那镇国公家嚣张跋扈小女儿掉进水里了呢,却没想到混乱的时候,就有人将她也推了下去。
至于为什么断定了是她那两个妹妹干的,落水之时她往身侧看了一眼,可不就是二妹妹刚收的小丫鬟嘛。
也不知道她被捞起来时是不是面色青白,还是泡得发胀了,想到自己如花似玉的小脸蛋,还有那保养得极好的身材在水中泡得肿胀,一点也不好看了,她就打了一个哆嗦。
真可怕……
不过,王思婉点了点自己的小下巴,在收到的记忆中,她看到了这具身体的脸,居然和大晋朝的自己一模一样,连眼角那颗小小的痣,都长在同样的位置。
她记得自己落入水中后,在浑浊的水中,那块从小戴到大的,据说是她娘留给的她的玉佩,突然飘到她眼前,好像是它发出了一道亮光,自己再醒来,就变成了这个王思婉。
想到以前听丫鬟讲的神鬼故事,她抿着唇笑了笑,没准是她娘在保护她呢。
她下意识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脖子,没有任何东西,有些失望的垂下手。
看来这从小带到大的玉佩没能一块跟过来。
但很快,她神色又黯淡了下来,父亲,肯定很难过吧。
不过她很快就抛开了这些,而是专心思考这个世界的事。
这个王思婉倒是跟她有很多相似之处,除了长相之外,还有生活环境,俩人倒都是优渥环境出生长大的。
而这个王思婉的家庭,也挺耐人寻味的,母亲沉默寡言,平日里不太露面,而父亲呢,表面上是很喜欢她,但事实上,这些事件刚出现之后,她的父亲就买了船票离开了,没有带上他们母女。而从小到大,没吃过苦的王思婉就倒霉了。
先是母亲跳楼,死在她面前,让从小娇生惯养的王思婉精神崩溃;然后就是以周玉霞为首,说她父亲跑了出去,她作为女儿要代替父亲,随后就被抓走了,短短几天经历了这些事情的王思婉,压根就承受不了,有可能是心力交瘁吧,在被拉出来的时候,终于没能熬过去,眼睛一闭就过去了。于是大晋朝的王思婉,刚睁开眼睛就被扔了烂白菜叶子。
可以说是非常不友好的体验了。
王思婉嫌弃的皱皱眉,原本的王思婉没了爸妈没有庇护,以后的日子可不好过,再加上她身上的成分问题。啧,当真是可怜死了。
当然,还是她最可怜了,毕竟原本的王思婉眼睛一闭就过去了,以后要遭的罪,都得她来受着。
还没想好接下来该怎么办呢,王思婉肚子里就传来小小的嗡鸣声,她小脸一红,饿到肚子叫可不是世家小姐的规矩。
再度环顾了下这小小的房间,确定这房间从来没在王思婉的记忆中出现过,她是在刚过来的时候因为陡然间接受了原来王思婉的记忆,而晕了过去。照理说,她晕过去要么就被送到关押他们的地方,是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要么就是送回王思婉自己的家,虽然那个家里可能也没人了。但绝对不是在一个温暖的精致的陌生的小房间里。
她突然想到了晕倒之前,那个看起来很慈眉善目的老太太。
肚子饿得实在是有些难受,没办法,原来的王思婉和其他人关在一起,除了喝了两口水,整整两天都没吃上饭。
她捂着肚子,仪态端方的走到门口,然后打开房门。
不同于房间里不太明亮的灯光,外面似乎是把能用的电灯都用上了,整个客厅都亮堂堂的,还有漂浮在空气中,那滋味香浓的饭菜香味。
以及,从厨房中传来的刻意压低的说话声……
……
“老头子,你看着点锅,我去看看那丫头醒了没。”付春梅将身上的围兜取下来,叮嘱着正带着老花镜切菜的老头子。然后麻利的洗了把手,放围兜上擦了擦,就拉开厨房门,准备过去看看。
结果正好撞上刚出房门的王思婉……
王思婉记性不错,毕竟她可是把京城中所有官员贵族的家族谱全部都背了下来,并且还把所有人的人名和长相都记了下来,就是为了在参加聚会的时候不出一点错。
所以哪怕是晕倒前只看了那么一眼,她也把这个好心的老太太给记了下来。
“您好,请问您是?我,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王思婉眼神仓皇,怯生生惶恐不安的看着这位老太太,她觉得这样子才符合一个经历了不好事情的孤女形象。
深知自己外貌的王思婉,自然也清楚自己这个样子特别招人疼,反正以前她眼睛一红,连一贯严肃的老祖母都说不出话来。
作者有话要说: 指路完结文:《异世膳师重生八零年代》
如何在这片被天道放弃没有灵气的大陆修行?
