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偏偏,此生那个女人叫季疏晨。
她强势,只为成就更好的自己;她忍耐,却独独不对他退让半分。她经常自以为是地在他眼皮子底下搞些他不喜欢的不磊落的手段,自作聪明地揣测她在他心中的份量……分明这么讨厌这样的一个季疏晨,内心却依旧不由自主地偏袒她,不允许她的刻意丑化成为别人的笑料,不允许任何人解开她的伪装……
然而这样的偏袒,终究还是会有枯竭的一天。
当屈湛发现季疏晨居然为了怨恨可以把自己说成是季霖的女儿时,他真的认定季疏晨疯了。是那种肮脏、令人作呕的疯狂。就像一个变态杀人魔,费尽心机予以谋杀后仍不满足,为了膨胀自己的成就感(亦或其他欲望),竟还要分尸解剖。
所以屈湛放弃了季疏晨。他或许依然爱着,但他爱的人,不能是这样卑劣的。和三年前一样,他选择新欢来淡忘。就算沈柏姿骂他渣他也认了,他只是追求速战速决的快感,所谓“冷血无情”,标签而已。
可是,放弃季疏晨以后的日子,没有想象中顺畅。
最先是当晚他就收到了季岱阳的辞职信,接而是季岱阳一手培养的副手们一致缺岗,命人将他找来却诡异失联,回到疏宫后发现米粒竟也跟着消失,他才知道,季岱阳带着米粒去德国了。他让香港子公司紧急派人手过来,期间他亲自运作整个营运部,身心俱疲。
一周后香港调回来的人员上手后,他又重新部署职业经理人看住香港那块,等再回神,就是唐子骏来喊他当伴郎了。
“听说季岱阳走后整个营运部都几乎瘫痪?啧啧,执行力真不容小觑啊!”唐子骏转着老板椅惬意地坐在屈湛的大堆文件前,就差没把个烟斗吹上了。“不过你把香港那边的人调回来不怕那边局面失控吗?要不要我派几个虾兵蟹将给你?”
“敬谢不敏!”屈湛头也不抬地批示着文件,“给你挖个洞进来把Quzi那些内幕都握在手心,假以时日拿来要挟我割地赔款?”
唐子骏的意图被看穿,只好转移话题:“忙到现在连正式的仪式都没有给允白我也不怪你,可我婚礼毕竟是你们第一次以未婚夫妻的身份公开亮相,连个戒指都没有总说不过去吧?”
“知道了,未来大舅哥,今晚就带你妹妹去买!”
“怎么不是订制的?”
“你三天后结婚没错吧?还来得及?”
“是办婚礼!老子结婚三年了!”
扯皮完毕后唐子骏差不多就要撤了,起身时他状似无意地说:“对了,季疏晨失踪很久了,你知道吗?”
屈湛依旧眼皮都不抬一下:“干我何事?”
“哦。”唐子骏耸肩,“我昨天倒是在季叔的庄园里看到她了,好像没多少日子了。”
好像没多少日子了……屈湛闻言签字的手不受控制地一斜,心像是被人捏住,用力一抽,疼到呼吸都有些困难。
“她,到底怎么了?”
粗砺沙哑的声音把唐子骏都吓了一跳,他赶忙解释:“我是说,离她知道真相没多少日子了。”说完他怕屈湛发飙,一秒都不多留,光速闪。
屈湛收拾好心情,细细咀嚼唐子骏刚刚说的那两字:真相。
真相到底是什么呢?什么才是你要的真相?
当晚屈湛就带唐允白去了唐家旗下最大的珠宝店,唐允白心花怒放地挑了一枚又闪又别致的钻戒,屈湛当下便在心中夸赞,这才是配得上他屈湛的女人,大气又不浮夸,干净利落一步到位。
自唐允白成为他的未婚妻,他的生活少了许多刻意。不必浪费时间探寻未婚妻的行踪,因为她正在你的公司为你效力,更不必安排时间专门见面,下班后自然而然就可以把时间花费至睡前。
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直到唐子骏大婚这一天,作为伴郎的他叩开准备室的大门,与一袭雪白礼服的季疏晨目光相撞。
他知道她一定看到了唐允白由于紧张而与他相扣的十指。其实他感觉并不是很好,那枚钻戒掐在他的指间,紧得似要与十指相融。可他表现的十分坦然,正像一个男人握紧他的未婚妻那般。
而季疏晨似乎也没多缱倦缠绵的话要讲,她侧开身,带起一股他很熟悉的暗香,应该是苍兰吧,他记不清了,也不想再去记清。
另一位伴郎沈柏勉与屈湛全过程零交流,他呆在季疏晨身旁的时间比屈湛认识她还长,护短是必然的。那天最后是屈湛和唐允白正常充当了伴郎伴娘的角色,两位正式的伴娘除了蹭在新娘身旁把挡下的酒递给沈柏勉谁的帐都不买,沈柏勉四处周旋玩命似的把自己灌醉。送完客路过花园时,屈湛看到两个没喝酒却在发酒疯的女人,不关己地走开。无论那个叫季疏晨的人是死是活,都已经,不是他屈湛的责任。
回去时唐允白哭丧着脸告诉他,季疏晨对她说:Old soldiers never die,they just fade away。
屈湛听后心上一滞,随后只剩冷笑。
好一个“老兵不死,渐近消亡”。屈湛对唐允白说:“允白,如果你愿意,明天我就让朴管家去你的公寓搬行李。”言下之意便是让唐允白搬进那座再也不叫“疏宫”的宫殿。
唐允白求之不得。
之后,屈湛拨了一通电话:“朴信义,明天去唐总监公寓,晚上我要看到她的行李。”
许久未有雇主任何音信的朴管家脑一热就把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倒了出来:“那太……季小姐的东西怎么处理?”
“除了她自己的,其他全扔了。”
那哪些是她自己的?哪些又不是她自己的呢?
“……好的。”
“对了,把三楼那两间房锁起来,允白若问起,就说是季疏晨住过。”
“好。”朴信义默叹一口气,先生到底还是为太太,不,是季小姐和他各自留了一间房。
可惜,那两间房门,不知何时才会再打开。
季疏晨从一个她并不陌生的房间里醒来,满眼骚包的明黄色,不是沈柏勉的狗窝又是谁的?她在附近房间找了一圈,沈柏姿不在,估计是被直接送回沈家了,厨房里传来刻意放轻的铲勺声,用膝盖想都知道不可能是沈家那对废柴姐弟。
于是,在远处看到沈小公子的背影时,季疏晨风中凌乱了。她的第一反应是低头看自己身上的睡衣,正要冲上去跟他拼命时,听到沈柏勉用一种特别傲娇的口吻说:“我们家禾禾最拿手的荷包蛋喂季疏晨那只猪真是太便宜她了。”
季疏晨第一反应是沈柏勉反了天了,居然敢骂她?!第二反应是——他敢跟谁这样说?
季疏晨走了近些,故意拖沓拖鞋引起里边人注意。果然,半秒后,沈柏勉一脸菜色地从人家姑娘身上扒下来笔直站好,那姑娘正巧关了煤气,扑红这脸回过头面向季疏晨,季疏晨一见小姑娘挂着个围裙娇羞可人的样儿火气瞬时烟消云散。
待几分钟后坐定吃上早餐,季疏晨对沈柏勉这个小女朋友的好感又上升了好几个百分点。荷包蛋煎得的确是季疏晨吃过最美味的,南瓜红枣粥熬得火候刚好,小笼馅里掺了虾仁、香菇、胡萝卜,一点都不像是外面买来或是速冻的。沈柏勉哪找的这么贤惠的妞!
“你说你叫程梨?”
程梨窥探到季疏晨骤然蹙紧的双眉,愈发局促:“是的。”
“程再辉是你什么人?”季疏晨问得单刀直入。
“他是、我的哥哥。认、的。”
“应该是说,因为你恰好也姓程,所以他抚养了你是吗?”
沈柏勉不喜欢季疏晨这样盘查他的女人,他不悦地喝止:“季疏晨!”
“越早说清楚将来彼此受到的伤害就越少。”季疏晨不理沈柏勉,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程梨,她指了指沈柏勉:“你知道他有一个姐姐吗?”
“知道。”
“季疏晨!”
“闭嘴!”季疏晨真翻脸了沈柏勉哪里挡得住?沈柏勉回天无力,只得容她说下去:“我知道这其中关系杂糅,但你必须要知道,程梨。他的姐姐沈柏姿,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知道她和谁在一起了吗?”
程梨摇头,她不知道。
“是叶积浅,程再辉的大舅哥。”季疏晨不是多管闲事的人,但事关柏姿,她不可能坐视不理,“你可能不了解沈家的生存法则,但是程梨,你若和沈柏勉在一起,那么意味着程再辉必须在你和叶积浅之间选择一人——嫁进沈家或者是娶走一个。你和叶积浅,沈家只能容忍一个,程再辉也只换得起一个。”
程梨怔忡地看向沈柏勉,沈柏勉无力地说:“小梨,你先回房。”
程梨呆滞地离开,只剩下沈柏勉气势不弱地与季疏晨对峙:“你开心了季疏晨?把你那些豪门混战的经验之谈讲给一个涉世尚浅的小姑娘听,把她从我身边逼退你是不是觉得特有成就感?”