以食入道第一人楚随珠表示:这不就是做几道菜的事吗?
尚食大陆人人皆知,欲食随珠亲手所制之珍馐,唯最烈美酒、最美华服、最珍奇宝方能得其所制一日仅三餐。
坐拥奇珍异宝,身着华服坦然赴死的楚随珠觉得自己这辈子值了。
谁知再睁眼,吃着剌嗓子的黑面馍,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衣服。她决定,修炼致富两手都要抓,都要硬。
第3章
付春梅本来就是个心肠好的老太太,虽然她也戴着红袖章,但现在街上乱七八糟,她这不过是自保的手段罢了,还真没拉什么人出去接受啥教育。
把王思婉带回来,也是因为不落忍,本来她还真不想带麻烦回家,能帮着说两句话已经是她能做的最大的善意了。但这丫头晕倒前那一眼,小可怜见的哟,把她心疼坏了,鬼使神差的就把人带回来。
带回来安顿下来之后,她也没仔细看,现在再看吧,也难怪自己之前因为那一眼就不忍心了,实在是太招人疼了这孩子,先不说这气质,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再说这小姑娘长得,还真是漂亮得紧,跟天上的仙女似的,现在这仙女就像是误入凡尘一般,怯生生娇俏俏的模样看得她这个老太太,都心肝一颤的。
“哎哟,丫头丫头,你别哭啊,没事了没事了。”付春梅连忙走过去拉着王思婉的胳膊,面庞中布满了真切的关心。
“这是在我家呢,我把你带回来了,你放心,我不是坏人。”付春梅把人拉到沙发上坐下,然后真诚的说道。
王思婉顺从的跟着这位老太太,她从这位老太太身上只感受到了关心和爱护,这让她很温暖,只是坐下的一瞬间,她微微眯了下眼睛,悄悄的移了下臀部。
心里熨帖的感叹了一下,真软啊。
不过面上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来,还是那副心惊胆战的样子。但听完付春梅说的话之后,连连感激的点头,反手拉着付春梅的手,“谢谢您,实在是太感谢您了。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才好。”
她这个样子也非常符合,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的形象,所以付春梅见她这样,也更是心疼了。
“好姑娘,这有啥啊,我一个老婆子,也没做啥,就是把你带回来了而已,再说了,我也看不惯他们那群学生,冤有头债有主,怎么着也不应该找到你头上,我听说,听说你妈过去了,你爸也走了,真是造孽,怎么能让你一个小姑娘面对这些事情呢。”
这还是她把这丫头带回来之后,特意找人问的情况,别的不说,这姑娘她爸自己就知道,生意做得挺大的,是个有能耐的人。再想想别人告诉自己的小道消息,她看向王思婉的眼神,愈发的怜悯了。
可怜见的,怕是到现在都不知道,她爸是带了另一个女人走了吧,听说那女人手里还牵着一个小男孩呢。
现在的王思婉对付春梅口中所说的她爸她妈没什么感觉,毕竟说到底,这两个人跟自己没啥关系,只是原身的父母。在获得的记忆里,原身的母亲,从来都是沉默寡言的,虽然看起来很温柔,但关于她的记忆实在是不多。最深刻的记忆,便是她如同蹁跹的蝴蝶一般,从楼上跳下来。
当然这一幕,王思婉其实,不太愿意想起的,毕竟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
她看过死人,小时候她有一个很好的玩伴,是奶娘的女儿,后来不知怎的,就得罪了继母,然后就被拖下去打死了。奶娘跑过来让她去救她女儿的时候,她便急匆匆的跑过去,却只看到那个女孩青白的脸。
她还记得那个女人居高临下的眼神,说那个女孩把她带得不像一个正经小姐了。但她知道,这不过是那个女人想要在她面前立威而已。
原本她是喜欢继母的,父亲曾经告诉她,让她与继母好好的相处,家宅平乐;但若是那个女人不喜欢她呢?
所以她就去到父亲书房里哭了,她知道,父亲最不喜欢草菅人命之人,而这个继母便是犯了大忌。
但这些事也都过去了,现在她已经不是王相国府上的大小姐了。
而那个跳楼的女人,是“她”的母亲,所以她的死亡,对原身的打击应该是非常大的。
“我,我也不知道了,他们怎么……”她脸色苍白,露出一副痛苦的模样,让人看着都跟着一块难受。
付春梅暗恼,自己提起这事干嘛呀,有些愧疚的她怜爱的握住王思婉的手,刚刚没注意,现在又是一阵惊奇,这小手软嫩滑腻的,当真一双天生富贵的手。
“是我这老婆子不会说话,谁知道现在这世道,突然变成这样呢。”付春梅叹息,谁知道怎么就变成这样呢,好不容易最困难的时期熬到现在,怎么就这样了。
王思婉垂下眼眸,想到这段时间的记忆,眸色一片深沉。
她预感,这只是开始而已。
俩人又随意闲聊了一会,等开始吃饭的时候,王思婉见到了付春梅的伴侣,是一位老师,在不远处的中学教数学的,姓许,这也是付春梅为什么要做□□的重要原因,没办法,这年月学生都不尊师重道了,他们俩个老人家得想着法保护自己。
得知王思婉是因为父亲的关系,被同学送出来接受教育的时候,这位许老师叹息着摇摇头,眼神中闪过无奈。
“这些孩子啊,都不知道该怎么去管了。”他语气中带着深切的迷茫,喃喃自语般问道。
付春梅给他夹了一块煎豆腐,不着痕迹的翻了个白眼,像是压抑着心中的怒气一般说道,“你把他们当学生,他们哪有把你当老师,要不是我找了三妹家的小子帮忙,你现在早被那群半大小子给绑去接受教育了,让你挂个牌子,被那群学生压着。你再想想你这段时间去学校,还有多少学生上课?这心啊,早就野了。把你们这些老师当仇人呢。”
听完这话,许老师有些不好意思,他是真的喜欢孩子,所以没办法接受孩子们不上课不听讲,每天跑出去干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学生就应该认真学习,长大后再报效祖国。
王思婉之前和付春梅聊天的时候,已经知道为什么她戴红袖章的原因了,付春梅还着重解释了她不会干那种迫害人的事。而王思婉当时只想到了一句话,那便是‘举世混浊,何不随其流而扬其波’。
原身的记忆中,戴红袖章的这群人就如同饿狼一般,她的同学朋友都失去理智一般,将曾经尊重的老师扯下泥潭,仿佛这才痛快。
但付春梅却给了她一个不一样的角度,既然世风如此,何不入乡随俗?
思及此,她又想到了原身的身份,她的父亲已经跑了,而周玉霞等人还虎视眈眈的盯着她,既然她现在已经接管了这具身体,那这困境她必须摆脱。
堂堂相国府的千金大小姐,可从来不是泥捏的人物。
第4章
尽管餐桌上饭菜丰富,但因为心中所想,三人都吃得没什么滋味。吃完饭后,许老师先回房间准备教学资料去了。这是他多年教书养成的习惯,头一晚都要准备好第二天要教学的内容,相当认真负责。
王思婉虽然是从小就娇生惯养,但还是有些眼力见,今天要不是因为付春梅,她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地方呢。所以帮着收拾餐桌好不勤快,可惜她的手天生不是做这个的,手忙脚乱不说,还差点把碗给摔了。
付春梅连忙拉住她,这软嫩嫩的小手啊,就不适合做这些。
她只有一个儿子,还在外面当着兵,做梦都想要个女儿和孙女,这会看着王思婉,就跟看她亲孙女一样,心里眼里都亲得不行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一眼就合了眼缘,也讲不清缘由,只是投缘。
第二天一大早,王思婉就离开了,临走之前,付春梅拉着王思婉深深的叹息了一下,这小姑娘,孤身一人的。
但她也知道,自己确实管不了太多,能把这小姑娘带回来照顾一晚,在这个人人自危的年景里已经很是不错了。
王思婉当然也知道这个情况,昨晚她几乎一夜未睡,一直在整理着原身的记忆,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也更加深刻,不能说自己可以完全融入,但也差不离了。
她有家,虽然那些人到她家去抢了很多东西,但房子确实是她家的,他们没办法抢走。所以,她也不可能赖在付春梅家里。