“既要涉世,就不能是一张白纸。柏勉,这也是当初我教给你的,你忘了吗?”
“我没忘。”沈柏勉用男人的魄力与季疏晨对视:“前车之鉴,岂敢忘怀?”
他顿了顿,“可是疏晨,她不一样。她和你,和我们都不一样。”
“所以她才不可以。柏勉,你知道我曾有多期望做像她那样的人。”
期望做程梨,甚至是季疏桐那样的人——人家不告诉我,我就永远不会明了,也永远不会去问去寻找。
“疏晨,你既然可以保护疏桐,我又为何不能守住程梨呢?”
季疏晨被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可越是这样她就越发淡定,她用餐巾擦擦嘴,站起身离开餐桌:“当然可以,请便。”
沈柏勉如梦初醒般回神,攥紧拳头舒了口气。
幸好,刚才他没再说下去。
季总教再不理事,Crush真得瘫痪了。也难为祁隽一个学法律的整天趴在金融精英圈里事无巨细地吞咽,他不是个威严的决策者,却是心思最缜密的谋士——在季疏晨的金融领域里。
“看上去气色好很多了!”终于等到季疏晨归来的祁隽松了口气。即便此时的季疏晨已不再像七年前甚至是两周前那般神采奕奕,但她看上去已经渡过了最艰难的那关。
“唔,爸爸专门请营养师给我养了好久,都有点气血过旺了!”
祁隽发自内心地笑起来,这样的季疏晨,简直和七年前初遇时一式一样了。那个时候她说最多的就是“爸爸如何如何”,在祁隽眼中,根本就是个有恋父情结的小女孩,以致她与大她六岁的屈湛在一起他还特意问他是否类似恋父情结作祟,季疏晨听了眉毛都笑弯了。
七年前……祁隽蓦地想起一桩事:“疏晨,你被带去医院的那天,我实在是……”
“不必解释,我应该体谅你的。”疏晨并不避讳提起那日,祁隽确实难以启齿,如若疏晨真要听理由,他该怎么解释?因为无法面对的女人近在眼前所以懦弱到不能采取任何措施?
季疏晨不怪祁隽,那样的场面谁都无法预料,即便是她抱着最大希望去指望的祁隽。
是的,在那样令人崩溃的情形下,疏晨指望的人,不是屈湛。
一个真正的男人,永远不会为了女人与母亲锋芒相对。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了,那么只能说明他的眼光不够好,他的女人还不够强大——那种既满足这个男人自己本身想要,又达到这个男人背后的家庭需要的强大。
季疏晨不想被认定是那样的女人——当然,前提是屈湛肯为她与母亲抗衡;这恐怕永远不会发生。
“祁隽,你是知道的,你和柏勉二人与我而言的意义。”疏晨缓缓道来,“柏勉是家人,而你,是朋友。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和我站在一起承担的不会是家人而是朋友。作为我的朋友,被我冠上这个词起,TA就肩负着被我利用的责任,而我,也时刻承担为TA牺牲的风险。”
“那我该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
“不幸成为了我的朋友,幸运的是,你不是我的家人。”
“怪不得。”祁隽笑,“卡尔说过,季疏晨这人分明就身无长物,却有着通天的本事。”
“……这话他到底和多少人说过?!”
于是季疏晨的生活重新回到正轨,她开始一个人住在季霆郊外的庄园里,宁愿每天花三四个小时的时间在路上,也不愿踏入这座城市任何一角任何一座府邸。她又像是回到了没出国前的那个季疏晨,厌世、恶辨。她机械地维持着清淡如水的生活表层,直到帕格尼打来电话邀她前往纽约替他收网。
“我都快要忘记这件事了。”
“所以连斗志也丢一边了吗?”帕格尼调侃道。
“没有的事。”季疏晨认真地回答,“只是,做了太久的忍者,我还能重拾武士的光辉吗?老师。”
“很久没有听你这样叫我了,Teasel,呆在那儿,你永远无法大开杀戒。”
“……好,我尽快赶来。”
季疏晨重整待发的那一晚,季岱阳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晚餐时餐桌上静极了,连细微的汤匙触碰瓷碗的声响都会略显突兀。季霆本来要赶回家陪爱妻爱女,然而天公不作美,滂沱的大雨落下时,季霆已经坐在季岱阳和季疏晨这对“貌合神离”的兄妹中间,陪他们百无聊赖地观摩欧洲股市。三人装模作样聊了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后,便道晚安各自回房。
这座建在深林尽头的庄园在凌晨一点钟的光景,终于还是醒了一盏灯来告慰这个静谧到令人压抑的夜晚。季疏晨根本睡不着,下楼望见餐厅外围的灯亮着,一个身影挺立在拐角的吧台,投下一片阴沉的灰暗。
季疏晨轻声举步靠近,一脚支上高脚椅的横杠,随手拿起一个倒置的八棱杯,从冰桶里夹了几块冰进去,既不倒酒也不灌水,只是晃着透明的玻璃杯等冰融化。
“你这回当真触了他的底线了。”季岱阳因为时差,此刻精神很好地转过椅子与季疏晨一同眺望窗外,雨帘掩去花田各式花茎摇曳的身姿,在远处的温室尚亮着灯,恐怕其中的花朵并不知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这鲜明的对比极易令季岱阳联想到他的两个妹妹。她们都生长在这座庄园里,只是疏晨是花田里张扬坚韧的葵花,而疏桐则更像需要人精心料理的君子兰。
季疏晨一反常态地没有接话,季岱阳似是非要激将她与自己辩驳:“你们恐怕真的没办法在一起了。”
“我知道。”季疏晨舌尖抵住杯沿将冰块送入口腔,凉意一下冻得她牙齿都去了知觉。
季岱阳反倒似被她这心不在焉的态度激怒了般,握紧杯子用力往吧台上一掼:“这样就好了嘛?一句‘我知道’就结束了吗?”
“不然呢?你还想让我说什么?”季疏晨被冰得眯上眼,四处翻滚舌头寻找热源,说话好像能缓解,“多谢你联合外人陷害我?还是多谢你为老爷子除了心头大患?”
此话一出,连季疏晨自己都一愣。舌心的冰已融成薄薄的一片,消散的冰霜却是结到了季岱阳眼底。
“是我让子骏帮我一次的,可我没想到被屈夫人抢先了一步……我以为,你不会去的。”季岱阳无力地解释。确实,他的无心之举令他成为了疏晨敌人的帮凶。
“我怎么可能不去?就算是为了成全你伟大的爱情,我也要去。”
“季疏晨!”
“你别喊我,你这样,只会让我回忆起那天在沈柏勉家他阻止我强说出真相的情形,太屈辱,也太恶心了……”季疏晨直视季岱阳眸中取而代之的怒火,分毫不让:“你们一个个,真都当我是一问三不知的弱智吗?柏勉毕竟小我一岁玩心未收责任感不够,找个四处踩沈家雷区的女孩也就算了,难道你也还年少轻狂、执念至深,把自己一辈子锁死在一个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女人身上,甚至不惜毁掉你妹妹的幸福?!”
季岱阳沉默,季疏晨冷笑:“怎么?为了她一时兴起的虚荣心、为了你好兄弟的‘言浅情深’,你就可以放弃所有地成全是吗?”
“你闭嘴!”
“是你要我说的!”
这一对从小到大最最亲密的兄妹终于爆发了自出生以来最猛烈的战争,一个被激得像头满眼只剩红布的公牛,另一个像是浩浩袭来的飓风,无声地将那些理智的偏爱刮走,只剩下暴怒的狂叫。
没有人敢出门劝解这对大动干戈的兄妹,连季霆的房间都若无其事地暗着灯。
“好,季疏晨,我让你说!你还想说什么尽管统统都说出来!说啊!”
“季岱阳。”季疏晨的音量突然降了下来,却更像是即将放冷箭的毒蛇,“嗖嗖”吐着信子:“你这辈子,就算成全到死,也允不了她一个天下大白。”
大理石地板上“哐当”一声巨响,碎了一只玻璃杯。紧接着那慑人的一响变为接踵而至催人颤栗的刺耳的交响,乒呤乓啷,坠了一排。
季岱阳踏着碎片冲入雨帘,天幕这时劈开一道惊雷,暴躁的马达声隔着风雨声传入季疏晨耳中,她捂住了耳朵。
大灯终究还是亮起了,风刮着雨从窗外砸进来,浸得碎片更湿,满地狼藉。季霆注视着捂紧耳朵站在一地碎玻璃片中的大女儿,心中一阵心疼不忍。她孱弱的肩膀微微颤动着,季霆自身后揽住她,正要去关窗,却听到她说:
“爸爸,我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我放弃一切忍耐着,却还是得不到、等不来我想要的结局……”
“我不想赢了,真的不想赢了……把拿走的还给我好不好?”
“我认输。”