而对于这对好心的老人,她想,等自己解决眼前的困境之后,再来报答他们的帮助吧。
付春梅的家是在一栋楼房的一楼,王思婉走出老远的时候,才小心的回头看了一眼,清澈的眼眸中带着些许惊奇,倒映着五层楼的楼房。
这样的房子,还真是怪模怪样的,但好像又很方便。
原身住的房子是在郊外,离付春梅这有点距离。
王思婉接受了记忆,自然是知道该如何坐车过去,但此刻,她却是好奇的走在路上,看着走过的街景。
曾经她只有在赴宴时才能出门,而出门也都是坐在马车里,连掀个帘子看一下,都会被嬷嬷喝止。
倒是府里的下人,每个月都有一天可以出门,有一次她坐在房里,听到外面的小丫头讨论着热闹的集市,当真是想出去看一眼。
肯定比那什么琼花宴,赏荷宴好玩得多。
此时她看着路边架着一个奇怪的炉子,一位老人坐在后面,炉子下面还烧着火,整个炉子已经被烧得漆黑,边上围着好几个小孩目光灼灼的看着。让她也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好奇的看着这一幕。
“来了来了,马上就要炸了。”其中一个小孩捂着耳朵,开心的叫道。
王思婉不明所以,没来得及学着那群孩子捂住耳朵,就听一阵轰鸣,吓得她一个激灵。
她惊异的瞪着那个正被老人打开的炉子,这是何物?
随后,她又闻到了空气中传来的香甜的滋味,似乎就是那个炉子里传出来的。
却见那几个小孩,一手拿着布袋子,一手拿着钱币,开心的将钱递给老人后,那个老人便从那个漆黑的炉子里拿出一种白白的似乎是吃食的东西,装进那些孩子拿着的布袋子里。
早上已经在付奶奶那吃过早饭了,她倒是不饿,看明白是吃的之后,便抬步继续往前走去。
心中却是非常的满足。
等走到原身的家时,都已经临近中午了,她也累出了一身汗,只是这一路看到的情景,让她非常的满足。
院子的门开着,王思婉表情没有什么变化。
她昨晚就检查过了,身上的所有东西都被收走了,连钥匙都没有一把。
不过,那个人应该在的吧?
王思婉走进去,敲了敲小洋房的大门,“宋婶,你在家吗?”
过了好半晌,门才被人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拉开,“思婉,是你吗?”里面的人小声问道。
王思婉脸上露出一抹笑来,“是我,宋婶,开门吧。”
里面的人赶紧把门来开,露出一张惊喜的脸来,“思婉,你可算是回来了。”
宋婶看起来大概四十来岁,但是比原身记忆里看起来更愁苦一些,这会见到王思婉,虽然眼睛看起来亮了,但整个人那种惶惶不安的姿态,依然存在着。
宋婶是原身母亲那边带过来的老人,一直陪在原身母亲身边,原身母亲跳了楼之后,在原身情绪崩溃的时候,是这个宋婶将原身母亲的后事料理好的。
王思婉对宋婶很有好感,因为宋婶现在的身份有点像她的嬷嬷。
不过她的嬷嬷太严厉了,在原身的记忆中,宋婶是即她父亲之后对她最好的人了。不过现在她父亲已经跑了,并且没有带上她,所以这个宋婶应该是对她最好的人了。
“让您担心了,放心吧,我没什么事。”这是唯一对原身好的人,所以王思婉态度也很温和。
宋婶怎么可能不担心了,她在王家呆了十多年,一朝整个王家都破碎了,看着长大的思婉小姐被人带走,她这辈子都在为王家服务,没有结婚生孩子,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想去找人把思婉带回来,都不知道找谁。就这么担惊受怕了几天,总算等到人回来,才算是松了口气。
“哪能不担心啊,那个周玉霞,怎么那么坏的心肠,以前跟在你后面妹妹长妹妹短的,还有她爸妈,也不是什么好人,她妈之前还到你妈房里拿东西,我把她赶走了。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宋清见王思婉没什么事的样子,把人迎进来后,就絮絮叨叨的说着这几天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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